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字画裱的很漂亮,是用中国那种朱砂笔写成的。笔锋苍劲有力,果真一代大家!
卢修斯把这幅墨宝挂在自家的主客厅,每每来客必要对其宣扬一番。虽然很多人不认识路飞这号人物,但他的名字大家还是知道的。所以这也是卢修斯自豪的一个地方:路飞唯一的真迹就给了自己!这是秃叔都没有的!
卢修斯很感激,所以即使路飞离奇失踪多年,他也依然保留着这幅墨宝:
上面四个大字:还我钱来。
三个小字:路飞字。
036_pets
[秃叔,做人不能这么无耻。真的。]
在我好说歹说、求爹爹告奶奶央求了白毛哥一通后,他的表情终于有了一丝松动。我大喜,继续搜刮肚里所剩无几的赞美词——我发现这招对白毛哥很管用,他就是喜欢看到别人低姿态地哀求或是赞扬他。
最终,白毛哥掏出地图,依依不舍地打量着:“要我把地图还给你也可以,不过你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你说。”
他想了想说:“还没想好,你先答应了,等我想好了再告诉你。”
……当我是傻的啊?我大手一挥:“得,不给算了。我这个人从来不许诺这样的空白许愿单。”给你一张欠条,你以后想填我欠你多少钱就怎天填是吧?
白毛哥一愣,显然是没有想到我会如此干脆地拒绝,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提高声调略有愤怒地说:“你注意下自己的态度,现在是你求我不是我求你!”
“你就扯吧!我刚才低声下气求了你那么半天你答应了么,你当我是白求恩啊?!”我也愤怒了,就算当年读大学期末考试前跑去跟老师套交情我都没说过那么酸的话,白毛哥你也太不知道好歹了!
“……白求恩?”他尝试着重复我话里的新名词,眉头紧紧皱着,咬字不清。
“中文谐音,”我冲他“哼”了一声,鄙夷地说,“说了你也不会懂的。你悟性比秃……伏地魔教授差多了。我看你就连你家里那幅路飞的字都看不懂吧。”
我看到白毛哥立即垮下去的脸,心知肯定是猜对了。不过我倒是觉得依着路飞这种个性应该是不会写诸如《诫子书》或者“天行健”这样的书法送给卢修斯的……难道他写的是“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越来越好奇了——不过问大字不识一个的白毛哥显然不切实际,要我专程跑去白毛哥家赏字……那更不实际!
他低眉瞧着自己的指尖,冷冷笑道:“我又没有人教我中文,当然看不懂。”
你就是故意来囧我的是吧?我正想要反驳两句,白毛哥却把活点地图狠狠往我手里一塞。“拿好!下次掉了没人给你还回来!”他凶巴巴地说,然后离开了小教室。
夺回剧情物品毕竟是好消息,至少我和偶像弗雷德可以不再闹的那么僵——惹毛他和乔治的下场一定非常悲惨。我可不想落得和日记本君一样的下场。奔回拉文克劳寝室,我一脚踢开大门:“死猫,出来!送信啦!”
没半只猫理会我。
“开饭了开饭了!”换个理由试试。
果然,话音未落,流川枫的小猫头就从被窝里探了出来。随之掉下来的是一包鱼骨头,纸包上还盖着一个梅花戳。
我的天呐……没想到流川枫居然还收到了一份圣诞节贺礼(估计是克鲁克山送的)。如此一对比,我这个什么都没有收到的主人岂不是非常杯具了么?!心情糟到了极点,我居然“禽兽不如”!我狠狠地把流川枫拎起来,把它甩回猫窝:“你给我老老实实呆着,直到我写完信。”
它不满地呜咽了一声,拖过那包鱼骨头细细地啃着。
诶,写什么好呢?面对着窗外的茫茫大雪,我就像一个思春(思念春天)的少女苦苦思索信的内容,以及……n多单词的拼写。当我浪费了一叠羊皮纸终于坑坑巴巴写完信时,已经是下午。我喜滋滋地把折叠好的信纸装进墨绿色的信封中,然后四处都搜寻不到流川枫的身影。
这家伙……
没办法,它跑路了我只好借用霍格沃茨的猫头鹰了。霍格沃茨的猫头鹰小屋建在城堡外的山坡上,当年提出这一建议的人真是十分有才。不仅有才,体力肯定也不错,至少不会像我还没爬到一半就冻僵了——这更肯定了我回家就把流川枫改名叫“三井受”的信念。不过,远远的,我看到猫头鹰屋里已经有一个人影了。
这么大冷天的,谁来寄信?
走近了,呃,油条兄。
而猫头鹰屋内唯一的一只棕色猫头鹰信使正停在他微曲的手臂上。
他扫了我一眼,淡淡地说:“你为什么会在这儿?”声音比四周的雪还要冰冷淡漠。
我犹豫片刻,偏着头皱眉看他:“……寄信啊。不然还能是什么。”我看着他漠无表情的脸,很遗憾,什么都看不出来,“其他的猫头鹰呢?”
“回家过节去了。”
我倒吸一口凉气:猫头鹰也过圣诞节。看来霍格沃茨不仅保护神奇生物,就连普通猫头鹰信使的权益也非常维护。低低“哦”了一声,我朝油条兄伸出手,“给我吧。”
莫名其妙的:“什么?”
