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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看到狼末竟然主动背起了自己的储备粮,还放在那么靠近咽喉的部位,狼群难免有些骚动。

蓝眼眯起眼睛,小声嘀咕:“狼王会不会对储备粮太好了,我看他是把这条小狗当成小狼在养。”

“这也没什么不好,”野戈无所谓道,“等他长大了,或许还能和我们一起捕猎。”

长尾嘲讽道:“谁不知道你最听狼末的话,他说什么你就做什么?且不说一条狗能不能像狼一样凶猛,单就他能不能活过这个冬天还是未知数。也不知道怎么会有狗出现在这种地方,可能被人类遗弃的吧。”

狼群沉默了,是啊,狗子不可能度过北极的冬季。

因为在寒冷的冬天,很少有动物在北极雪地游荡,绝大多数的食肉动物找不到食物,不得不用冬眠的方式来度过冬天。

北极狼虽然不会冬眠,但他们会通过减少活动、捕猎一些容易捕捉的小动物来维持生活。

但这样一来,他们自己都吃不饱,就更不可能去照顾小萨摩耶了。

狼末对身后的议论置若罔闻,他始终履行着探路的职责,在不影响效率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冗余的身体动作。

减少背上的小家伙摔下来的可能。

这倒是狼末多虑了,汪白惜命得很,早就紧紧地巴着他的脖子不放。

相比狼末的见怪不怪,汪白却对身后那此起彼伏的狼嚎声好奇得很,也不知道狼兄弟们在聊些什么,明明刚才他被狼二叼着的时候就没有如此喧嚣。

难不成他成了狼群的纪律委员,大家当着他的面都不敢说小话,怕他去跟狼哥打小报告?

开个玩笑。

他还不至于自视过高,他猜狼群八成是在讨论狼哥背他的行为。

说实话,他自认为对野生动物还算了解,但以他的知识也无法解释狼哥的种种行为。

狼哥为什么救他,为什么带他回狼群,又为什么对他这么好。

如果仅仅是将他当成储备粮,未免过于奢侈了。付出和收获明显不对等,简直是笔赔本买卖。

他观察过许多野生动物,其中不乏和北极狼有亲缘关系的灰狼。但没有任何一种生物比狼哥还要让他感到惊奇和困惑。

不过……想那么多做什么呢?

他现在不过是一条抱上狼哥大腿的小狗罢了,思考不会让他获得好处,只会残害他的脑细胞,浪费他的能量。

正想着,汪白忽然感觉到重心不稳,下意识抓紧了狼哥脖颈两侧的毛发。

原来是狼哥发现了新的线索,俯下身子嗅闻。

但他的速度太快,小萨摩耶来不及跟上,屁股离开了狼背,再重重落下。

受到惊吓的汪白用肉垫揉了揉屁股,还好还好,狼哥的后背稳稳地接住了他,让他的屁屁逃过一劫。

他猛然注意到自己的爪缝中间残留了一缕白色的毛发,这长度,这气味,准是狼哥的没错。

狼哥的毛被他薅下来了?

怎么办,要不他把自己的毛毛赔给它?就怕它不肯收。

心虚的汪白瞄了一眼狼哥,对方正在忙着嗅闻刚从雪地里挖出的长角。

汪白的目光也被其吸引,根据它的品相,他判断这应该是一副驯鹿角,没错,就是那种传说中和圣诞老人一起到孩子们家中送礼物的驯鹿。

驯鹿角表面光滑,形状很像树枝,每一条枝叉上都有许多分叉。当地人喜欢将驯鹿角涂以各种色彩,当做装饰。

它还是一种名贵中药,有补肾壮腰、活血散瘀之效,使得驯鹿深受北极猎人的青睐。

既然驯鹿角如此受欢迎,那么它被遗弃在这里,就很有可能没有人为的因素,毕竟没有哪位偷猎者舍得把一大笔钱丢在路边。

汪白猜测,这很有可能是驯鹿自己脱落的角。

在自然界中,只有雄鹿头上才会长角,这是它们的第二性征,也是它们求偶的利器。

成年雄鹿头上会长出鹿茸,每到秋天,鹿茸外层的绒毛就会脱落,骨化成驯鹿角。

到了第二年春夏之交,繁殖期结束之后,驯鹿角会自动脱落,再生出新的角,也就是驰名中外的鹿茸。

汪白知道,这里既然藏有驯鹿角,就说明他们离驯鹿不远了。

冲鸭狼哥!

能不能吃饱就看你的了。

憧憬着大餐的小狗,冷不丁看见狼哥转头,发出低沉的声音,吓了他一跳。

当然了,北极狼没有猫头鹰能转头一百八十度的技能,他也只能看到狼哥的侧脸。

但他能意识到狼哥是在询问他有没有受伤。

正想摇头回应的汪白,倏然想起自己刚刚把狼哥的毛都拽掉了,脖子立时一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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