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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昭十年四月初三,春闱放榜。
燕国公府门前停满了车马。一道道贺礼抬进府门,皆是来贺二公子萧酌清高中探花之喜。
十八岁的探花郎,莫说整个大商,放眼史册也没有几位。
阳光穿过茂盛的大椿,洒落在曲水潺潺的国公府前庭。鲜花着锦,遍地金红,国公府临时设了宴,又请二公子换了冠服,来前厅酬谢宾客。
眼前的一切都如此熟悉。
萧酌清立在庭前,王公贵胄熙熙攘攘。
他身上缥色的缂丝圆领袍是今早才送来的,但袖口绣的雀登枝他昨晚就见过,梦里他也是穿着这身袍服,被敬酒的客人弄湿了衣袖。
“酌清公子年少登科,真是前途不可限量啊!来,我敬你!”
虬髯阔面的宾客端着酒杯上前,笑着向萧酌清碰杯。
萧酌清鲜少与朝臣公侯交际,但他一眼就认出,面前这位是宁锡伯周才英。
因为在他的梦里,此人在永昭十二年被摄政王斩首,他作为史官,就坐在监斩官旁边。
当时滚落在脚边的头颅是铁青的,比面前这个红光满面的周才英消瘦多了。
“酌清忘了?这是周才英。前月他曾登门,想求你一副墨宝,当时我们几人吃醉了酒,你扯下帘幕给他写了首诗,还记得吗?”
好友邢曜在旁边笑着介绍,与梦里所言一字不差。
“是是!酌清公子,您那副字我已装裱起来,如今就悬在……哎!”
说话间,周才英让人从背后一碰,一杯酒全洒在了萧酌清的衣袖上。
萧酌清低头看向衣袖,周才英傻了眼,赶忙连连道歉。
连袖上的酒渍都和梦里一模一样……
该来的,还是要来了吗?
“咚!”
下一刻,国公府大敞的朱门外,猛地撞进了一个人。
他一身灰扑扑的短打,满身尘土,乱糟糟的头发扎成马尾,灰头土脸的,却还是能清晰地看见灰尘下那张平庸普通、俗称路人甲的脸。
庭院中安静了一瞬,所有人都回过头去,看向了那个盗匪一般闯进来的青年。
只见那人飞快扫视过满院堆放的贺礼,眼里闪过一瞬贪婪,继而挺直后背,清清嗓子,满脸志得意满地大声宣布道。
“在下王远,前来履行婚约,迎娶国公府大小姐!”
“……”
整座庭院瞬间安静下来。
——
萧酌清前夜做了个梦,梦里他是一本传奇故事里的角色,书的名字叫《踏王侯》。
书里的男主王远来自未来的异世,原本是个快递小哥,送件途中被一辆大卡车撞翻,醒来就在古代的花楼里,堆满快递的车厢成了他的随身空间。
他穿越成了个青楼女之子,生父不详,母亲死前只留给他一只香囊,说是与他身世有关。
于是他来到了京城,三日前在城北的随楼里,邂逅了一位和他用着同样香囊的官家小姐。
而这位小姐,正是——
筵席上鸦雀无声,只有王远满脸春风得意,站在席间夸夸其谈。
“我和你们大小姐的定情信物就在这里,还不快让小姐出来见她老公?我靠,累死了,服务员,来杯水!”
王远口中接二连三的奇怪词汇,宾客们神色各异,谁也没听太明白。
但萧酌清听懂了。
他自幼过目不忘,梦里通读了整本书,现在连王远下一句话要说什么都能背下来。
他会宣称这只香囊是萧家大小姐萧泠所赠,然后被自己当做疯子丢出府门。
这段剧情被那本书称作王远人生的“至暗时刻”,他气得在国公府外大骂,说萧酌清狗眼看人低、说让他莫欺少年穷,然后顺理成章地引来贵人的关注。
此后,他的人生就“开了挂”。
各路权贵甘当他的垫脚石,鞍前马后组成小弟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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