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照片拍摄者所处角度非常隐蔽,很明显这是一张偷拍。
“也是这张照片,帮助警方确认了李广强毒品的供货方。”蒋志把屏幕翻过来,朝向大家。
那张偷拍照里有两个神情鬼祟的男子,正在出演着“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戏码。
而其中一人手中那包很小袋的白色粉末。
没人会天真地以为,它只是一包用于做炸鲜奶的玉米淀粉。
沈听的目光久久地定格在其中一个颧骨突出、留着黑短发的高个男人脸上。心脏像是被人狠狠握了一记,贴着肋骨传来一阵空洞的钝痛,连呼吸都跟着一滞。
“这是谁?”潘小竹觉得那个高大壮硕、凸颧骨的男人,有点眼熟。
蒋志正要开口,却被人抢了先。
“李广强。”沈听神色冰冻。
“对,有人拍到了他买毒的画面。警方也是凭借这张照片才顺藤摸瓜,锁定了涉案的贩毒组织。而这张照片,是陈峰提供给禁毒队的。”
“陈峰?他是从哪儿找来这张照片的?”
“案卷里只说,是他在案发后,接到的‘群众举报’。”
现场诸位都是在警察体系里工作的,自然也都明白所谓的“群众举报”,说白了就是线人情报。
蒋志收起手机继续说:“据陈峰的老同事说,因事关挚友之死,陈峰当年动用了自己的全部资源,相当积极地参与了航宇案的侦查。但他毕竟不是缉毒警察,虽然投入了很多个人精力,却也只挖掘到这一条与案件有关的线索。”
蒋志这才正式开始回答陈聪刚才的问题:“刚开始,我们也怀疑陈峰的死是航宇案的残余势力,对警方展开的报复。但有一名参与过航宇案侦查的前辈告诉我们,当年出庭指认安康的那个线人,是缉毒队安插的,压根儿就不认识陈峰。”
陈聪不甘心地追问道:“所以在航宇案中,陈峰从头到尾只提供了那一张照片?”
见蒋志点了点头,他又立即做出了另一种大胆假设:“那有没有可能,是照片中这个毒贩的利益相关方?”
蒋志摇头:“照片里卖货给李广强的,不过是个以贩养吸的小弟,还是最底层的那种。他持毒的数目够不上判死刑,不至于恨得杀人分尸,也未必有这个胆量。”蒋志顿了顿,又沿着航宇案的这条线,继续推理道:“如果凶手杀人真是因为航宇案而记恨。那当年参与案件侦破的人海了去了,仅凭这个,他不该选陈峰作为第一个下手的对象。”
“对啊!陈峰提供的照片,算不上什么关键性证据,充其量只起了个推波助澜的作用。”一旁的文迪附和着,想了想又说:“要是我是凶手,想给毒贩安康报仇,杀那个出庭作证的线人也比杀陈峰合理啊!”
潘小竹皱着眉头,在案情笔记上画了个圈:“那万一凶手本来就打算连环作案,陈峰只是第一个被害者呢?”
陈聪把手中的矿泉水瓶捏得直响:“真为了报仇,就算是连环作案,也肯定会从关键人物下手。”
“对啊,杀个提供了一张小弟照片的警察,还分尸加上抛尸,闹得满城风雨!凶手要真还想对当年的主办刑警下手,这不打草惊蛇吗?”文迪说着突然悲从中来,不由仰天长叹,崩溃道:“所以,查了半天,还是一头雾水啊!”
千头万绪,理不出个所以然。他只好寄望于一直没说话的沈听,满脸期待地一转头,眼睛亮晶晶地问:“队长,你怎么看?”
第24章
而此刻,沉默着的沈听,正拿着笔无意识地在抛尸案案卷上画圈。
『被害人陈峰家附近监控意外故障,无相关监控记录』的这一条叙述上,已经被他重重地描了一遍又一遍。
一众人屏息等待着,想听听沈听的判断。
可他一抬头,问了个和先前讨论毫不相干的问题:“在被害人家里,有没有发现日记本或用于写日记的电子设备?”
“啊?”文迪一脸问号。
“被害人应该长期保持着写日记的习惯。”
沈听记起来陈峰和他父亲沈止一样,从上学时期开始,就一直保持着写日记的习惯。
日记虽然不像监控记录那么明确,却能记录下,很多监控都拍不到的东西。
这都是哪儿跟哪儿?
