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回是真的没法搭理魏赴洲了,关谈月早就自顾不暇,他要是这个时候还找事,那关谈月还真能跟他掰扯掰扯。
幸而魏赴洲没再那么做,他这人在她身上一向有敏锐的洞察力,对“她讨厌他”这件事出奇敏锐,能看出她是真不想理他,还是太忙。
于是每天早上,关谈月匆匆忙忙去上班,她现在看上去比魏赴洲还忙,一个月挣那么几千块钱,比挣几亿的架势还大。
为了能多睡一会儿,她现在干脆连妆都不化了,什么裙子裤子首饰的也不讲究了,有个屁用,早饭拿着车上吃,来无影去无踪,像一道干净利落的闪电,生动形象地诠释了何为“当代社畜”,经常没等魏赴洲反应过来,人已经消失不见了。
她带的小孩家在东城边上,离她家不算近,小孩名叫宁远,既不宁静也不致远。最大的乐趣就是拿着玩具枪到处乱嗞,嗞他妈,嗞关谈月。
“我这孩子,不懂事,男孩嘛,总是这样,您别见怪。”他妈叹了口气,每次都不好意思地说,“让他学钢琴,就是想培养他儒雅的气质,至少别这么疯疯扯扯的……让关老师多费心了。”
然后又是给关谈月切水果,又是给她吃零食,好不献殷勤。
关谈月自然不会当着大人的面说什么,有气也只好自己咽下,只是这孩子脑回路实在太过清奇,常常让关谈月哑口无言:“关老师,你别弹钢琴了,我要变成超级英雄拯救你,击败这个怪兽!”
然后就听“咚”一声,他往钢琴上踢了一脚,挥舞着拳头,也不知哪来那么多深仇大恨,吓得关谈月赶紧把他拉开。
因为有这样的教学经历,关谈月发誓这辈子绝不生娃,且不说它根本驾驭不了这样的熊孩子,但说她那个娇纵的性格,也不适合养娃。
那会儿她并不知道魏赴洲也不想生,她还是把他想的太正常了,殊不知这男人有多小心眼,连她跟同性接触过密都会吃醋,又怎么会允许世界多出一个孩子来跟他争宠。
时间很快来到一月份,岁暮天寒,正逢三冬,申城的季冬是一年最冷的时节,寒气裹着冬雨而来,侵蚀着这座城市的每一个人。身上的衣服都是湿的,又冷又潮,半夜不开空调是要冻醒,上半截身子还暖着,下半截身子已然僵直没知觉。
这座城市的人总在这样的酷热的苦寒中忍耐,好像再炎热的夏季和再湿冷的冬天也不能把他们打倒。街上誓死不穿秋裤和光腿穿短裙的人大有人在,似乎在南方,只穿单裤是他们无声的宣告,要是有人挨不住加衣服,是要遭人笑话。
彼时言若涵又回来上班,性情大变,自从那日陷害关谈月进了警局,她被他父找关系保释,这才没留了案底。她被家人好一通教训,在家消沉了几天,回来的时候全然没了以前那种飞扬跋扈的劲头,恹恹不乐,没再没找关谈月的麻烦。
关谈月人秉着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一心扑在工作上,在深冬中奔波了两个礼拜,总算于全无头绪和忙碌繁琐中渐渐找到方向,摸索出一套属于自己的工作方式。
她依然很弱,弱到会被宁远气得掉眼泪,跑回家没出息地跟魏赴洲哭诉;弱到一节三小时的课只讲了两小时,剩下一个小时无话可说,只能跟熊孩子大眼瞪小眼。
但是却不会再像以前一样,一遇到点什么挫折就垂头丧气,作天作地地想要放弃。
她似乎在平凡清苦的生活中学会了一个词,叫坚持。
年底任务繁重,魏赴洲的公司也加班加点,有许多为完成的项目要收尾。那天,他忙了一晚上没回家,第二天早晨,关谈月没饭吃,只好到附近的小摊贩买点,顺便给每人带了份早饭。
刚一进工作室,就看大家围成一团,也不知在密谋些什么。
关谈月懒得听,因为她回工作室拿上昨晚落这的琴谱,还得马不停蹄去宁远家教课。
直到突然有人大喊了一声,紧接着,激动的声音随之响起:“苏老板要提前回来了?你确定你没听错?”
