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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先生配合得很好,”罗文对着宋酗一点头,“现在我可以给林先生继续催眠了。”
……
罗文在家里住了下来,每晚去茶室喝茶聊天,成了他们三个人晚饭后的一个习惯。
因为宋酗的关系,林弥雾跟罗文熟悉后,也越来越信任他,他们之间的话题也越来越多。
只是另外一件糟心的事儿,让林弥雾心里犯起了嘀咕。
林弥雾越来越频繁地从宋酗身上闻到香水味,也总能从他衣服上看到粉色毛。
毛衣,外套,领带,甚至还有裤子。
他现在已经确定了,粉色毛,应该是人的头。
他还拍了照片给金宝儿,金宝儿不知道林弥雾为什么突然问他这个,他看了半天,也猜着说可能是头。
金宝儿还说,他们公司年后来了个新同事,头挑染成了七种颜色呢。
林弥雾在大街上也经常能看到染彩色头的人,有人会染粉色头并不稀奇。
林弥雾摸摸自己头顶,他头一直都是黑的,现在长长了一点儿,摸起来已经不扎手了,但还是很短。
缝针的地方留了疤,宋酗说,等头长了,就能把疤盖住。
因为心里多了件事儿,林弥雾平时就多留意了一下,他鼻子灵,离罗文跟保镖近的时候深呼吸闻过。
罗文身上虽然也喷香水,但不是酸柠檬,保镖压根儿不用香水。
还有,他们的头都是黑色的。
林弥雾又在心里想,宋酗每天接触那么多人,同事,合作商,客户,人来人往的,沾上点儿香水跟头好像也不奇怪。
他心里虽然这么想,但是并没有完全说服自己。
因为这种事儿以前从来没有过,而且在他看来,正常的社交距离,应该不会把头频繁地蹭到别人的衣服上才对。
林弥雾决定跟着宋酗一起去上班,看看他每天都接触些什么人,到底是谁留着粉色短,还老那么没有分寸,总往宋酗身上蹭。
林弥雾每天都是中午才醒,他怕自己睡过头,特意定了个闹钟,可宋酗比他还早,已经不在房间里了,林弥雾赶紧找出衣服穿好,快下楼。
宋酗刚吃完早饭,正准备出门,罗文不在,林弥雾以为他又出去摄影了。
这几天他问罗文白天都去哪儿,罗文说是去拍照。
林弥雾追上宋酗,挎着他胳膊,说要跟他一起去公司。
“怎么突然想起来跟我去公司?”宋酗问。
“怎么了?我不能去,还是你不让我去?”林弥雾不想回答一个问题的时候,就会把问题反抛回去,这是他惯用的小手段。
宋酗也不问了:“能去,你想去随时都可以,就是我办公室换楼层了。”
“所以啊,我更要去了,我都多久没去过了,路都快不认识了,换办公室我也不知道,万一下次有什么急事儿去找你,我都找不着。”
林弥雾理由一大堆,宋酗带着他一起出了门,没让保镖跟着。
两个人很快就到了公司,宋酗是牵着林弥雾的手进门的。
林弥雾很久没来过了,公司里来了很多新人,很多人都不认识他,但有人偷偷拍了照。
毕竟老板牵着一个特别好看的男人来上班这种事,实在是太稀奇了。
很快照片就在私下的群里传开了,在公司待了很多年的老人说,那是他们的正牌老板娘,有个八卦小群也在讨论——
“之前不是说,宋总跟苏助理在一起了吗?”
“你的消息太落后了,苏助都被辞了,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肯定是假的啊,也许谣言就是从苏助嘴里传出去的。”
“把老板娘跟苏助放在一起,长了眼的肯定是选天仙儿一样的老板娘啊。”
……
28楼一整层都是宋酗配套的办公区,他的主办公室占了整个东南角,两面贯通至顶的落地玻璃幕墙,构成一个巨大的1型视野。
居高临下,视野广阔。
林弥雾还记得,宋酗刚开始创业的时候,他们的钱只够租一间很小的房子,办公室里就能放下一张折叠床,宋酗加班,他就跟宋酗一起挤在那张折叠床上睡觉。
后来越换越大,位置也越来越靠近商务中心,从写字楼,再到现在整栋大厦。
林弥雾没吃早饭,宋酗先打了个电话,叫人买份早餐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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