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1章终章(局下)
◎“我的皇后。”◎
京中,大街上有禁军持刀驱赶,混乱中,两道身影踉跄着躲进小巷。
两人差不多的狼狈,一路走一路落红,没走两步脚下一软,拉扯着双双跌倒在地。
“快,快起来!”
常乐受伤不重,只是背上挨了两刀,他挣扎着站起身,伸手去扶另一个人,“你还好吗?你……嘶!伤这么重!”
他受命闯进刑部救人,从进到出火急火燎,现在才有功夫打量书云身上的伤。
别的地方先不提,光是那几道鞭伤就让他看着就倒吸冷气,尤其侧腹那道格外深,一跑起来,血几乎是往外涌。
“你忍忍、你忍忍……先止血!”
说着,常乐手忙脚乱开始撕自己衣摆,却被一只带血的手啪地拍开。
“这个不够。”
书云咬着牙沉着声音,两日水米不进又受严刑,她又热又冷,眼前都开始发黑了。她闭了闭眼睛又睁开,心神强定,抬手指向不远一户人家过冬洗过晾在窗口的棉袄,“那个,你去,拿过来。”
常乐不明所以但立即照办,棉袄递进书云手中,下一瞬就被她一把扯开,抓起一团雪白的棉花,塞进侧腹出血不止的伤口。
显然是疼的,她脸上瞬间滚下冷汗。但手上的动作停也不停,溢出喉咙的也只有一点微不可察的闷哼。
常乐看着脸都白了,他只是听说这位女官出身死士,却不想当真如此强悍,一时间目瞪口呆愣在原地。直到书云抓着一把棉花朝他伸手:“转过去,你也得止血。”
常乐一哆嗦:“我不用,我不是很……”
“你脸都白了!”
“那是因为我看你……呃!”
常乐死咬着手腕才没叫喊出声,两道刀伤,他手腕都咬破了。
这方法粗鲁但奏效,书云气息平稳了些,打量四周:“这地方不安全,离刑部大牢只有七百多步,他们很快就会搜过来。带我去高一点的地方,我得等殿下……”
话未说完,像是呼应,小巷尽头窄窄一道夜空中,绽开一点绿芒。
“是殿下的信号!”书云神情一振,“快走,我们……嘶……”
刚站起身,她膝盖一晃,险些又跌回地上。
一旦歇过,再提起力气就很难,然而祸不单行,小巷另一头人声嘈杂,怕是刑部的人追来了。
她迅速权衡,掏出怀中的竹筒塞进常乐手中,“去,找个高的地方把它放了,快,我跑不动了,不用管……”
“不行!”常乐打断她,又把东西塞了回去,“你被他们抓到就死定了,我还能引他们去别处,快、快,你先跑!”
书云难得地迟疑了一刹。
平日她没什么情绪,脑中考虑的从来都只有能否完成任务,而此刻显然,她的方案更加稳妥。
她有些不懂这个常乐在想什么。
但琢磨这些也影响任务,她一点头道了句保重,一咬舌尖提气起身,疾跑几步攀上墙头,身影很快消失不见。
常乐被这身手惊得发愣,但无暇多想,追来的人已经杀至眼前。
他也不是白混到今天的,背上的刀伤堵着棉花也不痛了,甚至觉得有点暖和,他刷地拔刀一横,另抓了把暗镖在手中:“放马过来吧!”
宜安街,长公主府。
白绸披挂,满庭哀声。
只是哭声中掺着府外禁军疾行的脚步,哭灵的又只有一众仆从,场面怎么看怎么怪异。
再加上守在堂外面露不耐的张为,哭声就不像是哀悼了,更像强压之下暗暗涌动的质疑。
一道身影疾跑进来,张为几步迈下台阶迎上去,听完面色骤沉,呵了声「废物」。
幕僚不敢接话,只得更压低了身子,“太傅,现在该怎么办?薛将军已经战败,长公主怕是马上就要到京城了,我们……”
“长公主?”
