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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并非出身就富贵,父母曾经是下岗工人,只是借着大时代浪潮,加上聪明能干,在她几乎还不怎么记事的时候就发家。她不到十岁,沈家已经富甲一方。
在她十八岁之前,她的生活只能用一句歌词来形容“一切都好,只欠烦恼”。恩爱的父母,富足的家庭。而她自己更是从小就长得漂亮,小学五六年级已经开始收到男孩子情书。她的成绩也不错,虽然算不上顶好,但每逢大考,都奇异的能超常发挥,比如高考,她就考了一个远远超出自己平时成绩的分数。
幸运之神就是这么一直眷顾着她。
但幸运总归是有定额的,高考那个暑假,她的人生迎来了第一次变故。最疼爱她的母亲,车祸过世。而更大的痛苦,是车祸那天,她从母亲的手机里存着的照片,得知父亲出轨公司一个实习生多时,随后更是意外知道,母亲出车祸在医院抢救室时,自己在手术室外哭得稀里哗啦给沈光耀打电话,却一直没人接听,原来是正和那个年轻的实习生在外约会。
十八年蜜罐般的生活,在那个夏天彻底崩塌。
为了跟沈光耀斗气,从那个暑假开始,沈楠完全变了一个人。填志愿时,她专门填了个沈光耀不满的冷门专业,进入大学后,几乎不去上课,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坏学生。
她无止境地跟沈光耀索要钱财挥霍,醉生梦死,纸醉金迷。
沈光耀玩女人,她这个女儿就要效仿她的好父亲。进入大学后,她几乎每个月换一个男朋友,专门挑那些花心滥情的男生,一旦看到他们对自己流露出一点真情实感,她就毫不犹豫地将他们抛弃。
她用这种自暴自弃的方式,获得报复沈光耀的快感。
父女关系形同水火,但沈光耀到底是个溺爱女儿的父亲,无论如何生气愤怒,也对唯一的女儿狠不下心。他曾经试图以中断经济供给威胁她改邪归正,但她一句满不在乎的“你要不给我钱,我就跟陈贱人一样去傍大款,我比她年轻漂亮,肯定能找到比你更有钱的老富豪”,不得不让沈光耀打消了断她钱财的念头,依旧每个月老老实实给她结清六七位数的账单,知道她车子撞坏,马上派人去提新车。
沈光耀对她的无可奈何,让她的荒唐愈演愈烈。
但是浑浑噩噩的日子过久了,人好像就真的变得越来越空虚,越来越迷茫。每次狂欢之后,在自己常年包下的酒店房间里醒来,看着白花花的墙顶,内心就像是被人挖了个洞般空空荡荡,灵魂好像已经离体,只剩一具行尸走肉。
是什么时候注意到姜雁北的?应该是大三第一期,她其实有点记不太清楚了,在这之前,她当然认识姜雁北。他是他们班的班长,生科院的风云学生。只不过,这样的好学生,跟她这个坏学生肯定没有任何交集。她只知道他是一个一丝不苟的严肃男生,做什么事都很认真。
她对这种男生不感兴趣,或者说这种好学生,不在她的招惹范围之内。
她记得那是一个晚上,几天没去学校的她,难得去了一次图书馆看书,一直到闭馆才出来。
十点多的校园,除了主校道,都已经很安静了。从图书馆往西门外,要途径一片小山头,说是山,其实也就是一个种了草皮的小坡,不知哪一代的学生取了个名叫情人坡,顾名思义,是校园小情侣幽会的好地方。这个时候,情人坡自然已经没什么野鸳鸯了,只有好几只安营扎寨在此的流浪猫。
这是校园恋人们的情人坡,也是沈楠的秘密花园。
她从自己那只名牌包里拿出猫罐头,正要去投喂已经喂了一段时间的几只小猫。还没走到流浪猫的大本营,便远远看到有一个男生蹲在她以为喂猫的位置,他面前是几只吃罐头吃得正欢的猫。
沈楠站在原地没再往前走。
看着三只猫将罐头吃光,男生伸手在毛团子头上撸了会儿,将罐头盒子收起来,站起身准备要离开,三只小猫却争先恐后咬住他的裤脚,又躺在他脚边打滚耍赖。
男生柔声道:“不行啊,今天已经吃够了,不能再吃了。”
