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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我突然想吃这家了。”他沉声重复了一遍。
我大喜过望,立刻推着他进去,要了个雅间。掀了珠帘进去,里边还算宽敞。我抖开餐巾给薄翊川系上,又拿了桌上备好的湿毛巾为他擦手。大抵是因我表现得十分周到,薄翊川的脸色肉眼可见的缓和了不少,眯眼盯着我:“这些伺候人的把戏,都是你在夜总会学的?”
什么把戏,我哪学过这个啊,可不是想宠着你吗?我抿着唇,点点头,给他仔仔细细的擦了每根手指,那三颗痣,连虎口和掌心也没略过。他食指和虎口上覆着很有存在感的硬茧,都是握枪握刀练出来的,和我一样。
要是用他的手做手活,感觉一定很爽。
“你一个在夜总会当少爷的,这手,怎么也这么糙啊?”
我正趁这机会占他便宜,浮想联翩的,冷不丁听见他幽幽问。我吓了一跳,连忙松开了他的手:“我这不刚去夜总会,学了点东西,就被三少带回薄家了嘛,我家是农民,以前在家里我都是要下地干农活的,手当然糙了。不过糙归糙,我伺候人,应该还算妥帖吧,大少?”
说着,我抬眼看他,但他垂下眼皮,没接话,只拿起了桌上的菜单翻看起来,这时服务生走进来:“二位要吃点什么?”
“两份叻沙堂食,一份打包。”我跟他异口同声。
我愣了一下,他顿了顿,又说:“还要两份爱玉冰。”
爱玉冰?他什么时候也吃这种甜水了?以前不是不爱吃的?这次回来又是椰糕又是甜水的,好奇怪啊。奇怪归奇怪,但薄翊川能和我一起吃我喜欢的甜水,我还是很乐意的。于是,我又要了两份芋头角。
“哎,老板,酒拿几瓶!”忽然有几个人叫叫嚷嚷进来,讲的是闽南语,我朝他们看了一眼,都穿的花衬衫,身上有鱼龙纹身,皮肤黑黄,颧骨很高,典型的潮汕人长相——一看就知是福佬帮的人。
虽然知道整个婆罗洲没人敢惹薄家少爷的麻烦,我还是装作担心的问:“大少,好像是福佬帮欸,我们要不要换地方?”
“不用。”薄翊川喝了口茶,眼皮都没抬。
等菜上来,我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坐下来就是一通风卷残云,两三下就把叻沙炫干净,把爱玉冰一口吸溜喝见了底,正嘎吱嘎吱大嚼着冰块,一抬头,就发现薄翊川正盯着我看。我险些呛到,舔了舔嘴角的椰汁:“不好意思啊,我实在太饿了,都没顾上您。”
他挪开目光,舀了勺叻沙,咽下去,喉结滚动。
和从前一样,我俩还是对比鲜明,我食饭急,他则每口都嚼得仔细,悄无声息,部队生活从未令他放弃过良好的教养,但他以前教过我的饭桌礼仪,我却早在十年摸爬滚打的雇佣兵生涯里扔了个干净。
我暗暗自嘲,拿起芋头角三下五除二吃掉,正放肆舔手指上的油渣,他忽然开了口:“我阿爸不是那么好相与的人。你要是想攀他那根高枝,最好趁早收了心思。”
我手一僵,不禁扬起眉梢看他。我说呢,他怎么会带我一个家仆出来吃东西,原来是想敲打我啊?不想看我这夜总会出身的家仆勾搭上薄隆昌,成为和我阿爸一样碍他眼的男妾和如我当年一样在他看来无耻至极的存在是吗?可惜了,这仇我一定要报。
但薄翊川现在显然比以前说话更有分量,以他的脾性,我要是跟他明着唱反调,就是给自己找麻烦。想着,我冲他睁大眼,故作惊讶:“听大少的意思,老爷会,会喜欢男人?我真没想到这个,大少说笑了,就是给我一百个熊心豹子胆,我也绝不敢去勾搭老爷啊。”
“是吗?”他声音微沉,“可你那几句《帝女花》,我听着,不大像一个农民家的儿子能唱出来的。”
我神经一跳,连忙解释:“我之前说了,那是和我阿婆学的,她以前学过粤戏。大少在南洋长大恐怕不知道,中国的旧时代,哪有出身好的小姐去学戏的?都是穷苦人家的女儿才去当戏子。”
“我不管你是跟谁学会唱戏的,你要是敢动那种心思,”他放下勺子,漆黑双眸看过来,开刃的军刀一样,“我不会放任你胡来。”
我心一沉。
在回到薄家前,我不是没想过,要动薄隆昌可能会遇到的阻碍,但我没想到,薄翊川会这么快成为我复仇之路上的第一尊拦路虎。
要知十年前他带我离开薄家前,薄隆昌病得下不了床,他这做长子的也没守在病床前尽什么孝道,走得那样匆忙,全然不在乎他阿爸死活似的,这次回来,薄隆昌连他的口味都不记得,可即便这父子俩感情淡成了这样,他也不许薄隆昌再动娶男妾的心思。我暗叹了口气,他是铁了心要捍卫他阿妈在天之灵的体面。
然而,就算我一万个不想在临死前再跟朝思暮想的心上人为敌,惹他厌憎,但他要是铁了心阻拦我,我也别无选择。
但万一被他赶出薄家去就完了,明着硬碰硬不行,那就避其锋芒。横竖薄隆昌已经对我生了兴趣,以他那个性格,儿子想拦,拦得住吗?
我心想着,十分乖巧地拎起玻璃壶,给薄翊川倒了杯椰子水:“请大少放心,我来薄家,就是想本本分分的干活挣钱,回去供弟弟妹妹上学,不敢想别的。”
他垂眸看着椰子水,手却没动:“留在东苑,你一样可以赚到钱。”
我一愣,忙不迭答:“那可太好了,我巴不得能伺候大少呢。”
“你最好说的是真的。”他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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