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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个时候,玛丽莲·梦露和阿瑟米勒的婚姻,在美国大众眼里,更多还是玛丽莲梦露高攀了……emmmm,也不是不能理解啦,想想如果是上辈子,一个大明星和大作家在一起了,虽然大明星国民度更高,长得漂亮,挣的也多,但总是新闻满天飞、流量浮夸,大家也多少会觉得这个大明星‘高攀’了。

大家对大作家这种,会捧得比较高,这和金钱外貌之类没太大关系。

不过时光会洗去一切干扰选项,在丽莲上辈子时,美国以外的地方,也无人不知玛丽莲·梦露,阿瑟米勒则只有极少数人知道(还说不定有多少人知道他是因为玛丽莲梦露)。甚至在美国,玛丽莲梦露对阿瑟米勒也是碾压,没人会认为玛丽莲梦露配不上阿瑟米勒,只会嫉妒这个男人曾经是玛丽莲梦露的丈夫。

“当然不是!梦露是个很有思想的女孩,会读很多深刻的书……只不过因为‘金发美人’的银幕形象,不得已表现出没什么头脑的样子。”丽莲迅速反驳了朋友:“如果你看过梦露的一些采访的话,就会知道了……”

“阿瑟米勒与梦露熟悉起来,也是因为思想上的互相吸引……当然,美貌也是个重要原因……”

这个时候的大众对电影明星的了解是非常片面的,大多混淆了他们本人和银幕形象。少数会看他们的采访的,也得考虑这个时候采访少的可怜。更不要说在这个‘大片场’时代的末期,电影公司会很专制地控制明星、控制舆论,让大众以为明星本人就是电影里的样子。

“是吗……”卡洛琳不太确定地说。丽莲说的和她了解的不太一样,不过丽莲没必要撒谎。而且她也是个能自己思考的聪明人,不会像多数人一样,听到不符合自己认知的事只会认为是假的,而是先思考了起来。

当然,也只是思考了几秒钟而已,毕竟她们现在是在派对上啊。

很快有认识她们的同事迎了上来,身边还带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年纪在三十出头,穿一套深色西装,皮肤晒成小麦色的英俊男人。

“……富尼叶小姐、班德小姐,请容我为你们介绍,这位是帕克先生。他是社长的朋友,一家大型印刷厂的所有人,和费比安出版社合作多年。”

“帕克先生,这位是富尼叶小姐、班德小姐,她们都年轻貌美、才华横溢,是我们费比安出版社最宝贵的财富之一。”

帕克先生显然对丽莲很感兴趣,但他还算有礼,所以丽莲也以生疏但礼貌的态度对他。而当他看出丽莲对认识知名作家更感兴趣后,也没有不满,只是提出由他来引荐几位出色的大师给丽莲认识。

在帕克先生看来,丽莲只是‘文艺女青年’而已,这类姑娘还挺常见的。对她们来说,财力雄厚的追求者的确不如思想深刻的大作家有吸引力……但那又怎样呢?最终那些姑娘们很少真和一个艺术家结婚的,如果她们有美貌,大多最后还是会和一个有钱人结婚。

之所以他这样清楚,是因为他一位表亲就是如此娶到一位热爱艺术的美人的。

是的,他想到了结婚。虽然有些突然,但这位三十出头,此前甚至觉得自己能再浪荡十年的富裕公子哥儿,就在几分钟前,听到了小丘比特吹起的号角——两个姑娘出现在大厅门口,他只是恰好转头瞧见。

其中栗色头发的那个,一下便击中了他。

那真是位绝代佳人。

她没什么华丽的珠宝,只戴了一对小而简洁的钻石耳坠。小礼服也并不隆重,只是一件铅笔廓形的背心裙而已,上半身是奶油色,腰间是草绿色,裙摆是郁金香深粉,三色拼接,就像是一株优美清新的郁金香。

头发规规矩矩地盘成紧紧的发髻,没有刻意设计,以修饰脸型的不足,又或者追赶时髦做成奇异的样子,似乎要发散魅力。

但是,但是,这丝毫无损她的魅力,反而让全场都看到了她。似乎对这种级别的美女来说,这样也有别样的魅力——仿佛是好莱坞故事里的清纯佳丽,她是那样年轻无瑕,此时来说简单,甚至有些朴素的修饰反而让她至纯至美……事实上,只要她站在那儿,便是一个故事了。

帕克先生此前并不认为自己喜欢这类姑娘,但亲眼所见才知道,那只是自以为是而已。也明白了自己那位表亲为何会在一次画展上一见钟情,然后穷追不舍……哦!原来这世界上真有这种事儿,他还以为‘一见钟情’,只是男人为了掩饰自己完全被美色所迷说的谎呢!