-----------------------
作者有话说:关于可能有争议的话,在这里提一嘴,在南京读书的那四年,真是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冷的冬天,总感觉到了冬季就挨不下去,所以总是没出息的里三层外三层套秋裤。我室友三个南方人,一个苏州,一个扬州,一个南京,她们誓死不穿秋裤的精神让我大为震撼,并说我:“你一个北方人,怎么这么怕冷?”我只是无奈笑。
不是说所有南方人都不爱穿秋裤,只是感觉这个城市里的人很厉害,因为在南北交界却没有暖气,空调费又着实太贵,很多老南京人就是穿着羽绒服在家里,一挨就是一整个冬天。我挨过,所以知道。那是我人生中一段非常宝贵的经历,我会永远记得。
第30章他疯狂地吻她,再不愿压制自……
“那还能有假?”蒋仲祺鄙夷地看了工作室这帮姑娘一眼,怎么能不知道她们是怎么想的,一个个眼神都冒绿光了,“今天上午的飞机回申城,下午先去学校报道,说是还要来工作室看一眼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军婚三胞胎灵泉先婚后爱双洁苏浅浅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七零年代的一个野蛮无脑,凶悍泼辣的女人身上,还要养三个孩子,结果孩子们都怕她,整个大队都嫌弃她。消失五年的军官老公突然有了消息,上面派人来接她去大院照顾受伤的老公,糙汉男人却要跟她离婚,结果腿伤好后,他死活不同意离婚,将她堵在墙角我可以再受伤的,左腿...
...
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少年时的一见钟情,成年后的再次相遇,她在他的心底始终是最深刻的独家记忆。他说如果人的一生如果有999次运气,我愿997次留给你,2次留给自己,一次遇上你,一次陪你走完这辈子!没了她,他以为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过去这么久,他试着爱过的别人,试着用工作麻痹自己,试着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可这里面没有她,就算幸福又有什么意义?...
林青痕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他生母早逝,脸上带疤,修炼天赋不好,很不受家族待见,于是自小就学会谨慎行事低调过活,就算突然绑定一个炼药系统,也没敢出什么风头,就想老老实实种菜炼药养活自己。直到一桩天雷狗血替嫁情节落他头上了。同族嫡姐林清霜作为天之骄女,厌恶自己落魄的婚约对象,退婚不成,而后脑子一抽,要把他替嫁过去。嫡姐的婚约对象是殷家殷九霄,听说他年少时候很是风光,天生剑骨,只是可惜功法反噬,毁其修炼根本,双眼已瞎,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婚前,他见了那人一面,觉得对方与自己同病相怜,且看起来人挺不错的,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我长得丑,你看不见,我们俩天生一对,新婚当夜,林青痕拍拍自己新婚夫婿的肩膀,不怕,我以后种菜养你。林青痕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男主逆袭的退婚流小说。他看起来可怜兮兮话不多的落魄夫婿,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而且,这已经是殷九霄的第二世。攻视角上一辈子,殷九霄天才陨落之后受尽白眼,又遭退婚羞辱,他在困境之中觉醒魔骨,一路逆袭成了剑魔双修的举世之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尽匍匐脚下,该报的仇也加倍奉还。重生之后,所谓实力倒退是装,眼瞎也是装,就看那些人暴露本性,丑相毕露,直到林家像上辈子一样试图悔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但殷九霄没想到,婚约这事变得和前世大不一样。嫁进来的是一只乖乖的抱着他说别害怕我们俩好好过的丑小鸭。倒是挺有意思。须知1非常会装占有欲强攻X温柔天使努力坚韧受,攻重生受穿越,互宠,日更。2小甜饼文,受技术流,不走武力值路线,有金手指且有占比较重的种田事业线,一边谈恋爱一边变强,他的脸会慢慢恢复,丑小鸭其实是个大美人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