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天色暗了,直到兽群的身影渐渐远离视野,那只受伤的角马一瘸一拐地跟在兽群身后,它拖着流血的腿,艰难、竭力地跟随,即便它已被远远甩开。
向导放下望远镜,语气平静地说:“它大概活不过今晚。”
向导告诉她,落单的角马对于肉食动物来说,是行走的美餐。
天昏沉下去,野草垂地。
跟不上同伴步伐的它,停驻在原地,仿佛已知晓命运,安静地等候死神来临。
沈槐序心情复杂地看着眼前一幕,久久未移开视线,心中震荡,无以言喻。
当天,他们在原地停驻许久,人类无法干涉自然,她能做的,也只是默默注视着,看向它,记住它。
用相机记录下它的最后一刻。
江空上前一步,将手指横进她手中,他什么也没说,只默不作声陪着她,在不远处驻足,直至天成蓝墨色,星子从天边冒起,风变得凉爽,一阵一阵吹乱她的头发。
“我没事。”沈槐序嚅着唇,道,“我只是……”
她想寻找一个合适的词语来形容心情。
江空摇头,抬指整理她被风亲吻的发丝:“我知道。”
你不必说,我都明白。
一个生命的消逝,人会本能悲伤。
她有一颗纤细敏感的心,更会为此动容。
第四天下午,他们再次等来闯入河水中的第一只角马。
接着是第二只,第三只,如燃火传薪,浩浩荡荡的部队淌入水中,鳄鱼探头嘶咬,一只角马倒下了,鲜红的血水在流水中化开,千千万万只角马紧随其后,在哀嚎与蹄声里,它们势不可挡冲向彼岸。
这一场以生存为目的,以生命为赌注的冒险之途,每一个决定都关乎生死,自然法则无比残酷,勇敢不一定能带来好结果,但勇气必不可失。
借由采风而来的见闻,沈槐序顺利完成论文,她将手中拍摄而来的素材整理剪辑,作为摄影课的结业作业,最后的镜头在渡河成功的角马群与那只守望同伙身影的角马间来回切换,定格在苍茫的旷野与滚滚奔流的河水之间。
沈槐序大学毕业后,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这一次,她来到了西海岸,日落的火红能染过整面天,棕榈茂盛,阳光充裕。
她在江空镜头里见过无数次的景色映入眼帘。
九月末的一天,他们牵手走在加州的海岸线,落日将两条影子拉得很长。
在五年的异地恋后,她终于来到他所在的城市,在夕阳里仰头,浅浅笑着问:“你就是在这样的风景下想念我的吗?”
对面的人迟钝着点头,眼里盛满笑意,轻轻说:“是啊。”
可不止是这里。
我想念非洲热辣的晴天,冰岛凛冽的寒冬。
想念与你的每一次亲吻的气息,无论是雨后泥土的清新,还是草莓酸涩的香甜。
在每一个晴空或是雨季,我都想念那个女孩。
她努力,上进,聪明,观察力极佳,双目像鹰一般敏锐。
她嘴边总是挂着盈盈的,礼貌的微笑。
可是她也别扭,忧郁,沉默,不诚实,独来独往,她从不让自己依赖任何人,也从不说自己想要什么,好像她没有欲望。
但我知道,我很高兴,我能看见她的勇气,她的野心,燃烧着的勇气,闪闪发亮的野心。
她爱着这个世界,就像我爱着她一样。
这一年末,江空旗下工作室,空夏发行第一款游戏《记忆回响》上线全平台。
沈槐序在非洲拍摄下的角马,化作游戏中一处记忆彩蛋,主角在幼时鼓足勇气的行为被父母训斥,她他默然望着父母离去的身影,正如角马远眺消失的大部队。
但主角最终战胜重重困难,一片片拾起旧时的自己,在虚幻与现实中,重构自我。
游戏达成所有结局后,屏幕会暗下,留下数行清晰的字符,记录着主角在读取他人的记忆时,遭遇危险,而后死亡重来的数字。
“在xxx小时的冒险中,你经历过xxx次死亡,很高兴,你从未放弃,一次次经历浴火重生,游戏不是现实,但在低谷之中,我们永远需要孤注一掷的勇气,重新面对自我。”
“每一天,我们都在与忙碌中与过去的自我告别,成为被规训的社会符号之一,也许,你会愿意照照镜子,也许,你该停下脚步,好好休息,睡上一觉。”
“未来不曾到来,未来就在脚下,在与最爱的人,相逢的每一秒。”
“愿你永远都是你自己。”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孤儿院长大的徐觅夏大学刚毕业就被告知有一个超市要继承。看着颤颤巍巍的门头,四处开裂的墙壁,她开始担忧自己未来的生活。谁知天降系统,大半夜开始作妖的给她送来各个位面的顾客,让她过上天天熬夜加班的日子。古代正被围困的将军,看到自热米饭,自热火锅,还有白花花的精盐跟香皂,连忙放下佩剑跟铠甲来换走大批量的物资。修仙界...
重生甜宠蓄谋已久男二疯批黑化追妻火葬场九爷上位孟明萱直到临死前才知道,娶了她又对她冷暴力三年的丈夫殷霆是为了报复养大她的九爷,才会和她结婚,而他心里真正爱的,是他的小青梅白月光余甜甜。重活一世,她再也不要为了渣男伤害九爷了。但她没想到前世的渣男居然性情大变,甚至放下仇恨只想和她长相厮守。她有多远滚多远!后来,殷霆目眦欲裂地盯着不可一世的九爷,嘶吼道她只是为了报复我,所以才利用你的!你只不过是她复仇的工具!九爷微微一眯冷眸当小姑娘的工具?还有这种好事?夜晚,九爷掐着孟明萱的腰,低哑道既然把我当工具用,就要用一辈子,知道吗?知知道孟明萱颤得不像话,早就不知今夕是何年了。京圈九爷的重生小玫瑰,又欲又乖...
我在靠近心脏的地方纹了她的名字,至今未洗。我的机车服上有一抹血迹,是我和她初次留下的,始终被我珍藏。我现在的女朋友,是她的替身。...
一个普通小白领穿越到一部np峰玛丽苏修真小说里,成为一个无后台无本事无天赋的1o岁孤儿。既不打算抢女主的机遇也不打算抢女主的后宫,更不敢找女主的麻烦。身为一个废材的路人甲郑中秋表示,以前是废材,以后...
穿越就穿越了吧,还当了弃妇,这还不算,前世恋爱都没谈过,到这里还当让人家的娘了。不过幸好这小娃儿又听话,又可爱,其实还是不错的啦!反正来都来了,那就让我们好好生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