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陆少爷从小就有赖床的毛病,几乎每天早上都要迟到。
高一开学以来,他就没能囫囵上完过一节早读课,班主任为此批评过他好几次,陆庭鹤也没放在心上。
又不是他的错,早读课太早了,大少爷起不来,完全合情合理。
今天得了陆峙吩咐的崔阿姨提前敲门提醒他起床,三催四请,好说歹说才把陆庭鹤叫醒了。
没睡够点的陆庭鹤很不高兴,磨磨蹭蹭地洗漱完,下楼的时候他瞥了餐桌旁那两大一小——三位贱|人一眼,一声没吭,提起自己空荡荡的书包就走。
“陆庭鹤!”陆峙叫住他,“我平时怎么教你的?一点礼貌也没有。”
“哎呀老陆,大早上的,别动肝火。”陈画柔声劝过,又扭头看向陆庭鹤,“庭鹤,吃一点早餐再走吧。”
陆庭鹤谁都没搭理,戴上耳机,然后坐在鞋凳上等着佣人崔姨给他穿鞋。
陈画连忙对着已经背好书包的沈泠使了一个眼色:“小泠,拿个三明治让哥哥在路上吃。”
沈泠接过了阿姨递过来的袋子,然后急急忙忙地追上了陆庭鹤的背影。
陆峙冷着张脸,对陈画叹了口气:“这臭小子,都是让家里那几个阿姨给惯坏了……”
陆庭鹤前脚才刚上车,沈泠后脚就拉开了另半边的车门。
陆庭鹤冷冷地扫了他一眼,才想起来,上周末他爸的秘书带沈泠去办了转校手续,以后这个小拖油瓶就得跟他在一个学校念书了。
怪不得今天一大早就把他吵醒了。
车子刚启动,沈泠就殷勤地把刚才阿姨拿给他的早餐递了过去:“早餐。”
陆庭鹤还是那副拽样,拿他当空气。
沈泠手酸了,又轻声叫他:“……哥?”
被迫早起,又被迫跟这个讨厌的omega共乘一车,陆庭鹤的心情糟糕透了,偏偏这个不长眼的小贱|人还自己往上凑。
他看了沈泠一眼,上下嘴唇轻蔑地动了动:“滚开。”
顿了顿,又忍无可忍道:“谁是你哥?滚远点。”
陆庭鹤骂完,心里总算痛快了一些,他抱着手臂闭目养神,没去注意沈泠的反应。
可能快哭了,活该。他想,谁让他非要来招惹自己。
和陆庭鹤预想的不大一样,沈泠本人并没有哭,眼睛没红、脸也没红。
从小寄人篱下,沈泠已经习惯了被排斥和被讨厌,他脸不红心不跳地把陆少爷不要的早餐收进了自己的书包,刚好他早上没怎么吃饱。
班级里。
陆庭鹤趴着睡完了一节早自习,直到第一节上课铃响完,陆庭鹤都没有要“起床”的意思。
迷迷糊糊的,同桌向子恒忽然用笔帽戳了戳他的手臂,低声说:“诶,庭鹤,这个新同学长得还挺漂亮的。”
陆庭鹤被他戳醒了,一抬头,就跟站在讲台上的沈泠对上了视线。
怎么……
阴、魂、不、散?
沈泠很瘦,个子也不高,上来就殷殷地喊他叫“哥”,陆庭鹤想当然地以为他应该比自己小,估计还在念初中。
没想到他居然跟自己上同一年级……陆庭鹤顿时将他爸陆峙的秘书也归入了“贱|人”的行列,一个年级总共有九个班,怎么就非得把人往他们班里塞!
向子恒还在嘀咕:“幸亏是个omega,我们班本来就‘a盛o衰’,再来个alpha那就太没劲了。”
说着,他注意到了陆庭鹤的目光罕见地在那位“新同学”的身上停留了好几秒,向子恒立即又贱兮兮地戳了他一下:“感觉怎么样,大少爷?这个总不能还丑吧?”
