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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两人在野地里睡了一宿,第二日起身仍旧赶路。
经过的不管城镇村庄,只要吃饭住宿之地,见到布致道腰间那把剑,判定他们是江湖中人,都是不收,反倒像见了瘟疫,生怕惹上什么祸事。
家家户户门口也挂着一张白布。
布致道无奈,自己受得风吹日晒,却不忍林悯风餐露宿,只想他在沈方知身边,那姓沈的再不是人,也是金屋藏娇,生得这样,跟着自己,连一片屋瓦都找不到,一口热汤也喝不上。
林悯心里没想那么多,离了方知,广阔天地,自由自在,像松了链的狗,离了笼的鸟,不用再担心跟谁多说一句话,多看谁一眼,或无意提起谁,就要大吵一架、大打出手,或带累谁受罚倒霉,日日活在雾里,蒙在鼓里……他对沈方知的感情很复杂,非要说起来,像有宿怨的亲人,一会儿恨一会儿爱,一会儿近一会儿远,离了想,近了怕,他心里对他是亲近的,一睁眼就看见他,是他带着自己从混沌中走向清明,怎能不依赖亲爱,甚至也尝试过,努力地去爱他,迎合他,跟他过,可实在办不到,他自己为人,说好听了是爱恨分明,难听了就是生性懦弱,一旦无法用纯粹的爱恨、喜欢和讨厌来界定一个人,衡量一段关系,处理不了,环境不适宜,便只知逃避,逃得越远越好,管他是谁,都甩了,再也不见,爱费力气,恨更煎熬,爱恨交加,那是生不如死……
还不如什么都不要,怎么舒服怎么来。
如今不再见血,也不再萦绕纠葛,是很舒服的,平平安安,风餐露宿也觉有趣,似乎他本就跟布致道在路上,要到什么地方去,路上捡到一块好看的石头都觉有意思,跟布致道絮絮叨叨地说个许久,最后很宝贝地装在怀里。
布致道不愿再让他睡在野地里,夜里吹风受凉,他又没有内力真气,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早起面色苍白,无精打采,还要冲自己笑,反安慰自己,只好将剑藏在那条瘸腿里。
因为残疾,走路本就拖着腿,轻易倒看不出来。
要林悯易容改扮,跟他装起老夫老妻,骗得店住。
这次林悯心里畅快,所以随和,记忆里没这么干过,也觉有趣,愿意当他的老婆子。
一路听说见闻颇多,两人的心也是越来越沉。
这日,白发苍苍的两人住在道旁野店里,人少菜淡,老板小二脸上愁云惨惨,生意做得凄清,赚不了几个钱,自然懒散,是老婆子林悯下来取饭。
听老板和小二和几个在下面喝茶的客人闲谈。
“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是啊您说呢!不是打就是杀,好端端养家糊口的生意也难做,黑白无常到处抓人杀人,风声鹤唳,谁知杀不杀到你家来!”
“白天我才敢说,夜里总觉得脖子上架着刀剑,大气儿都不敢喘。”
“……按说不知者无罪,可他们哪管这些事,听说北边几座城里,前些时候有人收了些易容改扮的逃难江湖人,给追来的黑无常从掌柜伙计的喉咙里穿剑而过,当时就死绝了。”
“唉,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什么狗屁的大侠少侠,能平了这乱局,把咱们普通人的命当命的才是侠呢!”
“咱们这里就算好了,听说献州挖了万人坑!你们听听,真要埋一万个人不成?!”
“我可听说,那献州成了一座死城,人逃的逃,死的死,连一个喘气的都没有了,万人坑里埋的全是湖海帮和匡义盟的弟子,还有许多……”小二小声道:“反对沈魔的义士,都给他杀了扔进坑里,听说那里……如今乌鸦都不敢过,尸臭冲天……”
老板吓得吐舌头:“我的乖乖!当年的天极仙宫也没有这样!疯子!什么仇什么怨也不能这样把人命不当命!没个忌惮!”
“可不是!真是杀人的阎王!勾魂的无常!”小二随声附和,义愤填膺,又怜悯欲哭道:“唉,匡义盟里的都是好爷儿们,江湖上有不平事他们总是管的,百姓家里有难处,他们也帮,屠盟主平日是那样好的人……还有湖海帮的少侠们,自打仇小帮主接管,严令下去,护船运货,不要一分钱,杀海匪,铲水贼,跟他爹仇大帮主一样,都是顶天立地的好男儿,待咱们百姓跟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可恨我没本事!不然总要帮把手!他们平时救咱们!咱们难道不帮他们!”
“唉,说这些有什么用?咱们普通老百姓,能活着就不错了,哪里管得了那么多事。”
“我看啊,这以后江湖武林就姓沈了,那招魂的白布才是宝,你还是留心看着,别让它给吹飞或掉了……”
“唉……是。”
有人狠狠一掌拍在栏杆上,林悯回头时,白发苍苍的老头子就站在楼梯上。
两人把饭端了上去吃。
一路所见所闻,林悯再也不问为什么家家户户要挂白布,为什么客店不收江湖人,见了布致道的剑像见了鬼。
想,当初跟方知在一起,心里就总是不安,不让他在外面惹人,告诉他咱不惹别人,别人也不会来惹咱,原来,他不是没在心里放,而是根本没进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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