小猫喵喵叫得更厉害,一只用头蹭他的脚,两只翻着肚皮使劲儿打滚撒欢。男生叹了口气,从裤兜里掏出两个小罐头:“这是最后两个了,吃完了不准再要了。”
他将罐头打开,放在脚边,三只毛团顿时围坐一团,咕噜咕噜地吃起来。
男生背影清瘦颀长,穿着一身简单的休闲装,单肩背着一个书包,想来是刚从自习室出来。
附近的一盏夜灯灯光落下来,将男生和流浪猫包裹在其中,有那么一刻,沈楠觉得眼前的场景不太真实。
那夜有月无星,清风徐徐。也不知是这夜色太美,还是灯光朦胧,沈楠只觉得那背影也就如同清风明月一般。
她当然认出了男生是谁,是她同窗两年多,但从来没用过交集的姜雁北,一个在师生间交口称赞的好学生。
她没有再走上前,在男生离开前,她先转身离开了这块她的秘密花园。
而因为这个晚上的一瞥,沈楠真正记住了姜雁北。不是那个从别人口中听说的好学生,而是晚上夜灯下喂流浪猫的那道背影。
再在学校见到姜雁北是两天后的课堂上。自从上了大三,除了几个很严苛老师的课堂,她去教室的频率就更少了。
难得来一次课堂,沈楠仍旧是坐在教室最后一排。但那是她第一次没有在课上全程睡觉,或者玩手机,也应该是两年多来,她在教室里第一次去观察自己班上的学生,严格来说,是观察坐在前排的某位男生。
她仍旧看到的是姜雁北的背影,比起夜晚,几米之遥的距离,看得非常清楚。他上课的时候很认真,坐姿端正,脊背笔直,只有在做笔记时,身体微微前倾。
两节课结束,她上前礼貌地和任课老师说了一会儿话,转身下来收拾书包准备离开。
沈楠看到了他的正脸,她当然知道他长得什么样子,但这是她第一次去认真去打量这个已经同窗两年多的男生。
她这才发觉,原来生科院这位风云人物,是一个如此英俊的男生。也许五官并不是那么完美无缺,但胜在气质干净,是一种独属于好男生的干净,就如同那晚的明月与清风,与她走马观花的男朋友们截然不同。
当然不同,那些都是令人恶心的混蛋,跟她爸沈光耀一样。
教室里的学生逐渐散尽,她往常每次都是从后门离开,但这回,鬼使神差般,提着自己的小坤包,踩着高跟鞋往前门走去。路过姜雁北时,忍不住朝他明目张胆看了一眼。
那应该是她和姜雁北的第一次对视,然后她从他微微皱起的眉头,以及那双略显冷清的眸子里,看到了一抹显而易见的反感。
她知道自己是名声在外的坏学生,班上甚至整个学院,有关于她的种种传言,比事实更加不堪入耳。
当然,她并不在乎,对她来说,名声越坏越好,最好能把沈光耀气死。
然而,她也清楚,好男生是看不上她这种坏女孩的——而姜雁北就是典型的好男生。
她收回目光,有点悻悻地走出了教室
夹在人群中,慢悠悠从生科楼出来,她再次看到了姜雁北。他正和一个在楼下等着他的女生,并肩离开,虽然没有牵手搂肩,但两人走得很近,他帮那女生提着书包,说说笑笑,是校园里亮眼,又再寻常不过的学生情侣。
那女生长发披肩,素面朝天,穿着匡威和牛仔裤,典型的大学女生打扮。虽然隔了些距离,但仍旧看得出那是一个面容清丽的女生,是男生们很喜欢的类型,与身旁玉树临风的姜雁北非常登对。
沈楠再一次觉得悻悻然,这种感觉让她陌生,并且抗拒。
当一个人开始注意另一个人,那么见到对方的频率,似乎仿佛忽然就高了起来。
在这之后,哪怕不去上课,可隔三差五,沈楠也会在学校见到姜雁北。有时候是在她的秘密花园,看到他一个人在喂那些流浪猫;有些时候是在校道,他骑着单车载着女朋友从自己的玛莎拉蒂旁边经过;有时候是在宿舍区,看到他打了开水送到英语系女生楼下;有时候是一个人站在女生楼下,等女朋友下来。
好男生果然也是好男友。
他会帮那个女孩子拎书包,帮她打水打饭,在楼下耐心地等待。他那辆半新的单车后座,甚至还绑了个软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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