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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余乐这个从小一块儿长大的死党不同,应南乡是商稚言的初中同学。
两人是初中同桌,一开始相互很看不惯对方:应南乡认为商稚言看上去就像呆头呆脑的无趣乖学生,商稚言则被应南乡一头乱糟糟的自来卷和头发里各色的小发夹震惊。实在太难看了。
虽然直到现在商稚言也仍然不太理解应南乡的艺术审美,但两人因各种阴差阳错成了好朋友之后,应南乡所有古怪的行为,在商稚言这儿都可以用一句万试万灵的话评断:她可爱,她做什么都是对的。
中考之前商稚言以为自己会和应南乡分开,因为应南乡的文化分数上不了同华高中。但应南乡头悬梁锥刺股地猛学了一年,中考时险之又险地踩在了同华高中的录取分数线上,加上有各种国家级艺术比赛的奖项加分,顺利地又跟商稚言成了同学。
余乐初中分到别的学校,和商稚言不在一块儿。他老从商稚言嘴里听见应南乡的名字,但没见过真人,直到高一新生注册那天。
应南乡一头自来卷梳成辫子,穿一身运动服,背着球拍蹦蹦跳跳地来找商稚言。余乐在之后的很多年,跟很多朋友描述过当时自己的心情:“就那么‘咚’地一下,她就跳到你面前来了,整个人像是在发光,世界上所有的东西在那一瞬间全都褪色了。”
对于他的感想,应南乡从来都是沉默地笑笑,不置一语。
只要是和应南乡相关的话题,余乐给出的反应从来都很古怪。他莫名其妙地锁了车,撑着车头呵呵怪笑,末了从书包里掏出一台他爸淘汰下来的手机,邀请商稚言欣赏应南乡的冷漠:“我发十条短信,她最多回复一条。一条短信一毛钱,一毛钱而已啊!”
谢朝凑过去看,立刻笑了:余乐发的全都是“吃了吗”“睡了吗”“降温了吗”“北京好玩吗”……
他完全理解应南乡为什么不回复。
商稚言把手机还给余乐:“放弃吧,你不是小南喜欢的类型。小南喜欢运动型帅哥,你连羽毛球都打不赢她。”
余乐一直认为这是偏见。女孩子们受《棒球英豪》《灌篮高手》之类动画片的影响,把现实中不可能存在的男孩们视作偶像,一天天净做些不可能实现的美梦,削减了他这类学霸级男神的审美可能性。
“我想起来了,商稚言,你以前也喜欢过打篮球的师兄。”余乐忽然说。
商稚言:“……”
她抬腿踹了一脚余乐的自行车,余乐愈发来劲:“谢朝谢朝,你听我说,商稚言那时候特别盲目,才初二,那么一点儿高,在篮球场上别人根本看不到她。那师兄少说也有一米七吧,打得是不错。商稚言为了让别人发现她,特别爱站篮球架下,被砸过好多次。你看看她鼻子,是不是有点歪……”
“你才歪鼻子!”商稚言气得又笑又骂,“那都是过去了的事情!谁说我喜欢他了!他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谢朝罕见地来了兴趣:“后来呢?”
“你主动放弃了对不对?”余乐问商稚言。
商稚言能感觉到谢朝在看她,但她不敢瞧,也不知道谢朝是个什么表情。她就是觉得羞恼,被余乐这个整天胡说八道的习惯气坏了:“你再说!以后不让你赊账租书了!”
但余乐正在兴头上,他的听众谢朝也兴致勃勃。
商稚言对那位师兄的好感只维持了半个月。半个月后她从别的师姐那儿得知,师兄文化课成绩太差,篮球技术也只是有姿势无实际,同华这类的示范性高中是绝对不可能的。
商稚言的满腔热情立刻冷却了。在对余乐复述这件事的时候,十四岁的商稚言留下了一句振聋发聩的宣言:“我们的成绩不在同一个层次,即便结婚也会离婚的。”
十七岁的商稚言面红耳赤,又踢了余乐一脚。余乐放声大笑,谢朝更是笑得蹲在了地上,发出打嗝似的怪声。
“我那时候不懂事!”商稚言跺脚大喊,“不许笑!”
她推搡谢朝的背,谢朝笑得太厉害了,整个人几乎趴在了地上,无论商稚言怎么推都不肯起来。商稚言从来没见他笑得这么厉害,她莫名其妙地也想笑了。余乐一边笑一边按动车铃,商稚言干脆挥动书包揍他。
余乐连忙缩起脖子:商稚言书包里永远背着英汉词典、政治历史书和几本古文阅读,少说也有七八斤重。在书包接触到背脊之前,他迅速跨上了自行车,朝前一蹬。
但他忘了车子已经上锁。
余乐瞬间失去平衡,连人带车朝地上摔去。离他最近的商稚言本能地伸手去阻,但一臂还挂着沉重的书包。
一声巨响,两个人都摔在了地上。
余乐垫着商稚言和她的书包,没受任何伤。回过神时他立刻爬起,把商稚言拖起来:“言言!”
商稚言第一反应是看自己的书包。生日时父母才买的快译通掉在地上,啪的一声脆响。“你把我电子词典弄坏了!”商稚言有点儿着急。
“没坏没坏,我吹口仙气……”余乐忙撩起衣角擦拭。
除了谢朝,俩人都没发现商稚言的膝盖被车踏板蹭破了一块皮肉。
这伤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商稚言当时穿着五分裤,膝盖没任何遮拦,片刻之后血就渗了出来。
余乐和谢朝把商稚言送到医院,当值的又是他舅舅。
“为什么又是你?”他舅脸都青了,“上周是这个同学,这周商稚言,下周是不是你自己?”
余乐:“我争取、我争取……”
商稚言回家后不敢说实话,只称骑车摔倒受了伤。商承志连夜给她修检好自行车,但第二天起床,商稚言发现自己实在骑不了。
余乐一早就在门外等着她,车头还挂着热腾腾的皮蛋瘦肉粥、流沙包和香菇菜包,都是商稚言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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