嗯,他当然不会认为自己现在是单纯为美色所迷。

别人‘一见钟情’:美色所迷

自己‘一见钟情’:倾城之恋

双标且真实。

“……我来为您介绍,这位是富尼叶小姐,费比安出版社的助理编辑,也是一个新人作家,她想要和您说说话,所以特意拜托我……”帕克先生微笑地与一位知名作家搭话,然后很快把交谈的位置让给了丽莲。

他挺识趣的,丽莲和大作家交谈的时候,他都保持了沉默。最多说一两句,让交流更加顺利而已。

至于作家们,倒是挺愿意和丽莲说话的,不只是因为帕克先生的介绍,更因为丽莲是个年轻漂亮的姑娘。试问,对一群功成名就的男人来说,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的崇拜,谁又能拒绝?

而且丽莲言之有物,一开始他们或许只是在逗弄年轻小女孩,但只要愿意多说几句,而不是单纯敷衍漂亮女孩,并不把对方的话真正放在心里,就能有所体会……于是,一开始还是帕克先生的引荐,后面就是丽莲自己进入了知名作家们的中心地带。

这种不错的氛围,直到又有新的来客到了,还引来这次派对的主人,费比安出版社的老板亲自去门口迎接,才被打断。

“是很重要的客人吗?难道是哪位大师?”丽莲有些口渴,啜饮了一口兑了果汁的酒,好奇地问。

“似乎不是,听说是出版社的大股东,好像还带了一位朋友来?”卡洛琳不知道什么时候又重新回到了丽莲身边,说到了刚刚自己走过来时听到的:“股东还不是那么重要,至少不需要boss亲自迎接,但那位大股东的朋友……哦!那可是但泽家的人!”

‘但泽’这个姓氏让丽莲下意识紧张了一下,但又觉得不会那么巧,拼命地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美国首富?甚至世界首富……这个姓氏就是金子啊!”就连平常不那么在意这种事儿的卡洛琳也忍不住惊叹。

嗯,此时的美国首富姓但泽,是一位在中东和国内都拥有大型油田,同时还拥有众多炼油厂的石油大亨。据说他的资产超过10亿美元——这个数字即使在丽莲上辈子,也属于全球范围内排得上号的‘超高净值人群’了!

在这个美元就是黄金,没有大通胀,财富也还没那么集中的时代,可想而知这是何等富得流油。说一句富可敌国,绝不夸张,这个资产真的远超此时很多小国了。

不过,首富姓但泽,并不代表‘但泽们’都很富有。即使是这位首富的儿孙,其实也是各种情况都有——但不管怎么说,特意强调是‘但泽’家的人,就已经让人浮想联翩了。哪怕只是但泽家族一个普通的成员,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也是金光闪闪的啊!

当然,让丽莲紧张的,其实不是首富家族什么的。而是她答应了求婚的‘前未婚夫’,他也姓但泽,也确实是但泽家族的人。

应该不会那么巧?要知道,那位首富先生如今已经四代同堂,即使不算人数少且都还是孩子的第四代,整个家族成员的规模也很庞大了……

第32章初出茅庐(5)

“……老兄,我一定要为你介绍这个出色的年轻人!克里斯托弗,克里斯托弗·但泽……他总让我想起他的祖父,也是在二十出头时就找了自己的事业,而且干得是那样出色!”费比安出版社的大股东拉着一个年轻人对今天派对主人介绍道。

看他的样子,大概对自己的儿子都不会这样亲热、自豪。

而被他介绍的年轻人,除了身材高挑外,以这个年代的审美来说,其实看不出特别出色的地方——这是个不上三十岁的年轻人,穿一身藏青色双排扣西装,虽然以此时来说是非常常见的款式,但由高级裁缝量身打造、精工细作,一看就知道来历不俗。

然而除了这点外,这个年轻人并不是此时富家子弟那种强壮,也没有晒成深色的皮肤。他像是少年时代没参加过网球、赛艇、水球等私校流行的运动,甚至户外活动参加的也不多。

事实上,他看起来严肃、拘谨,如果不是有继承自母亲的秀丽眉眼,大概会让他显得老气?不过虽然不老气了,现在看起来却有一种书呆子气,戴一副眼镜,像一直在学校读书,还没出象牙塔的博士生。

这在这个时代,绝对不是出众之人的样子。

大家都有些失望于但泽家族的人如此‘普通’,就连卡洛琳都忍不住对丽莲说:“嗯,看起来有些‘无聊’,是不是?我没想到……不过,也不能算差,至少他看起来教养良好……这也是出身优渥带来的。”

丽莲勉强笑了笑,想要说点儿什么,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奇怪,但什么也说不出。只能答非所问:“呃……我想要去一趟盥洗室,先失陪了……”

就像墨菲定律所说的,‘凡是可能出错的事情,都会出错’,越担心的事就越会发生——丽莲能说什么呢,他第二次见到但泽家的人,就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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