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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1页)

“为了当年不好好学习而后悔着。”

叶青衫:“……”

……

一行人都坐进了茶棚,臧飞龙连喝了三大碗茶才将心头的郁闷挥开。

张君坐在叶青衫身边,头也不敢抬,小心翼翼地想将自己的存在感抹掉。

偏偏陈南海却很快注意到了他,道:“这位就是丢失荷包的主人?”

“在下张君。”张君赶紧起身拱手。

叶青衫将他拉下来,不在意道:“不用这么讲究,他们也不是什么懂礼的人。”

臧飞龙哼了一声,陈南海倒像是习惯了,只道:“你可知道这荷包是何时不见的?”

“我发现时是在吃饭付钱的时候,虽然我包袱里还带着银票,这点钱丢了也无所谓,只是那荷包却是我姐姐亲手绣的,所以……”

陈南海点点头,“有看到什么可疑的人吗?”

“没、没注意。”

臧飞龙显然有些不耐烦,他抖着脚,一副欠揍的样子道:“反正找着了,还有什么好问的?也许是哪个笨贼不小心又弄掉了。”

陈南海好笑道:“大王,若你是贼,恐怕人人都很高兴。”

“为何?”

“因为你会散财。”陈南海端起茶碗喝了一口,润了润嗓子,又补了一句,“还专门看准了散在人家怀里。”

臧飞龙撇撇嘴,不过这么一说,他终于也后知后觉地发现了问题。

谁会将偷来的钱袋故意塞在另一个人身上?而且以陈南海的功夫,居然还没发现。

“我倒是想到一个人。”叶青衫道:“有贼王之称的仇能。”

噗——

林冬一口茶喷了出来。

众人都转头看他,那意思——有什么问题吗?

林冬笑道:“这名字取得好啊,能者多劳,贼王,合拍合拍!”

陈南海笑笑,“恐怕他爹当年也没想到这个名字能让他成为贼王。”

若是知道,恐怕就得在能字下加四个点,仇熊——或许能当个山野村夫、猎人什么的。

叶青衫接着道:“仇能手快,有一招叫千手观音,听说能同时一边取一边又将东西换到别人身上。”

林冬插嘴,“那不是该叫移花接木吗?”

叶青衫道:“移花接木是取一样,换一样,可千手观音能同时取很多样,再换很多样。”

这是数量上的问题。

林冬张大了嘴,“好厉害。”

“厉害的还不是这个。”叶青衫压低声音道:“听闻他是昊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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