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女郎微微皱眉,她的书被弄脏了。
宫门被人一脚踢开,自外面走进来一群高大魁梧训练有素的男人,带着冰冷的血腥气与杀机,尤其是为首的那一位,身长八尺有余,身形颀长伟健,头戴玉冠,身着甲胄,手中提着一把长剑,剑尖滴滴拉拉的都是血,他身侧的人则捧着一把镶嵌了许多宝石的□□,显然方才那支破窗而入的弩,便出自此人之手。
女郎平静地与他四目对视。
男人生得极为俊美,只是第一眼见到他的人,是决不会看到他容貌的俊美的,而是他那双微微泛着血红的眼眸,以及眉宇间抹煞不去的戾气,女郎即便久居深宫不得自由,也常听宫人谈论那位令人毛骨悚然的暴君——即嗜杀成性的大魏皇帝。
其单名一个戾字,据说生而长齿,是为鬼子,为先魏帝所不喜,连带生母亦遭其连累,遂为其取名为戾。
戾者,罪也。
以罪子之身于十六岁手刃先魏帝,同年诛杀十七名兄弟。此后更是亲自率兵攻打诸国,诸国王室无论妇孺尽皆斩杀,所到之处哀鸿遍野,从不留活口,常令士兵屠城以取乐,嗜血好战,偏又用兵如神,擅使奇谋,账下又有一众骁勇善战的大将与多智近妖的谋士,仿佛此人天生为战争而生。
赵国,是最后一个被灭亡的国家。
天下中原分七国,齐、燕、陈、宋、楚、赵、魏,其中赵为主国,余下六国附属,奈何百年过去,作为主国的赵国早已满目疮痍,赵帝荒淫无道,穷奢极欲,民间怨声载道,彼时六属国中,魏国并不强大,甚至隐隐有为楚所吞并之势,直到戾即位。
他花了十几年修生养息,让几要沦为他国奴隶的大魏脱胎换骨,兵强马壮。而今年他已三十又七,仅仅花了七年,便吞并六国,统一天下。
可谓是千百年难得一见的盖世枭雄。
“官家,想不到那赵帝宫中,竟还藏着这般绝色美人!”一个虬髯汉子大声道,“他娘的,这老不死的还真会享受!”
女郎却想,魏帝同赵帝,不是差不多的年岁么?
这想法也只在她脑海中转了一圈,随后便趋于平静。
别说那虬髯汉子,便是其他诸将,也为女郎绝世的美貌所迷,这女郎着实是世间难见的绝色,男人见了哪有不驻足的?只是众人也知晓,这样的绝色,也只有官家才受用得起,因此并不敢多看,不过这女郎也是稀奇,他们一路杀进来,所见到的人无不体似筛糠跪地求饶,惟独她,竟还能安心读书,仿佛比起性命,那页没读完的书更重要些。
这些年跟着官家南征北战,见过的各国佳丽不胜其数,什么小家碧玉金枝玉叶,见了官家,都是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份儿,没人能不惧怕这位史上最可怕也最嗜血好战的帝王,他有着惊世之才,却又自负傲慢,从不将他人的死活放在眼中,天生以杀戮为乐,仿佛他降临到这个世上,便是为了鲜血而生。
也不是没有故作坚强的美人做出宁死不屈的架势,奈何官家并不是个怜香惜玉的主儿,美人的血和普通人的血一样,都是温热的鲜红色,看到过官家杀人的人,绝不可能不畏惧。便是他们这些跟随关键多年的将士,与不怒自威的官家说话时,也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别见虬髯汉子敢这样开玩笑,实则官家若是瞧他一眼,他都能吓得两股战战。
可眼前这绝色女郎,却是当真一点也不怕。
或者说她是完完全全不在意自己的死活,唯一叫她情绪有了些许波动的,是那弄脏了她衣裙与书本的污血。
能止小儿夜啼的暴君,滴滴拉拉鲜血不停的长剑,都不能叫她动容。
原本还算热闹的大殿,瞬间鸦雀无声,此时此刻,倘若有人头发掉了一根,兴许都能被听得清楚,周围的人都失去了声音,大气不敢喘,只看着那高大魁梧的魏帝将剑尖缓缓指向姿容绝色的女郎——正如她不怕他,他也不为这美色所惑。
长剑闪耀着尖锐的光,女郎甚至能够闻到那长剑沾染了数不尽的鲜血后所散发出的血腥味,她不喜欢过于浓烈的事物与气味,血的味道自然不讨女郎欢心,因此她伸出手,将剑尖稍微往远处拨动一些。
众将皆以“此乃勇士也”的眼神看着她,这一刻,女郎这份勇气,比她的美貌更胜。
魏帝显然也没有想要立即杀了她,毕竟这样的美丽,若是立刻杀了,见不到这张美丽的面容露出恐惧、悲伤的神色,那上天叫她生得这样绝色,又有什么意义?
