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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士把酒放下,走到窗口,又用英语把这个词说了一遍,“ygirl。”然后回过身来望着英利昂说,“这些你又怎么会明白。那是我的女孩儿,那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孩儿,你什么也不懂,一直伤害她。我很后悔把她给你。这是我一生最后悔的事。”
英利昂失笑,原来亚历士这么恨他,他原本以为是他恨亚历士比较多一些的。
记忆发白处
第二天早晨,亚历士发现英利昂有一个优点。
喝过酒睡三四个小时天已经微亮,但是当他起床,英利昂已经做完早餐。利昂对他说“吃饭了”,然后解释道,“不知道你早晨都吃什么,我简单做了一点,早餐不能太丰富,不然脑子会不好用。”
亚历士冲完淋浴,坐在桌边拿起报纸翻了翻,本来想说几句“谢谢你的早餐之类”,还没想好如何开口,利昂把一瓶伏特加拎出来放在亚历士的盘子前,说“你随意,不必客气。”
亚历士不气反笑,叉了一片烤好的土司,火候正好,不禁说,“很美味。”
“我做的牛排才是一流的,玫瑰大概没有对你说过。”利昂笑盈盈地看着亚历士,“那家伙不肯好好吃饭,但每次我做牛排她都会吃光。”
利昂看着亚历士的眼睛,那双眼睛黑是黑白是白,刚刮过胡须的脸整洁如雕像,白色衬衣似发出光芒直映眉宇。他根本不像一个宿醉刚醒的人,而且他是真的好看,即使男人也不愿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他一定知道他有多么好看,但他全身上下没有丝毫刻意,似完全不在乎自己竟可这般风姿绝世。这是当然的,亿万人在仰望他,他早已习惯。
利昂将目光从亚历士身上移开,再看窗外的晨光竟觉得满目阴霾。利昂忽然说,“玫瑰笑起来最漂亮,好像眼睛里有日月星光。我第一次看见她是在一个阴天,可我的生命是从那天开始有了光芒。之后好几天我都没有把她忘记,我只好去找她。”
“但你最终还是把她丢了。”亚历士说,“你说你爱她,但你娶的是另外一个女人。”
“我给过她无数次机会,我都数不清有多少次机会。我请求她留下来,哪都别去。我向她求婚,求了又求。只要她肯说爱我,那么我就会相信,我真的会相信。”那些本来已经不去想不愿提的事,原来仍然没有忘记,心里最痛方寸站着的仍是那个人。利昂靠在椅子里,笑,“可她总是说不,不,不。我真的是累了,不想再走下去了。”
“玫瑰说她爱你。”
“什么?”
“她说她爱你。她说你就像一种空气,是她生命里最美好。她说最值得珍惜的就是手心里这份爱。”亚历士把话只说了一半,脊背伤处隐隐作痛。那个晚上他同玫瑰走在一起,玫瑰说你有没有试过,一直爱着一个人后来却突然爱上了另外一个人。
那是一个没有月亮的晚上,但亚历士清楚记得,玫瑰脸上的神色温柔如水,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幸福。每当想到这件事,脊背中枪的地方就会痛。
玫瑰终于爱上了别的人,她同他告别,但他仍然把她抱在怀里挡住那颗子弹。这两件事搅在一起,他不知道是哪一样更痛。枪伤痊愈了,但是心呢?
后来他对玫瑰说那只是本能,不管身边是谁他都会挡住那颗子弹。真是傻啊,人的本能是逃生而不是扑子弹。他一直把自己的感情藏得那么深,保护得那么好。他一手把玫瑰推到利昂身边,他根本不想玫瑰知道他是爱她的,他自己都不想知道。十七八年,几乎已是半生。亚历士对利昂说,“玫瑰最后爱上了你,你却离开了她。”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利昂的声音苦涩。
“我中枪那个晚上,那个时候她已经意识到她爱上了你。”
“但是她没有和我在一起,在之后分别的那些日子里,她也没有找过我。”
“那些我就不清楚了。”亚历士说,“以后你自己问她。”
“以后。”还有以后吗?
“玫瑰是不会死的。”亚历士喝了一口咖啡,笃定地说,“她是任何时候都不会放弃自己的那种人。”
⊥
那天上午利昂去总理府邸,回来的路上经过许愿池,他摸出一枚硬币投到水中。
在水边坐了半晌,水中倒映显现的什么都没有。利昂发现他要用越来越多的时间才能让玫瑰的脸浮现在脑海中,他仍然爱她,但时间就是这样的东西。再深爱的人,也会随着时间逐渐模糊。她的脸,她的眼睛,她说话时的神气,从前是信手拈来的,现在却要花上十倍的时间去描摹。利昂觉得恐惧。如果有一天他把她忘了,这真是可怕。
他的婚姻根本不像人们想象中那样。他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了,每当看见塔娜,他就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塔娜与莎曼走得很近,因为这样,他连自己的妹妹都比较少见面了。
亚历士说,玫瑰是爱你的。利昂捧住脸,难过得说不出话。他情愿不知道这个,为什么要让他知道,在这一切都已经很难挽救的时候。
今天的死亡名单上没有玫瑰,但是明天呢?而且受伤的人那么多,也许其中一个就是玫瑰。他越是不愿意这么想,就越是忍不住把所有最可怕的情形想遍了。
分开的日子,那些痛得不能睡觉的清晨或深夜,他有很多次非常恨玫瑰。但是现在想到他可能再也见不到她了,他就开始恨自己。
回到酒店,亚历士说,“你妹妹来了。”接着利昂就看见莎曼从阳台出来。莎曼的眼睛似乎刚刚哭过,利昂看亚历士,亚历士表情复杂地说,“莎曼对我说了一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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