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又叫了几声沈泱,还是没得到任何回应,房间里,被子叠得不算整齐,沈泱的行李箱和洗漱用品全都放在原来的地方。
眉眼间闪过一丝戾色,江措拿上铁头铲出了门。
“江措,你干什么?”沈家旺正在收晾晒在院子里的衣服,院子里忽然出现了一个阴森森的人影,砖砌的屋檐下,冷光幽幽地洒在江措身上,沈家旺还以为是什么夺命的厉鬼。
他抱着一堆衣服,衣架横亘脖颈下方,护在胸膛前,哆嗦道:“江江措,你来做什么?我们家可没去找沈泱。”
“没有?”江措拿着铁头铲朝他逼近,从齿缝里挤出几个令人心惊肉跳的字,“那沈泱怎么会不见了。”
躲在客厅里沈家发吼了一句,“那和我们没关系,我今天中午看见沈泱和胡大江一起下山了!”
江措不加掩饰的凶狠目光扫过沈家兄弟,粗糙的大手握紧铁头铲,转身离开沈家。
胡大江家在山下镇子的尾巴上,平时江措走半个多小时的山路,今天只用了二十多分钟,抵达了目的地。
胡大江一楼的卷帘门关着,二楼的窗户里有光溢出来,江措用力拍打了几下卷帘门,楼上一道不陌生的声音传来,“谁啊,大晚上的。”
江措继续啪啪啪大力拍门,卷帘门在江措无情的大手下,晃动得羸弱而无力。
胡大江穿着拖鞋从楼上跑下来,烦躁地打开门,“谁啊,把我家门拍坏……江措,你回来了!”
“沈泱在哪里?”江措还是四天前出门的打扮,在高山密林里待了四天,略显局促的外套上全是泥巴,还有几滴干涸的狼血黑漆漆的凝在胸口。
江措没有显得特别狼狈的原因是,今天下午回家的时候,经过一条河,蹲下来,花三分钟洗了脸,又花几分钟搓掉大手上的泥巴,指甲缝里的泥巴也一丝不苟地清理出来。
沈泱太讲究了。
江措顿珠看起来有点狠,像是归家的野生牦牛发现自己的伴侣失踪了。
什么破想法?
胡大江回过神,连忙道:“在楼上呢,我借了一个游戏机回家,他在山上无聊,我叫他下来和我一起打游戏。”
江措大步上了楼。
沈泱穿了一双新买的浅灰色拖鞋,坐在胡大江家新买的皮革沙发上,胡大江下楼去给不知名的人开门,沈泱低头玩着手机。
听到脚步声响起,沈泱放下手机,迫不及待拿起游戏手柄,“胡大江,快点来……”扭过头,看到走进客厅里的男人时沈泱怔了一下,愕然道:“江措,你怎么在这里?”
和三天半前他离开的时候,沈泱仍旧没有任何的变化,皮肤白的像是剥了壳的鸡蛋,黑发柔软,穿着他从蓉城带来的价值不菲的灰色连帽卫衣和黑色长裤,漂亮干净,像是一株没有历经任何风雨,一直被人精心呵护照顾的娇嫩花朵。
江措和三天前相比,衣服乱糟糟,脚上的黄胶鞋烂了一个大洞,藏在不合身外套下的手臂多了好几道伤痕,泥巴味血味汗味衣服打湿了又阴干的味道混在他身上,整个人就比街头的流浪汉好一些。
江措眉压着眼,直勾勾地盯着落魄了但仍旧过着很娇贵日子的沈泱问道,“为什么不在家里等着我?”
后面几个字,声调不自觉地拔高了,这边的藏民的汉语本来就带着一种硬邦邦的本地口音,声调拔高后,更显得凶恶。
“这不是沈泱在山上待着无聊吗?我也很无聊,反正我爸妈没在家,我带他下来打游戏,顺便给他把饭煮了。”胡大江感觉气氛不对,忙插了话。
江措没给胡大江一个眼神,就目不转睛地盯着沈泱,这个时候,他又不像家养的老实的温顺的牦牛了,而是野生的危险的充满了侵略性的牦牛。
胸膛因为翻涌的情绪剧烈地起伏着,江措手指深深地陷入指腹之中,没人知道他现在心中到底有多么不爽,他看起来冷淡,很多时候对什么事都不在乎,但他只是因为他根本不关心那些人和事。
所以他们就算是死在江措面前,甚至不管不顾地在江措面前□□,江措也能做到面不改色。
真正在乎的东西江措一直有很强的占有欲和控制欲,四岁的时候他养过一只狗,后来一个村子里的女生总是投喂它,那只狗对对方摇尾巴就很欢快,和冲着他摇尾巴差不多,江措都极其不开心。
这是他的狗,就应该对自己最热情,最喜欢自己。
而且在江措的预料中,沈泱应该在回宁村的房子里等着他回家,可是门打开,什么都没有,乌漆墨黑的一座死房子。
沈泱只言片语都没有留下,就这样消失在了他的世界里。
沈泱盯着脸色不善的江措,不开心了,“你干嘛啊,不是你让胡大江照顾我的吗?”
