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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走过去,朝程静婉点了点头,程静婉深吸一口气,拉开柜门,一只老鼠跳了出来,三人看到柜子里躺着一具被保鲜膜层层包裹的骸骨……
苏云和宋傲月抵达新区科技路,伟伟超市已经是一家规模很大的商店了,宋傲月出示证件,拿这张博初的照片混血儿的画像,问道:“徐先生,你以前住在西城区的时候,有没有见过这两个人?那时候他们都是小孩,你可以仔细看看他们的眉眼,回忆一下。”
徐忠伟只看了一眼,便笃定道:“我见过,我记得他们两个。”
“真的?你只在西城区待了两年,记得这么清楚吗?”
“当然,他们两个我怎么可能忘记?”徐忠伟嗤笑道,“两个小混蛋,这个小子,叫张强,经常带着这个混血小子到我的店里来偷东西,最喜欢偷的,就是一个什么熊牌子的橡皮糖……”
“维可熊。”
徐忠伟一拍大腿:“没错,就是维可熊!”
宋傲月急忙问:“那你知道这个混血男孩的身份吗?”
“知道。”徐忠伟点燃了一根烟,“他是周道平的儿子。”
果然是周道平。
食人魔(5)
宋傲月问:“徐先生,你还知道些什么?”
徐忠伟缓缓吐出一口烟,道:“那个男孩是周道平和一个意大利女人生的,名字也是个外国名儿,叫兰诺,周道平压根不喜欢混血小子,整天把他拴在家里,和狗一起养,兰诺皮肤本来就白,身上经常有青紫色的伤痕,一看就是皮带抽的、烟头烫的,有一次我经过他家门口,看到兰诺在和狗抢吃的,还被那只狼狗咬了一口。”
宋傲月在心中叹息,难以想象他是在怎样的环境下长大。
“后来他和张强混在一起,两人一个打掩护,一个偷东西,但是又不偷钱,只偷维可熊橡皮糖,我看店里没什么损失,那两个浑小子又实在可怜,就没有追究,当打发乞丐了。”
走出伟伟超市,宋傲月接到了秦岑的电话,她按下接听键,说道:“我和苏云已经查到混血儿是谁了,他叫兰诺,周道平的儿子,和张博初从小一起长大。”
秦岑的声音传来:“我们也查到了,张博初离开西城区后一直带着他,他们在东街租了一间房,房子里有一具尸骸,很有可能就是房东唐先生。”
“什么?!”宋傲月停下脚步,秀眉微颦。
市局,法医室,一具阴森的白骨躺在解剖台上,杨法医戴着口罩,神情专注。
宋傲月坐在椅子上,有些疲惫地捏了捏眉心,过了一会儿,杨法医走了进来,宋傲月急忙站起身,杨法医道:“死者死亡时间超过五年,死因是头部重击,我们对比了房东唐嘉明的牙齿就诊记录,证实死者就是唐嘉明。”
“果然……”秦岑喃喃道,“邻居奶奶说,张博初和兰诺在五年前的一个夜晚匆匆离开,应该就是他们杀害了唐嘉明!”
杨法医继续说:“死者的肋骨被破坏,应该曾经遭受过开膛。”
“肋骨被破坏?”苏云若有所思,“食人魔的手法极其熟练,被害者的肋骨和其他脏器都十分完整,唐嘉明……也许是他们的第一个受害者。”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杨法医翻开一页报告,开口道:“还有一件事,唐嘉明的牙齿丢失了一颗。”
“牙齿丢失?”宋傲月心头一紧,“和周道平一样?”
杨法医点点头。
宋傲月疑惑地呢喃:“食人魔的其他受害者,都没有被取走牙齿,为什么周道平和唐嘉明被取走了?他们有什么特别之处……”
苏云陷入了沉思,牙齿……他仿佛看到那只野兽从迷雾中缓缓走向他,晶莹的唾丝顺着它的嘴角滴落……
一阵清脆的电话铃声打断了苏云的思绪,宋傲月走到桌边,拿起电话:“a市公安局,什么?”宋傲月微微皱眉,仔细聆听着,过了许久,宋傲月放下电话,说:“h市那边来电话了,之前在囚车爆炸中重伤昏迷的警官醒了。”
众人面上露出了喜色,宋傲月继续说道:“但是当时的情况他记不太清楚了,他只隐约记得张博初问其他人,怕不怕狗,还说他自己不怕。”
姚涛一头雾水:“怕不怕狗,他不怕,这都什么啊?张博初是在随口乱说吧?”
宋傲月摇了摇头,道:“那是他的遗言,张博初在上囚车前,就做好了必死的决定,所以他说的话,不可能没有意义。”
狗……牙齿……苏云猛地瞪大了眼睛,他喃喃道:“恐惧……”
“苏老师,你说什么?”
“是恐惧。”苏云沉声道,“在有些地方的文化里,当你害怕野兽,你就杀死它,吃掉它的内脏,拔出它的牙齿做护身符,这样,你就可以拥有野兽的力量,伟伟超市的徐忠伟说过,兰诺很怕周道平养的那只狗,所以张博初杀了那条狼狗,把内脏挖出来给兰诺吃,那条狗的牙齿,估计也被他们拔了。”
宋傲月眸子一亮,道:“唐嘉明经常欺负兰诺,兰诺害怕他,于是他们杀了唐嘉明,挖出他的内脏给兰诺吃下,并且拔了唐嘉明的一颗牙齿。”
迷雾中,野兽朝苏云奔来,血红的眼睛与他对视,苏云沉声说:“因为唐嘉明,兰诺迷上了吃人肉的感觉,于是张博初帮他狩猎,之后的那些被害人没有被拔掉牙齿是因为兰诺并不恐惧她们,只是把她们当成食物……”
宋傲月接着说:“而周道平的牙齿被拔去,也是因为他是兰诺恐惧的人,兰诺想要……战胜自己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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