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尽管最近,尤其是那次认识了郁泽安之后,我总是会在心里谴责自己不干人事——毕竟人家这辈子估计也就见我这么一次,我心里却把人家当假想敌好几次。
好在最近够忙,一学习起来我就忘掉了郁泽安这号人,直到复习周快要过完,我竟又见到了他。
我原以为郁泽安呆上几天就走,谁料他竟在市内各种景点三天就能逛完的小小爱丁堡呆了近一周时间。
这次的相遇依旧不巧,不过不是在陆知昀的门前,而是在离公寓不远的去学校的必经之路上。
那条路太窄,这几日又开始搭了脚手架贴上告示说要维修,似乎今日才贴上正式的告示。我走近了想看,大意是道路维修要暂时关闭这条道路,我本就看英文字母看到厌烦,此时更是读了两行就想跑。
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身后似乎有人在用中文聊天,习惯性抬头四下看了看,却听那人声音停下,一刹那的工夫,陆知昀叫我:“裴南——”
“你回家吗?”陆知昀身侧站着郁泽安,我和他似乎都对彼此的存在不太适应,陆知昀这样问我仿佛是给我甩了一根绳子,让我能够顺着向上爬。
哪怕他这个问题就是多此一举,都快走到家了我不是回家还能是去哪,但我急忙接话:“对,天都黑了你们这是……是去吃晚饭?”
好的没错就是这样,我这么一问他们再这么一答我们就可以说再见了。
“已经吃过了,我明天的飞机回伦敦,今晚算是最后聚聚,”郁泽安对我出现在这里仍有些惊讶,也不知还是我嫉妒心作祟,硬是把他的笑里面解读出了勉强的意思。
抛开这些一万个人里面有一万个答案的心理活动,郁泽安的回答起码在我意料之内,我应和着点头,然后飞速地吐出我的告别词:“这样啊,那有机会下次见,我先回……”
“裴南,你要不一起去吧,上次我们俩先回去了没去成酒吧,今晚就当随便喝两杯。”陆知昀也笑,不怀好意的那种,阴恻恻地就像是阴天时间长,太久没有见过太阳却乏维生素D才能露出微笑。
我直觉上想要露出一个同样暗含深意的微笑来拒绝,但我岂能看不出陆知昀正在拼命对我使眼色,好吧,实话说我现在正闲,考试周之前把所有东西已经复习完还留有余裕。另一方面,郁泽安见多识广的,其实是个不错的聊天对象。
再者,我还的确没有去过爱丁堡的酒吧,就当我突发奇想吧。我愣了一下,扫人性质的话最终也没说出口:“好啊,那就一起吧。”
-
郁泽安已经提前在酒吧订好了位置,就在Cowgate的地下。
那里算得上是出名的酒吧一条街,其实我想来看看很久了,只不过听说晚上并没有那么安全,万圣之后更是天黑了都有些不敢走,加上我对自己称得上是一杯倒的酒量的了解,实在是不放心,导致这么几个月都没来过。
它的入口像个中世纪地窖,红砖铺成的拱形顶,我跟着陆知昀穿过下雨过后还未干透的潮湿石阶时,抬头便看见上方霓虹灯管拼出歪扭的字母:Whit’sfurye’llnogobyye。
然而并不是英语,引得我在心里忍不住默念了一遍。我偷偷拽了拽陆知昀的衣角,音量却控制得能让他们两个都听清:“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你知道吗?”
