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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梅·西布莉夫人的面试与告诫后,丽莲和露丝就能去看房间了。她们乘坐电梯,直达了10楼,比较让她们意外的是,电梯员居然是男性...原来在她们的预期中,巴比松大饭店的工作人员也应该全都是女性才是。
嗯,或许要除去门卫之类不能进入真正的内部,以及需要力气的?但至少电梯员她们想不明白,为什么是男性。
“很惊讶吗?”陪她们一起来的前台工作人员看出了她们的惊讶:“嗯,不过不用担心,亨利他们只上白班,晚上的电梯员就都是女士了...好了,我们出去吧,你们的行李应该先一步送到房间里了。”
随着电梯到达10楼,首先是露丝的房间,她的房间相对靠近电梯。然后是丽莲的房间,几乎在走廊的另一端了。
到了之后工作人员将钥匙拿出来开了门,然后请丽莲进去,并把钥匙交给了她:“这是您的钥匙,请小心保管,不要交给任何人...您出门时也可以托付前台暂存。”
接过钥匙,等人走了,丽莲才开始打量这间不大的房间。说实话,这里并不大,除了一张单人床,以及床边附带的小床头柜,就只有一张小写字台在靠窗的墙边,以及一把法式风格的象牙色扶手椅斜着摆放了。
房间里一览无余,丽莲又去看卫生间,这也没什么花头,只有一个马桶、一个盥洗台面,以及淋浴设施——没有浴缸,从酒店的小册子来看,也有一些最好的房间是有浴缸的,那也代表着盥洗室会是丽莲这个两倍大。
丽莲不习惯用酒店的浴缸,所以有一个淋浴喷头已经心满意足。而且光只是这也,一个礼拜就要花40美元了,她也不想再花冤枉钱。
是的,这样一个房间,在巴比松大饭店要40美元每礼拜。而这甚至不能说很贵,因为酒店位于上城区,曼哈顿的上城区,哪怕租一个单身公寓,一室一厅带厨卫的那种,此时也最低在每月90美元以上了!
放在丽莲上辈子,她反正很难想象,一线大城市市中心一室一厅的单身公寓每个月9000块租金,而差不多地段的知名酒店,附带独立卫浴的房间,每个礼拜的房费只要4000块(即一个月不到两万)——从这个角度来说,巴比松堪称实惠。
也难怪挺多住在这里的女士,找的是办公室的工作,收入并不算高,安定下来后也没有选择租房,而是继续住在这里。住在这里是贵一点,但一方面能抬高身价,另一方面日常生活也会轻松很多(酒店不用自己付水电费,还有保洁人员打扫卫生,住公寓除非雇个女仆,不然可是要自己做事的)。
另外,还有一些巴比松的隐形福利可蹭,这更是不必细说的——公用的设施、免费的下午茶、住客们组成的优质人脉、不必再付钱或者付钱很少的俱乐部......
丽莲思索着这些,打开已经放进房间的行李箱和行李袋,将一些最好拿出的东西都拿出来并整理好。
差不多做好时,正好有人敲响了她的房门。打开门,是一位气质活泼、高个儿、淡金色头发的姑娘,微笑着对她说:“嗨,希望没有打扰到你,我刚刚听到了你们进来的动静...我是你的邻居,就住在你的左边,我想我们可以认识一下。”
“我叫多萝西,多萝西·布鲁斯,来自西雅图,你呢?”
对方表达了友好,丽莲不可能不接,于是也做了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之后她们还聊了聊,所以她们都知道了对方之所以会来到巴比松的理由——多萝西是个有演员梦的女孩,现在正在百老汇跑龙套,而丽莲来纽约是为了攒自己的大学学费。
“哦,攒学费的女孩儿是吗?我之前也认识过一个,她是住6楼的,想去罗德岛设计学院...我听说那是一所好学校,不过在认识那姑娘之前,从来不知道这所学校的名字,这事儿真有趣,是不是?”多萝西咯咯笑了起来。
“现在那姑娘搬出去了,好像是和人合租住到了切尔西...也对,巴比松还是太贵了,可不适合要攒钱的人,一旦稳定下来这类人都会搬出去的。”多萝西凝视着丽莲说,仿佛是在猜测她什么时候也会离开。
丽莲笑了笑,想说什么的时候,露丝过来了,她大概是整理完毕了,又暂时无处可去,就来看看丽莲这个‘同乡’。
她打了个招呼,又和多萝西认识了一下,就将目光投向了丽莲的房间。扫了一圈有些嫉妒地说:“你的房间显然更好!我的窗子几乎是对着另一堵墙的,你的却能看到漂亮的城市景色!”
