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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门,走进书房,巡视了室内。书房内和昨天一样凌乱。正如武史所说,看起来并不是为了找什麽东西而翻箱倒柜,而是为了伪装成闯空门犯案,故意把室内弄乱。
“干!”武史不满地骂了一句。
“怎麽了?”
武史指著书桌上说:
“警方把电话传真机带走了,哥哥在家打电话时,通常都用家裡的电话。”
“你这麽一说,我想起来了,他曾经说用手机担心讯号不好。”
“他还活在以前手机收讯不良的年代,我原本还在想,如果拿不到他的手机,可以查电话传真机的通话纪录……”武史皱起眉头,咬著嘴脣。
真世走到书桌旁。抽屉都被拉了出来,裡面的东西仍然丢在地上。她看到其中有一支万宝龙的钢笔,捡了起来。英一在写重要的信时,都会使用这支钢笔。这是结婚十週年时,和美送他的礼物。英一送给太太一串珍珠项鍊。真世记得那天他们一家三口一起去一家夜景很美的餐厅吃饭,炸虾很大,很好吃,一家人都很开心。
接著,她又捡起了英一的老花眼镜。英一有散光,平时都戴一副圆框眼镜,但在看书时会戴老花眼镜。真世第一次看到爸爸戴著夹在鼻子上的老花眼镜时,英一还不到五十岁,那一次觉得爸爸老了。
她抬头看向武史,现他双手扠腰,背对著后院,正在打量室内。
“你在干什麽?”
武史缓缓抱起双臂。
“我正在思考凶手的心理,思考凶手为什麽把房间弄得这麽乱……”
“喔。”真世皱起眉头,“你还在想这些吗?这不是为了伪装成闯空门犯案吗?这句话是你自己说的,现在又在说什麽?”真世小声嘀咕著,看向门口。站岗的警察虽然没有走进来,但不时看向他们。
“嗯,”武史出低吟,“太拙劣了。”
“拙劣?”
“如果是伪装,手法未免太拙劣了,而且也太粗糙。如果想要伪装成在找值钱的东西,只要把柜子和抽屉裡的东西稍微弄乱就好,没必要做到这种程度。”
“而且没有把存摺拿走也很奇怪。”
“存摺?”
真世把昨天在这裡准备捡起掉在地上的存摺时,被木暮阻止的事告诉了武史。存摺现在不见了,可能被警方拿走了。
“这的确很奇怪,现在即使有存摺和印章,只要不是本人,也无法领钱,所以现在小偷都不偷这种东西了,但我相信凶手不是想到这些问题才没有拿走存摺。如果想要伪装成闯空门偷值钱的东西,应该把存摺拿走。凶手事先没有准备凶器也匪夷所思,完全搞不懂凶手的目的,闯进家裡真的只是为了杀哥哥吗……?”武史在思考的同时走向真世,“决定要把什麽放进棺材了吗?”
“嗯,我觉得这两样好像不错,爸爸在那个世界,应该也会用到眼镜和笔吧?”真世从托特包中拿出钢笔和眼镜。
武史摇了摇头说:“这种东西不行。”
“为什麽?”
“无论玻璃还是塑胶,火烧了之后就会熔化,会黏在骨灰上,捡骨时会后悔。如果妳想一起埋葬,就等到火葬之后放在骨灰罈裡。”
“那要放什麽东西?”
“那些都没问题。”武史用大拇指指著背后的书架。
“书吗?”真世站了起来,走向书架,“的确很适合。”
她看著书架上那些书的书脊思考著。爸爸最爱哪一部作品?
不一会儿,她的视线停在其中一本书上。那是《跑吧!美乐斯》的文库本。
她猛然现武史站在她身后。“妳似乎已经决定了。”
“就决定这一本。”真世向武史出示了文库本。
“热情和友情的故事吗?嗯,不错啊。”
真世将视线移回书架上。
“以前家裡有很多这种类型的书,现在好像只剩下这一本了。”
“这种类型的书是指?”
“就是中学生看的书?像是福尔摩斯或是亚森.罗苹。听爸爸说,以前经常带学生回家,当时推荐他们看那些书。”
“把中学生带回家吗?我难以想像,那些学生不是把家裡弄髒,就是损坏什麽东西,搞不好还会偷东西。”
“我想起来了,”真世看著《跑吧!美乐斯》的封面,微微偏著头,“我记得在我读小学的时候,曾经看过一个像是中学生的男生在这裡看书,我问了妈妈,妈妈说是爸爸的学生。”
那时候真世还是小学低年级,所以是二十多年前的模糊记忆,之前也从来没有想起过。
武史似乎对真世的回忆没有兴趣,打量著其他书架。那裡放著学校相关的档案。
“真世,妳是中学第几届的学生?”
“我吗?四十二届。”
武史从书架上抽出一份档案,上面用签字笔写了“第四十二届毕业生 毕业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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