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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霍霆霄此刻身上穿的和他是同款卫衣运动裤,姑且算是情侣装,林驯的视线落在灰色裤间的起伏轮廓上,就再难移开。
他咽了下口水。
霍霆霄看着他笑:“脸这么红。”
林驯腼腆地弯了下嘴角,刚要跪下去,霍霆霄伸脚往前勾了他一下,说:“先亲我。”
怕压疼他,林驯很小心地坐在他腿上,两手攀着霍霆霄的肩,和他接吻。
霍霆霄握住林驯一只手,带着他顺身体缓慢向下,林驯指尖缩了一下。
虽然两人上过几次床,但每次触碰到它,林驯还是会紧张。
一紧张,就连接吻都忘了,只呆呆张着嘴巴,任霍霆霄攫取。
“离开太久,会不会已经忘记了?”霍霆霄咬了下林驯的嘴唇。
林驯小声说:“没,没忘。”和霍霆霄的每一次,他都有好好记住。
霍霆霄却不怀好意地说:“我好像有点忘了,所以你等下要卖力点,好不好?”
林驯脸热地点了点头。
他从霍霆霄怀里滑下去,细致地吻霍霆霄的脖子、胸口和腰腹,最后解开裤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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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霆霄侧躺在林驯身边,两根手指做行走状,沿着林驯被打湿的脊背没有方向地乱“走”。
林驯缓了一会儿,弯着嘴角说:“痒。”
霍霆霄的手指“走”到林驯的后颈,再绕到前面,林驯从趴着改成侧卧,抬高下巴,方便霍霆霄勾他的项圈。
忽地,颈间一松。
跟了林驯半年多的黑色项圈,被它真正的主人解开了。
没了发梢和项圈的遮掩,林驯颈侧的字母纹身,非常清晰地映入霍霆霄眼底。它意味着什么,已经不言而喻,因此林驯没有再藏。
只是面对霍霆霄的注目,他依然会感觉不太好意思。
“这个纹身,是什么时候文的?”霍霆霄问他。
林驯如实说:“你、离开联盟,不久。”
那时在下城区整天和人在街头打架、喝酒,某天喝得半醉半醒,他便推开了一间纹身店的门,想让疼痛把自己变清醒,也是为了拥有一个和霍霆霄有关联的、永远不会磨灭的印记。
霍霆霄用指尖轻轻描摹着他的名字,问林驯:“喜欢这么久,会很辛苦吗?”
林驯摇头。
霍霆霄于他而言,是暗无边际的深渊里,遥遥洒下的一缕月光,是他在混乱无序的生活里一个无法撼动的锚点。
甜蜜或苦涩,在救赎两个字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如果非要说感受,林驯只想说:“很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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