陆知昀爱莫能助的对我一摊手,还是郁泽安,他停下来回忆了片刻,不过也没想出确切的答案,只是和我说:“我记得是个苏格兰谚语,翻译过来是什么意思我记不大清了。”
我应了一声,随即我们三个就走了进去。夜幕降临不久,现在酒吧里的人还不多,零零散散地能够听见口音各异的交谈声。
我没有提前做过功课,因此就不知道这有什么特色。郁泽安问我喝点什么的时候,我只能说:“要不就看你推荐着来吧,我平时对这个也没什么了解。”
“小裴平时不自己买着喝?给你点了朗姆和苦啤酒调的,来都来了,不知道喝啥就尝上招牌吧,”他略有深意的目光在我和陆知昀之间逡巡,不知是真的打去我还是说些让我融入不进去的话,“我以前学习压力大的时候老喜欢来一杯,后来还把这个习惯带给知昀了,哈哈不过应该挺适合现在的他的。”
背景是爵士乐队翻唱的《友谊地久天长》,主唱大约也是个学生,看着年纪不大的样子,萨克斯低沉的音色混合着周围酒杯碰撞的声音到别有一番风味。
我侧身,偷偷看着陆知昀是什么脸色,但他同时也紧张地抬眼看了一眼我,刚与我对视就飞速地移开了视线,让我一下子放下心来,再说话之前甚至没忍住跟着后面的乐队哼了两句。
“好久没来爱丁堡了,上次来这里可能我本科都没有毕业,一转眼这么多年都过去了……”郁泽安轻轻感叹,我听得一清二楚,但这些话题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参与,而陆知昀用手托腮看着乐队的方向,好似也没在听。
好在尽管说着这些话,但郁泽安也并不伤感,他迅速换了聊天的话题:“知昀,教授说今年派对在ForthBridge游艇上办。”又转头对我笑:“小裴见过真游艇吗?”
“没,”我刚说出这一个字,服务生就送来了我们点好的酒。
认出自己点的那一杯,拿来抿一口,冲鼻的酒味里混着柑橘香气,以及一股让我不大习惯的不知是哪两个材料调合在一起产生的工业塑胶味。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军婚三胞胎灵泉先婚后爱双洁苏浅浅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七零年代的一个野蛮无脑,凶悍泼辣的女人身上,还要养三个孩子,结果孩子们都怕她,整个大队都嫌弃她。消失五年的军官老公突然有了消息,上面派人来接她去大院照顾受伤的老公,糙汉男人却要跟她离婚,结果腿伤好后,他死活不同意离婚,将她堵在墙角我可以再受伤的,左腿...
...
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少年时的一见钟情,成年后的再次相遇,她在他的心底始终是最深刻的独家记忆。他说如果人的一生如果有999次运气,我愿997次留给你,2次留给自己,一次遇上你,一次陪你走完这辈子!没了她,他以为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过去这么久,他试着爱过的别人,试着用工作麻痹自己,试着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可这里面没有她,就算幸福又有什么意义?...
林青痕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他生母早逝,脸上带疤,修炼天赋不好,很不受家族待见,于是自小就学会谨慎行事低调过活,就算突然绑定一个炼药系统,也没敢出什么风头,就想老老实实种菜炼药养活自己。直到一桩天雷狗血替嫁情节落他头上了。同族嫡姐林清霜作为天之骄女,厌恶自己落魄的婚约对象,退婚不成,而后脑子一抽,要把他替嫁过去。嫡姐的婚约对象是殷家殷九霄,听说他年少时候很是风光,天生剑骨,只是可惜功法反噬,毁其修炼根本,双眼已瞎,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婚前,他见了那人一面,觉得对方与自己同病相怜,且看起来人挺不错的,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我长得丑,你看不见,我们俩天生一对,新婚当夜,林青痕拍拍自己新婚夫婿的肩膀,不怕,我以后种菜养你。林青痕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男主逆袭的退婚流小说。他看起来可怜兮兮话不多的落魄夫婿,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而且,这已经是殷九霄的第二世。攻视角上一辈子,殷九霄天才陨落之后受尽白眼,又遭退婚羞辱,他在困境之中觉醒魔骨,一路逆袭成了剑魔双修的举世之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尽匍匐脚下,该报的仇也加倍奉还。重生之后,所谓实力倒退是装,眼瞎也是装,就看那些人暴露本性,丑相毕露,直到林家像上辈子一样试图悔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但殷九霄没想到,婚约这事变得和前世大不一样。嫁进来的是一只乖乖的抱着他说别害怕我们俩好好过的丑小鸭。倒是挺有意思。须知1非常会装占有欲强攻X温柔天使努力坚韧受,攻重生受穿越,互宠,日更。2小甜饼文,受技术流,不走武力值路线,有金手指且有占比较重的种田事业线,一边谈恋爱一边变强,他的脸会慢慢恢复,丑小鸭其实是个大美人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