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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打开窗户,看见几个厨子和村里年长的妇人夫郎正在院子里说说笑笑,擂灶洗菜。
——办席一个灶台不够用,所以接办酒席的厨子们,都会临时用泥和砖块擂灶台,办完席再拆掉。
有妇人看见裴乐,扬声和他打招呼,裴乐做了回应,然后才关窗梳头,继而走出去。
妇人夫郎们来帮忙是不要钱的,只多管一顿饭,这是村里的一种习俗,家家都有办事的时候,因此互相帮忙。
裴乐吃了早饭,也准备一起干活,却被推走。
“你今儿也是主角,不用干活。”
“瞧你这衣裳料子多好看,弄脏了可惜。”
他们都不让,裴乐也不想弄脏衣裳,便没有干活。
他在院子里转了几圈,见院子里的人越来越多,没好意思去敲程立的屋门,索性出了院门。
他想起裴向星养了兔子,就去了她家。
“兔子跑了一只,另外莫名其妙死了。”裴向浩说起来就想笑,“我跟她说兔子会打洞,她说正好想看看兔子怎么打洞的,结果兔子白天不做事,夜里就跑了。”
被说了糗事,裴向星拍了一下裴向浩的胳膊:“别说了。”
裴向浩不痛不痒:“我在跟小阿爷解释。”
“那我也要说你的事了。”
裴向浩这才住嘴:“你们聊,我去地里看看。”
待裴向阳走后,裴乐忍不住追问道:“你要说你哥的什么事?”
“他快十七了,爹娘想给他说亲,看中了我们夫子。”裴向星道,“他嘴上说不愿意,私底下却给夫子送过两回吃的。”
巧云原本是秀丽容貌,又会识字算术,举目无亲。虽脸上有疤,可疤又不是天生的,自打进村后,村里好些人都想给她说亲。
不过她自己对此淡淡的,全都回绝了。
裴乐听了一嘴八卦,直到太阳完全升起来,才回家接待宾客。
程立风头正盛,加之这两年他们在镇上住着,因此打镇上来的宾客不少,光是马车就停了五辆。
他们早就想到了这个问题,无论什么牲畜拉的车,一律停在一处草场,提前雇了两个人轮流看守着,不会弄丢。
“乐哥儿做事越来越周全了。”二嫂陈芳自马车上下来后,衷心夸赞道。
陈家毕竟不住在本镇,所以他们来得略晚,巳时过半才到。
因天热,没有送不耐放的东西,只带了一包茶叶两坛酒,不过礼金给的很高,足足三十两。
“原准备带几匹布,后来转念一想,程立如今风光,定然有人送布,我对布料也不太了解,便不献丑了。”陈芳解释。
裴乐弯唇陪笑道:“二嫂说的哪里话,人来便足够了,礼都是次要的,更何况你们还送了那么重的礼金。”
三十两银子,可能是知道裴家缺钱,用礼金的方式让裴家不好拒绝。也可能是想显一番眼,利于日后的关系走动,以后做什么事也可提程立的名字。
亦或者二者皆有。
这番心思裴乐看得穿,不过亲戚借光是常有的事,往年家中也受过陈家接济,只要不过分,他是不介意的。
一番客套后,陈家人自去找位置。
裴乐继续接待宾客,抽空往程立那边看了一眼。
今日程立穿上了他做的那件衣裳,腰带也系上了,绣字的部分依照他的要求展示出来。
“程案首,你这腰带上绣的是什么字。”问话的是镇上的张掌柜。
张掌柜老眼昏花看不清字才有此一问,也是头一个问出来的。
“绣的是我未婚夫郎的名字,这整套衣裳都是他给我做的。”程立大方回应,无半分不适。
这种事,若他遮遮掩掩,便是赘婿被打上烙印,会遭人奚落嘲讽,但他大大方方,就变成了一种炫耀。
“贵夫郎当真贤惠手巧,这衣裳我还以为是打成衣阁定制的。”
“颜色选得好,正好衬你,这腰带更是点睛之笔,不过更要归功于程案首模样生的好。”
听着一众人的奉承客套,裴乐脸热起来,接待过面前的几位,便躲进屋不想出去了。
场景跟他想象的不一样,绣上名字,好像并没有什么警示作用,甚至反显得弱势了。
也是,一个名字哪能起到警示,那些像让程立纳妾的人,不就正是知道有他在,才让程立“娶小”。
这种事,还是得靠汉子自个洁身自好,他无论做什么,最多只能算“锦上添花”。
裴乐叹了口气,准备找本书看,却发现他这屋里没有书。
他总是住在镇上,看的书自然也放在镇上了。
没书可看,但出去是不可能出去的,裴乐趴在小木桌上,取了只毛笔,没有蘸墨,反过来拿着,用笔尾在桌子上随意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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