沈听后面的这一句,让本来就一脸懵逼的文迪,更是困惑。
已经逐渐习惯了他清奇脑回路的陈聪,立刻翻开杀警案的物证清单,反复确认了两遍才答:“并没有发现被害人的日记。”
日记通常能反应出一个人的社交关系、甚至日常生活点滴。因此,现场如果有被害人的日记,技侦一定会将其列入物品清单。但陈聪反复检查也没在清单上找到任何和“日记”有关的字眼。
陈峰家倒确实有一台笨重的老爷台式机,但积满了灰,甚至连电源都打不开了。
陈聪回答完沈听,也和文迪一样,带着一脸疑惑,抬头看向他。
不管是怎样的推理天才,都不可能从刚刚的案件讯息里,得出“被害人有写日记习惯”的结论吧。
沈听怎么就知道被害人家里应该有本日记?
“队长,你是怎么知道被害人有写日记的习惯的?”文迪一向直率,他这一问,问出了在座所有人的心声。
沈听在众人费解的眼神中,坦然道:“因为,我是他看着长大的。”他沉默了一下,唇边罕见地浮出一抹苦笑:“我们上个月还通过电话。”
可能是忍惯了,又或许这点程度的痛对“铁石心肠”的一级警督而言,根本不算什么。
他很快就适应了那一阵令人喘不过气来的阵痛,从容道:“05年李广强案的被害人沈某,全名叫沈止。他是陈峰的挚友,也是我的父亲。”
沈听的心,在胸膛里抖得像只被生人捧在手心的麻雀。
可脸上却又恢复了波澜不惊,如同真只是补充了一段事不关己的案情。
空气一下子凝固了,每个人都变得很安静,连呼吸都小心翼翼,谁也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在座的,都是刑警中的精英分子,见过各种血腥鬼祟的案件。
他们神经强悍、对不幸的忍耐力超群。再离奇、悲情的杀人动机,最冷血、残酷的作案手段,都无法让他们轻易惊悚或黯然。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军婚三胞胎灵泉先婚后爱双洁苏浅浅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七零年代的一个野蛮无脑,凶悍泼辣的女人身上,还要养三个孩子,结果孩子们都怕她,整个大队都嫌弃她。消失五年的军官老公突然有了消息,上面派人来接她去大院照顾受伤的老公,糙汉男人却要跟她离婚,结果腿伤好后,他死活不同意离婚,将她堵在墙角我可以再受伤的,左腿...
...
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少年时的一见钟情,成年后的再次相遇,她在他的心底始终是最深刻的独家记忆。他说如果人的一生如果有999次运气,我愿997次留给你,2次留给自己,一次遇上你,一次陪你走完这辈子!没了她,他以为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过去这么久,他试着爱过的别人,试着用工作麻痹自己,试着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可这里面没有她,就算幸福又有什么意义?...
林青痕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他生母早逝,脸上带疤,修炼天赋不好,很不受家族待见,于是自小就学会谨慎行事低调过活,就算突然绑定一个炼药系统,也没敢出什么风头,就想老老实实种菜炼药养活自己。直到一桩天雷狗血替嫁情节落他头上了。同族嫡姐林清霜作为天之骄女,厌恶自己落魄的婚约对象,退婚不成,而后脑子一抽,要把他替嫁过去。嫡姐的婚约对象是殷家殷九霄,听说他年少时候很是风光,天生剑骨,只是可惜功法反噬,毁其修炼根本,双眼已瞎,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婚前,他见了那人一面,觉得对方与自己同病相怜,且看起来人挺不错的,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我长得丑,你看不见,我们俩天生一对,新婚当夜,林青痕拍拍自己新婚夫婿的肩膀,不怕,我以后种菜养你。林青痕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男主逆袭的退婚流小说。他看起来可怜兮兮话不多的落魄夫婿,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而且,这已经是殷九霄的第二世。攻视角上一辈子,殷九霄天才陨落之后受尽白眼,又遭退婚羞辱,他在困境之中觉醒魔骨,一路逆袭成了剑魔双修的举世之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尽匍匐脚下,该报的仇也加倍奉还。重生之后,所谓实力倒退是装,眼瞎也是装,就看那些人暴露本性,丑相毕露,直到林家像上辈子一样试图悔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但殷九霄没想到,婚约这事变得和前世大不一样。嫁进来的是一只乖乖的抱着他说别害怕我们俩好好过的丑小鸭。倒是挺有意思。须知1非常会装占有欲强攻X温柔天使努力坚韧受,攻重生受穿越,互宠,日更。2小甜饼文,受技术流,不走武力值路线,有金手指且有占比较重的种田事业线,一边谈恋爱一边变强,他的脸会慢慢恢复,丑小鸭其实是个大美人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