陆庭鹤自己长得好,眼光也格外高,向子恒从他嘴里只听过“一般”和“丑”两个评价,通常还是“丑”这个字出现的频率更高一些。
陆庭鹤收回目光,懒洋洋地说:“他就是我爸上周刚领回家的那个‘小儿子’。”
“……”
向子恒立即闭上了嘴。
等讲台上的沈泠做完简单的自我介绍,到后排找了张空座位坐下,向子恒才后知后觉地改口道:“我就说嘛,看着就不像什么好东西。”
顿了半秒,他又继续马后炮道:“怪不得我第一眼看他就感觉有点讨厌。”
枫川市和光中学是全市最好的私立中学,一年学费将近三十万,校园环境、师资力量都不必说。
学校里特殊人种占了百分之八十以上,倒不是因为学校有意面向特殊人种招生,而是因为有钱人的孩子大多是特殊人种。
就算上一代不是,娶个高等级的omega改良一下基因,下一代也大多是了。
高中部的学生大多是从本校初中部直升上来的,不参加统一的中考,明明才刚刚开学半个多月,沈泠上课的时候却发现他们已经快上完高一上册的内容了。
问了前桌才知道,他们初三下就开始提前“预习”高中课程了。
陈画每换一位新男友,沈泠几乎就得跟着转一次校、搬一次家,之前的很多课都上得七零八落的,好在他格外用功,以往在每个新学校的大考小考,都能稳定在年级前十。
可今天一整天上下来,沈泠却觉得很吃力,好像有点跟不上。
他心里不免有些沮丧。
陈画从来没靠过谱,考个理想的大学是沈泠唯一的出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军婚三胞胎灵泉先婚后爱双洁苏浅浅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七零年代的一个野蛮无脑,凶悍泼辣的女人身上,还要养三个孩子,结果孩子们都怕她,整个大队都嫌弃她。消失五年的军官老公突然有了消息,上面派人来接她去大院照顾受伤的老公,糙汉男人却要跟她离婚,结果腿伤好后,他死活不同意离婚,将她堵在墙角我可以再受伤的,左腿...
...
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少年时的一见钟情,成年后的再次相遇,她在他的心底始终是最深刻的独家记忆。他说如果人的一生如果有999次运气,我愿997次留给你,2次留给自己,一次遇上你,一次陪你走完这辈子!没了她,他以为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过去这么久,他试着爱过的别人,试着用工作麻痹自己,试着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可这里面没有她,就算幸福又有什么意义?...
林青痕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他生母早逝,脸上带疤,修炼天赋不好,很不受家族待见,于是自小就学会谨慎行事低调过活,就算突然绑定一个炼药系统,也没敢出什么风头,就想老老实实种菜炼药养活自己。直到一桩天雷狗血替嫁情节落他头上了。同族嫡姐林清霜作为天之骄女,厌恶自己落魄的婚约对象,退婚不成,而后脑子一抽,要把他替嫁过去。嫡姐的婚约对象是殷家殷九霄,听说他年少时候很是风光,天生剑骨,只是可惜功法反噬,毁其修炼根本,双眼已瞎,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婚前,他见了那人一面,觉得对方与自己同病相怜,且看起来人挺不错的,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我长得丑,你看不见,我们俩天生一对,新婚当夜,林青痕拍拍自己新婚夫婿的肩膀,不怕,我以后种菜养你。林青痕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男主逆袭的退婚流小说。他看起来可怜兮兮话不多的落魄夫婿,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而且,这已经是殷九霄的第二世。攻视角上一辈子,殷九霄天才陨落之后受尽白眼,又遭退婚羞辱,他在困境之中觉醒魔骨,一路逆袭成了剑魔双修的举世之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尽匍匐脚下,该报的仇也加倍奉还。重生之后,所谓实力倒退是装,眼瞎也是装,就看那些人暴露本性,丑相毕露,直到林家像上辈子一样试图悔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但殷九霄没想到,婚约这事变得和前世大不一样。嫁进来的是一只乖乖的抱着他说别害怕我们俩好好过的丑小鸭。倒是挺有意思。须知1非常会装占有欲强攻X温柔天使努力坚韧受,攻重生受穿越,互宠,日更。2小甜饼文,受技术流,不走武力值路线,有金手指且有占比较重的种田事业线,一边谈恋爱一边变强,他的脸会慢慢恢复,丑小鸭其实是个大美人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