她们出的钱一样、选的房间档次一样,露丝当然有资格为此不爽,不过这不是丽莲的错,她也就没有接这个话。大概也是这个原因,之后没说几句话,露丝就离开了。
多萝西耸了耸肩:“一个有些急躁的小妞,不是吗?其实这种事在巴比松很常见,谁也不知道这是随机的,还是西布莉夫人的安排。不过这也没什么...对了,快到下午茶时间了,我们可以去餐厅,也可以去别的小厅,这是免费的。”
丽莲没有吃今天的午饭,毕竟那个时候正是刚从火车上下来的时候,这时候当然乐于蹭一顿免费的下午茶,就和多萝西去了她常去的一间独奏厅。这里有一架风琴,可以演奏,最初就是酒店的乐器演奏厅之一。不过现在这里也放了一台电视,也就成了电视厅之一。
由于大家对电视的喜爱远超过风琴,现在基本都是叫它电视厅了。
丽莲她们到的时候,这边已经有十来个女孩了,丽莲有些惊叹地说:“我今天遇到太多金发姑娘了,可能比我在老家萨凡纳十几年加起来认识的金发姑娘都多。”
说起来露丝就是金发,多萝西也是,之前在酒店大堂时丽莲就有注意到了,进进出出的女孩儿们,金发姑娘比例大的惊人——这显然是不正常的,虽然上辈子时大家总用‘金发碧眼’代指外国人,但实际的金发、蓝眼是很少见的。
“毕竟这里很多姑娘都选美小姐,目标是成为模特、演员什么的。”多萝西不以为然地说:“这注定了她们很多都会是金发,哪怕天生不是,也可以染发...染发,这真是一项伟大的发明,不是吗?”
说到这里,多萝西有些得意:“我的金发可是天生的,这省了很多事儿,我听很多女孩抱怨过新长出来的头发是深色的,那很显眼。所以为了美观,她们得经常去补染发根,而经常染发又使她们的头发变得脆弱...”
多萝西还看了看丽莲的头发,赞叹地说:“你不也是金发吗?多美的深金色...其实我一直希望我的头发是深金色的,浅金色虽然被人嫉妒,但要我说很容易显得苍老。尤其天生的浅金色,往往眉毛也是浅色的,在我读中学的时候不能化妆,那样的眉毛总让我显得没精打采。”
“深金色?不,我这是栗色...而且深金色算不算金色还有的说呢!”丽莲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摇头说道。
这年头美国人对女性的金发迷恋无需多言,看看玛丽莲·梦露、格蕾丝·凯莉...一切就全都明了了。丽莲这辈子小时候其实也是金黄色的头发,不过随着年纪增长,头发颜色一路加深,过了14岁后,基本就固定到了现在这种颜色,一种油亮的、有些像深金的栗色。
她对这个颜色没什么不满的,这很像罗密施劳德版茜茜公主头发的颜色,光泽也像——某种程度上,这也是她留长发的动力之一,虽然她不可能留到电影里那个长度。
对于‘深金’是金发,还是棕发,多萝西并没有说什么,主要是这太主观了。或许在以前,没有染发技术时,深金也算金发?但到现在,这确实是个模糊地带。能够人工染出金发后,由于人们对金发的迷恋,关于金发大家会层层加码是很符合人性的。
迷恋一个特征,一开始或许会相对适中,但后来往往会越来越极端。就像大家一开始喜欢苗条的女孩,于是女孩们越来越瘦,到了‘骨感’是称赞人,甚至‘纸片人’之类的说法都来了。
金发的话,看看金发的标志性人物梦露吧,她的金发是染的,但最初的时候,也只是正统的‘金黄’而已,后来就变成了淡金色(也就是北欧更常见的那种),最后到了几乎是白色的地步——梦露的化妆师给那种颜色命名为‘枕头白’,也是一时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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