“猫头鹰,我要寄信!”我摇了摇手中的信封。很冷诶,明明都跟他说了我是来寄信的,居然还不把猫头鹰给我。油条兄,你想唠嗑的话我陪你,但咱选个有壁炉的地儿行不?
那只敬业的棕色猫头鹰打算飞到我这边来,但却被油条兄一把摁住了。他说:“萧铅笔,先来后到。”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重生后让前夫君滚蛋萧临瑾齐璟后续完结最新章节列表笔趣阁是作者榴莲雪碧又一力作,书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这里有一本榴莲雪碧创作的重生后让前夫君滚蛋小说等着你们呢!本书的精彩内容我一直以为我和萧临瑾会是相敬一世的恩爱夫妻。直到一杯毒酒和三尺白绫递到我面前。我才知道这四年的帝后恩爱琴瑟和鸣有多可笑。重生两次后,所有欺负了我的人都该得到报应。...
人生活到四十岁,汲汲营营拼尽全力,为何到头来什么都没有了?如果回到过去,在那些后悔的瞬间重新做选择,是不是就能过得比现在好很多?...
九彦穿越后发现自己居然成了书中那强大正直拯救了世界的勇者这种舍己为人,又有担当的存在谁不喜欢可问题,这是一本不需要逻辑和道德的花市书籍向阳花死于黎明之前,高岭之花染上淤泥,跌下神坛他在药物和魔力的双重作用下,变成了男主炫耀的玩具由高贵圣洁的骑士,变成了连自我意识都难以维持,受本能驱使的低级魅魔知晓未来的九彦气乐了,就算现实不需要逻辑,劳资也要把你这狗比男主给砍了!紧接着九彦发现,这具身体被下药的时间似乎比书中要提前不少,他的身体已经出现了些副作用精灵鱼人魔族人马多个种族的熟人都投来关切的目光被看的心底发毛的九彦后退一步,怎么办,勇者老哥,我好像不知不觉给你增加了不少奇怪的负担我要不然先把原主给捞回来?这么考虑着的九彦偷瞄了一眼,和他做了交换的勇者等等!老哥你怎么扛着大剑就把主神给干死了!无限世界被你给直接干崩溃了,我怎么回去!温和的勇者用他那湛蓝的眼眸看着他,他的剑劈开黑暗,对着九彦伸出了手,你自由了。○攻是圣骑士勇者○我流西幻,这里有过异世界穿越的勇者,所以大家的吐槽很中式...
文案防盗设置50隔壁谢大人今天夺妻了吗?开更啦文案一女主视角初入永都时,林桑晚是意气风发的,桀骜不驯的。而後遇上清冷矜贵的沈辞,她才知道,皇城到底比大堰养人,连男子都可以如此清隽绝美。于是她天天跑沈府撩他玩,可次次铩羽而归,准确的说是被打出来的。直到听说他要结亲後,她自喝闷酒,不知不觉得偷偷溜进沈辞屋里,眼中氤氲,趁着酒意大骂道你个负心汉,陈世美!我们可是有过命的交情啊,要定亲了也不告诉我他冷淡疏离的眼眸划过一丝波澜,攥起她的手,在她眉间轻轻地落下一吻。难以自持。翌日,她酒醒後早忘了昨夜之事,只知沈辞要成家了,自己不能天天撩他玩了。直到林家灭门,她都不曾找过他。文案二男主视角沈辞出生于落魄的百年清流世家,自小惊才绝艳。为人清冷雅正,极其守归守矩,是沈家最得意的後辈。对谁都不在意的他,却独独在意林桑晚。只因皇城初见,林桑晚身着红衣银甲,手持长枪,高坐骏马之上,笑得肆意而明媚。她乌黑发亮的长发只用一根红色缎带束起,风一吹,便翩翩起舞,鲜活得有些刺眼。传言她智勇无双,仙姿叠貌。曾以一敌百,凭借一人一枪守住了大堰州的一座小城池,一战成名。他远远地望了她一眼,只此惊魂一瞥,他念念不忘的讨厌一个人,不分原因。後来他才知道,那是他心里的隐疾。他只想将她藏起来,谁也不给看。当她每天来沈府时,他心里是期待的。可有一天,她不来了。後来,他不顾阻拦,抱着林桑晚的尸体回到自己院中,埋在松树下。墓碑上刻着吾妻桑晚。他将白玉盏对着墓碑一碰,一双淡眸盛满了苍凉与悲恸,你走後的人间,唯馀风雪漫天。他所学的是君子之道,立志当一个纯臣,可当她家破人亡後,他觉得当个权臣没什麽不好。重点不是悲剧不是悲剧双C全文架空,参考明代官职,有私设,不必考究。内容标签宫廷侯爵情有独钟复仇虐渣成长正剧美强惨林桑晚沈辞萧逾白一句话简介清冷权臣x明艳将女立意即使坠入地狱,也不要放弃生的希望...
譬如让她徒手剥核桃,直至手指流血也不肯让她停下又譬如嫌弃她擦地不够干净,是不是没有力气,便直接在她擦的时候,用脚踩着她的手在上面一遍一遍地碾过一天下来,秦桑几乎被折腾得死去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