“那我有让你跟着他走吗?而且一句话也不给我留下,沈泱,你到底有没有一点良心,你知不知道我找了你多久?”
听江措一说,沈泱看着双眼充血的江措,心里有一点愧疚,他好像是忘了告诉江措他下山了。
但是很快,沈泱又理直气壮地骂道:“还不是你没有手机?我想给你打电话又不成!”
“我家是没有纸还是没有笔?你他妈还是不会写字?”江措愤怒得最后一句话都是用藏语骂出来的。
一股糟糕的心思涌出来,他觉得他不应该对沈泱好,就应该让他被他大伯卖掉,沈泱这样自我娇气的人,如果没有遭遇过很恶劣的对待,应该会觉得他对他的一切好都是理所当然的吧?
如果被人践踏过,像他一样被吊起来打,脸被男人的大脚踩在地上骂过小畜生,高烧四十度浑身发抖地躺在床上,却还被人像死猪一样拽起来给他煮饭,昏倒在火塘前,等来的却是一阵辱骂他偷懒的拳打脚踢。
那个时候,江措完全不需要像现在一样把沈泱当公主一样伺候他,只是给他一碗干净的白米饭,不打他骂他,就算给他睡二十块钱一床的被子,他也会很感激江措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军婚三胞胎灵泉先婚后爱双洁苏浅浅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七零年代的一个野蛮无脑,凶悍泼辣的女人身上,还要养三个孩子,结果孩子们都怕她,整个大队都嫌弃她。消失五年的军官老公突然有了消息,上面派人来接她去大院照顾受伤的老公,糙汉男人却要跟她离婚,结果腿伤好后,他死活不同意离婚,将她堵在墙角我可以再受伤的,左腿...
...
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少年时的一见钟情,成年后的再次相遇,她在他的心底始终是最深刻的独家记忆。他说如果人的一生如果有999次运气,我愿997次留给你,2次留给自己,一次遇上你,一次陪你走完这辈子!没了她,他以为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过去这么久,他试着爱过的别人,试着用工作麻痹自己,试着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可这里面没有她,就算幸福又有什么意义?...
林青痕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他生母早逝,脸上带疤,修炼天赋不好,很不受家族待见,于是自小就学会谨慎行事低调过活,就算突然绑定一个炼药系统,也没敢出什么风头,就想老老实实种菜炼药养活自己。直到一桩天雷狗血替嫁情节落他头上了。同族嫡姐林清霜作为天之骄女,厌恶自己落魄的婚约对象,退婚不成,而后脑子一抽,要把他替嫁过去。嫡姐的婚约对象是殷家殷九霄,听说他年少时候很是风光,天生剑骨,只是可惜功法反噬,毁其修炼根本,双眼已瞎,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婚前,他见了那人一面,觉得对方与自己同病相怜,且看起来人挺不错的,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我长得丑,你看不见,我们俩天生一对,新婚当夜,林青痕拍拍自己新婚夫婿的肩膀,不怕,我以后种菜养你。林青痕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男主逆袭的退婚流小说。他看起来可怜兮兮话不多的落魄夫婿,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而且,这已经是殷九霄的第二世。攻视角上一辈子,殷九霄天才陨落之后受尽白眼,又遭退婚羞辱,他在困境之中觉醒魔骨,一路逆袭成了剑魔双修的举世之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尽匍匐脚下,该报的仇也加倍奉还。重生之后,所谓实力倒退是装,眼瞎也是装,就看那些人暴露本性,丑相毕露,直到林家像上辈子一样试图悔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但殷九霄没想到,婚约这事变得和前世大不一样。嫁进来的是一只乖乖的抱着他说别害怕我们俩好好过的丑小鸭。倒是挺有意思。须知1非常会装占有欲强攻X温柔天使努力坚韧受,攻重生受穿越,互宠,日更。2小甜饼文,受技术流,不走武力值路线,有金手指且有占比较重的种田事业线,一边谈恋爱一边变强,他的脸会慢慢恢复,丑小鸭其实是个大美人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