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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的血染红了皮毛,内脏也没有去除,扔在草地上时,沾了许多灰尘。
“兔肉,味道还不错,个头有点小了。”利亚伸舌头舔舔嘴巴的血迹。
周明雾也不是矫情,只是被吃了一半的内脏和血滚了一地灰尘的兔肉……
周明雾的嗓子眼冒酸水,“你自己吃吧,这里能捉到猎物不容易。”
又被拒绝,利亚叼起兔肉晃晃荡荡几下,突然抛向周明雾怀中。
周明雾反应奇快,赶快躲开。
草原上水源难找,周明雾很爱惜身上的衣服,有灰尘避免不了,但她希望,衣服尽量不要碰上血,背包里就几身衣服,沾上血难洗不说,还会有异味。
“你。”周明雾无语了。
利亚见她明显生气的模样,挺惊奇的。
人类的怒气和其他肉食动物的怒气对比,像一只前肢抬起叫嚣的兔子,能构成什么威胁。
利亚用爪子扒拉两下耳朵,“我想让你吃肉。”
周明雾无奈道,“我自己会捉的。”
除了固执,周明雾还倔强。
哪怕利亚不以挑剔的目光审视周明雾,她的体格算不上强壮。
“星期五”咀嚼着从草里找到的昆虫,手臂伸长,拽了下半截的兔子肉。
利亚心里很瞧不上猴子,见猴子敢动她的猎物,她呲牙吓唬了下这只干巴肉少的猴子。
“星期五”尖叫一声,爬到周明雾的腰部,搂住。
宽松衣物的褶皱显出她因为大量运动加上吃很少食物,越发纤细瘦削的薄背。
利亚目光落在上面,感觉一爪子便能拍断。
“你太瘦了。”
“这在弱肉强食的草原上,不是一个好兆头。”
利亚说的话有几分道理,在草原上,强壮的体魄意味着生存机会加大。
周明雾抚了抚额,“我会去尝试捕猎。”
她和草原上的动物不一样,身体素质,和接受的教育不同,周明雾已经尽力在改变思想,努力接受适应草原的一切。
周明踩着脚下的草丛来到了昨天格丝兰停留的岩石上,除了洞穴外留下的动物骨头,附近空空如也。
真走了。
利亚跳上岩石,学着格丝兰,眺望远方。
能看到远处觅食拥挤的角马和瞪羚。
也能看到那棵最高大的金合欢树。
利亚对周明雾展现出十足的耐心,她笃定格丝兰绝对不会接纳周明雾。
她带着周明雾一次次碰壁,周明雾一定会心灰意冷的。
有狮子当向导带来不少便利,之前周明雾还能遇到几只小动物,现在走到哪里,方圆十米内,连只老鼠都看不到。
在一定程度上,也算是为她挡了一些未知的伤害。
也有坏处,周明雾想碰碰运气能不能捉只鸡吃吃补补身体,利亚的目标太庞大,那些被称为猎物的动物,在她来之前,早跑的一干二净。
利亚尽心尽力,沿路找寻嗅着格丝兰的气味,在一处丛林中,发现了一只被吃掉腿和肚子的成年瞪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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