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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得知要去赏花宴,藜麦看向程菀的眼神简直在发光!
“娘子您两封信下去,这事就成了,也太厉害了!”那日娘子让她磨墨写了两封信传出去,一封是给杨姨娘房里的二等丫鬟,一封是传给府外的成文堂。
她虽然不知道信里都写着什么,但特别笃定赏花宴的事,肯定是自家娘子的功劳。
程菀笑了笑,藜麦没猜错,她写的两封信,就是为了这件事。
成文堂是京城规模最大的书肆之一,程菀很早就知道,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手中的资产就是一个女子的立身之本,哪怕是高嫁,只要嫁妆丰厚,说话都能硬气不少。
而且景朝律法极其保护女子的嫁妆,只要女方不愿意,哪怕是夫家,也没资格私自动用。
但姨娘早逝,父亲冷漠,想要丰厚的嫁妆,就只能自己挣。
景朝科举兴盛,各种书籍琳琅满目,唯有启蒙读本存在着很大的空缺。正好程菀上辈子是幼师,对编造幼学书籍得心应手。市面上原本的启蒙书,复杂又繁琐,经她改良过的,不仅掺杂着幽默的简笔画,还有各种各样的寓言故事、趣味知识,简单易懂,引人入胜。
一经发行,就得到了广大好评,成文堂的掌柜亲自写信要与她长期合作。
如今发行书本,官刻本占比很小,大部分都是书肆自己刻印的坊刻本,像程菀这种“投稿”的做法,十分普遍,成文堂规模大,和合作的文人一般采用买断制,也就是一口气付清所有的报酬。
但程菀对自己编制的书籍足够有信心,直接和书肆签订了文书,采用“分成制”,虽然基础报酬比起买断制要低一些,但每卖出一定数量的书籍,就能拿到一笔新的分红。
这些年,程菀除了骑马锻炼身体,其他时候基本都躲在房间里编书,这事除了两个心腹丫鬟,无人知晓。
外人都以为她是在屋子里躲懒,兰氏讨厌庶女,恨不得她们越平庸越好,也不会逼着她去上课,嘴上说着“心疼”,实际是“捧杀”,程菀这个行为,正好令她大大放下戒心。
古代书本贵,编书的报酬也高,这些年,程菀偷偷存了很大一笔积蓄,就等着脱离程家的管控后可以买地买房,成为自己的靠山。
书卖的好,成文堂掌柜对程菀殷勤备至,程菀知道程老爷虚伪冷血,嘴上说着吃素给大娘子积德,其实天天在外面吃香喝辣。
只要让掌柜派人在程老爷面前说着意有所指的话,再让杨姨娘吹吹枕边风,去赏花宴这事就能定下来了。
藜麦和粟米以为程菀想去赏花宴,是给自己相看如意郎君,忙前忙后的开始替娘子挑选春裳,下一刻,却听程菀道:“不用忙活了,就那套鹅黄的就行。”
粟米忙道:“娘子,大娘子忌日已过,何不穿的娇艳些?”以她家娘子的美貌,只要稍作打扮,保准能把赏花宴的郎君全都吸引过来!
“以色侍人,非我所愿。”程菀夹了一口梅花小排,满足的双眼微眯,啊,能吃肉真的太美好了,“更何况,这次的主角也不是我。”
她断定程蓉一定会在这场赏花宴上有动作。
她虽然对兰氏随意找男方把她打发的行为不满,但在古代,“父母之命”这句话,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古代女子养在深闺中,能见识到的人太过有限,知道的情报也不多,一不小心就会被骗。可像兰氏这种主母就不一样了,她们行走在外,有自己的人脉和交际圈,对各家的情况了如指掌。
结婚,结两姓之好,不是简简单单两个人的事,而是涉及到两个家庭。有时候哪怕郎君品性一般,但若是婆家人特别通情达理,日子也不会过得多差,反之亦然。
更何况,兰氏能把大娘子培养出来,让她以“京城第一才女”的名号嫁去国公府,就证明她是有真本事的,只是不愿意为庶女筹划罢了。
可一旦程蓉在赏花宴上做出什么不受控制的事来,涉及到了程家的名声,为了程若,为了二少爷,兰氏就算再不甘愿,也必须为程菀找一门逞心如意的婚事。
程菀现在就等着兰氏亲手把好婚事捧到她面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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