张为冷哼了声,指向灵堂里的棺材,语调悠悠:“长公主已然薨逝,哪里来的反贼,竟敢假冒皇亲?”
幕僚一怔,随即露出喜色,道了声「明白」就退了下去。人一走,张为悠哉的模样也散了,怕再生枝节他不愿再等,折身大步走向礼官,“封棺!”
“这……”礼官脸色煞白,感觉自己被扯进了不得了的大事,“太傅,仪式未竟,若此时封棺,实在太不合礼数,传出去怕是会惹百姓猜疑……”
“你!”张为眉毛一竖,礼官吓得一抖,他回身视线一扫,满庭仆从都低下了头。
这样的畏惧很好地满足了他,也让他忽地镇定下来。
诈死又如何,薛啸战败又如何?
那郡主领了不过五千兵马,左羽林军也只调出三千,凭她这些人马,难道还想围攻京城不成?
而他这边,丧礼已至尾声,再过小半个时辰,棺木一封,她就是假死也成了真!
到时她再要起事,可就不止是谋逆反贼,还是假冒皇亲,罪上加罪。
他只需要等,就能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军婚三胞胎灵泉先婚后爱双洁苏浅浅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七零年代的一个野蛮无脑,凶悍泼辣的女人身上,还要养三个孩子,结果孩子们都怕她,整个大队都嫌弃她。消失五年的军官老公突然有了消息,上面派人来接她去大院照顾受伤的老公,糙汉男人却要跟她离婚,结果腿伤好后,他死活不同意离婚,将她堵在墙角我可以再受伤的,左腿...
...
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少年时的一见钟情,成年后的再次相遇,她在他的心底始终是最深刻的独家记忆。他说如果人的一生如果有999次运气,我愿997次留给你,2次留给自己,一次遇上你,一次陪你走完这辈子!没了她,他以为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过去这么久,他试着爱过的别人,试着用工作麻痹自己,试着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可这里面没有她,就算幸福又有什么意义?...
林青痕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他生母早逝,脸上带疤,修炼天赋不好,很不受家族待见,于是自小就学会谨慎行事低调过活,就算突然绑定一个炼药系统,也没敢出什么风头,就想老老实实种菜炼药养活自己。直到一桩天雷狗血替嫁情节落他头上了。同族嫡姐林清霜作为天之骄女,厌恶自己落魄的婚约对象,退婚不成,而后脑子一抽,要把他替嫁过去。嫡姐的婚约对象是殷家殷九霄,听说他年少时候很是风光,天生剑骨,只是可惜功法反噬,毁其修炼根本,双眼已瞎,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婚前,他见了那人一面,觉得对方与自己同病相怜,且看起来人挺不错的,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我长得丑,你看不见,我们俩天生一对,新婚当夜,林青痕拍拍自己新婚夫婿的肩膀,不怕,我以后种菜养你。林青痕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男主逆袭的退婚流小说。他看起来可怜兮兮话不多的落魄夫婿,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而且,这已经是殷九霄的第二世。攻视角上一辈子,殷九霄天才陨落之后受尽白眼,又遭退婚羞辱,他在困境之中觉醒魔骨,一路逆袭成了剑魔双修的举世之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尽匍匐脚下,该报的仇也加倍奉还。重生之后,所谓实力倒退是装,眼瞎也是装,就看那些人暴露本性,丑相毕露,直到林家像上辈子一样试图悔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但殷九霄没想到,婚约这事变得和前世大不一样。嫁进来的是一只乖乖的抱着他说别害怕我们俩好好过的丑小鸭。倒是挺有意思。须知1非常会装占有欲强攻X温柔天使努力坚韧受,攻重生受穿越,互宠,日更。2小甜饼文,受技术流,不走武力值路线,有金手指且有占比较重的种田事业线,一边谈恋爱一边变强,他的脸会慢慢恢复,丑小鸭其实是个大美人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