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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李春和原身真是南辕北辙的两个人。
原身是含着金汤匙出生,被娇宠着长大的。娇气、挑食,手无缚鸡之力,活得十分精致。喜静,不爱运动。瘦得前面后面没区别,到现在都快十四了还没来例假呢。不过想想自己前世也是初二才成人半斤八两吧!
不过原身这一身皮肤真是好的没话说--白净,细腻、光滑、有弹性这也是李春最爱的一点了。
李春那活得粗糙得和人家是两个极端了。吃饭五分钟,从不挑食。洗澡不过十分钟,冷热不计师哥他们说她活得比他们这些糙汉子还糙
虽说李春小时候也是单薄,腼腆,是个爱学习的软妹子,可是后来活脱脱被生活逼成了个女汉子。
李春还喜欢原身的一头秀。前世的她小时候头就枯黄细软,后来也没好到哪去。而原身的头长及臀部,黑亮、顺滑、浓密,像给洗水做广告的模特的似的。
看着现在一双白净、细腻、修长的手,想起前世那双后来变得粗糙、充满老茧与洗不净油污的手,李春都回忆不起来自己年少时的手是什么样了
唯一和前世相似的就是都有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不过自己前世的,在一次次的打架中,阵亡了几颗
出身相差十万八千里;相貌没可比性;才华更是被人秒成渣。就连父母亲情也是天壤之别,李春越想越沮丧。
这怎么能行!自己前世在最后好歹也是坐拥几千万身家的人。那可是凭着自己的本事打拼出来的,完全没有必要自卑,沮丧!
要说前世自己最大的本事,那就是修车了。
鼎盛时期别说师父、师哥们不如她,就是她后来高薪雇的那些大师傅也是被她秒杀的。当年改装赛车她都是很有名气的。唯一一次去香港,就是被高价请去改装赛车。也是她财富积累里重要的一份来源。
开车更是不用说,赛车她也是拿过第一的。当然这些不是喜好,只是为了赚钱而已。若说喜好,前世她是喜欢唱歌,画画的。乐器也喜欢,可是既没钱也没时间,所以后来她也不记得什么是爱好了。
开车跑长途时,天天跟着师哥们学吹口哨。能吹曲子时,高兴得她到处显摆自己也算会一样乐器了。五师哥就说不就是乐器么有什么稀罕的!于是教了她吹口琴
打架要是也算本事的话那勉强也可以算一条。她后来的功夫可是不弱的,力气也大,最主要还是下手狠。那时候从南到北的跑长途,什么截道的,偷货的,收保护费的那要是没点真本事是要丢命的。
十二师哥就是这么没的。九师哥就是这么残的
李春在学习上并不算很聪明,只是很刻苦、努力。原身不一样,原身是真聪明,学习什么都不十分用心,可是却样样出色。让李春嫉妒得弹《悲怆奏鸣曲》都格外。
原身会那么多东西,若是说喜欢的那就是跳舞了。她主学芭蕾舞的,可是什么古典舞、民族舞、都跳得非常不错。
因为家庭的原因,原身参加过很多宴会,交谊舞也是非常好的。十岁时参加外交部舞会时和父亲沈之意跳的华尔兹让很多人都印象深刻。
原主这身体柔软的,李春最初都不敢下腰害怕折断。最难的是芭蕾舞需要立脚尖,虽然原身三岁学舞,这具身体很多时候会有肌肉记忆,可是比起熟悉钢琴,这个实在太难了。
这是一种心理上的怕,李春很怕自己的脚指会折断。每次跳的都是提心吊胆的很难放松自己。比起芭蕾舞,李春更喜欢其他舞蹈。尤其前世电视里见得多的舞蹈动作,自己现在轻而易举就能做到,而且跳的还很好看,让李春慢慢也喜欢上了跳舞。
练武是绷紧身体,是硬的。跳舞是舒展身体,是柔的。穿上汉服在舞蹈室一圈一圈旋转时,她觉得自己像欢快的小鸟一样,是那么欢快、轻盈,那么自由
两个人一柔一刚,两相结合后,李春慢慢适应了这具身体,也能更好的结合两者,算是融合得不错吧。而且有原主的聪明,李春的努力,熟悉什么都快了不少。算是取长补短,补足了两个人的不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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