但她并非标新立异,甚至于从大破宫门到现在,她脸上,自始至终,也仅有一开始因为书本与衣裙被弄脏所露出的淡淡惋惜。
然这惋惜也不算什么,对女郎而言,惋惜也好,遗憾也好,都不是不能接受的,就像是当初她被抢走了未婚夫,又被家族送入宫中,做赵帝的皇后,她同样也很平静地接受了。
此时被暴君以剑指喉,她仍旧没有太大的情绪。
今天死去,还是明天死去,又有什么分别呢?人总是要死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军婚三胞胎灵泉先婚后爱双洁苏浅浅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七零年代的一个野蛮无脑,凶悍泼辣的女人身上,还要养三个孩子,结果孩子们都怕她,整个大队都嫌弃她。消失五年的军官老公突然有了消息,上面派人来接她去大院照顾受伤的老公,糙汉男人却要跟她离婚,结果腿伤好后,他死活不同意离婚,将她堵在墙角我可以再受伤的,左腿...
...
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少年时的一见钟情,成年后的再次相遇,她在他的心底始终是最深刻的独家记忆。他说如果人的一生如果有999次运气,我愿997次留给你,2次留给自己,一次遇上你,一次陪你走完这辈子!没了她,他以为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过去这么久,他试着爱过的别人,试着用工作麻痹自己,试着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可这里面没有她,就算幸福又有什么意义?...
林青痕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他生母早逝,脸上带疤,修炼天赋不好,很不受家族待见,于是自小就学会谨慎行事低调过活,就算突然绑定一个炼药系统,也没敢出什么风头,就想老老实实种菜炼药养活自己。直到一桩天雷狗血替嫁情节落他头上了。同族嫡姐林清霜作为天之骄女,厌恶自己落魄的婚约对象,退婚不成,而后脑子一抽,要把他替嫁过去。嫡姐的婚约对象是殷家殷九霄,听说他年少时候很是风光,天生剑骨,只是可惜功法反噬,毁其修炼根本,双眼已瞎,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婚前,他见了那人一面,觉得对方与自己同病相怜,且看起来人挺不错的,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我长得丑,你看不见,我们俩天生一对,新婚当夜,林青痕拍拍自己新婚夫婿的肩膀,不怕,我以后种菜养你。林青痕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男主逆袭的退婚流小说。他看起来可怜兮兮话不多的落魄夫婿,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而且,这已经是殷九霄的第二世。攻视角上一辈子,殷九霄天才陨落之后受尽白眼,又遭退婚羞辱,他在困境之中觉醒魔骨,一路逆袭成了剑魔双修的举世之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尽匍匐脚下,该报的仇也加倍奉还。重生之后,所谓实力倒退是装,眼瞎也是装,就看那些人暴露本性,丑相毕露,直到林家像上辈子一样试图悔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但殷九霄没想到,婚约这事变得和前世大不一样。嫁进来的是一只乖乖的抱着他说别害怕我们俩好好过的丑小鸭。倒是挺有意思。须知1非常会装占有欲强攻X温柔天使努力坚韧受,攻重生受穿越,互宠,日更。2小甜饼文,受技术流,不走武力值路线,有金手指且有占比较重的种田事业线,一边谈恋爱一边变强,他的脸会慢慢恢复,丑小鸭其实是个大美人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