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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那时候她还太年轻,不知道所有命运馈赠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凭什么总把这样的句子写给拜金故事里的女人?
姜之烟的腰身往镜子前凑了凑,先是睫毛,眼影,最后是口红。她平时妆容清淡,因为容颜实在抢眼,美得漫不经心又极具魅惑。
她想,应该是要给陈最送一份礼物的——
一场粉身碎骨的游戏。
如果她是作者,她一定会写——
那时候他太年轻,不知道所有命运馈赠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晚上十点整,蒋明帆推门而入,看见沙发上坐着的女人先是怔了一怔,他关好门,放下背包。
姜之烟妆容精致,她起来握着行礼箱的手柄推了推,笑笑说:“我要换房子,这段时间能投靠你吗?老同学?”
“当然,”蒋明帆走过来坐下,拧开一瓶水,又说,“你一直住也没问题。”他看着她的脸,有点心烦意乱,“你要出门?”
姜之烟摇头:“请你吃饭。你还没有吃饭吧?”
她一说,蒋明帆想起那天的不欢而散。
他顿了顿,直接了当:“姜之烟。那天我态度不好,你别放心上。晚上我有给你打电话,但你没接。”
“是我的错,你怎么还先道歉了?”姜之烟笑了一下,“我应该提前告诉你的。夏以沫是我兼职地方的vvip,我不想得罪她。抱歉,把你拿去当人情了。所以,让我还你这个人情,好吗?”
蒋明帆心里很闷,他其实有气,却发泄不出来,像一拳头打进了棉花,被堵住了。
他坐在沙发上没起身,十指随意的触碰,“姜之烟,你是不是觉着我特喜欢你,你是不是仗着我喜欢你,觉得我什么都听你的,我就是任由你玩弄的白痴?”
姜之烟看着他,又把眼睑垂了垂,还挺无辜的。
蒋明帆滚了滚喉咙,彼此沉默一会儿,他终于说:“我不喜欢夏以沫。现在不喜欢,以后也不可能。”
她说:“知道了。”
蒋明帆见她一副做好准备迎接他生气的样子,他移开目光,又恢复以往的大少爷做派问:“打算请我去哪吃饭?”
姜之烟笑了,她在包里掏出两张电影票,是《爱乐之城》的电影票。
“看完再吃饭吧。”她说。
日出晖影渐渐前移,姜之烟的眼睫沐浴在灿烂的晨光之中。
她伸手按停闹钟,披薄外套走到客厅,桌上摆了一杯牛奶和一份三明治煎蛋。
旁边有一张纸条,写———
早上有课,记得吃饭。
姜之烟笑了,因为“饭”字后面跟着的笑脸,歪歪扭扭,真是不好看。蒋明帆不会画画,他画画太丑了。
一直到傍晚,姜之烟的手机都很安静。
她写完笔记翻了翻通讯录,和心里估计得大差不差,夏以沫是任性的千金小姐,但也不是一蠢货,还没傻到因为一个小人情就跟她交心。
何况姜之烟现在只是一位出来兼职奢侈品店的导购。
蒋明帆于这位大小姐,也就是一时新鲜看上的新鲜帅哥。喜欢得肤浅,几天不联系就忘了。夏以沫要是真喜欢得不行,电话早打过来了。
她和陈最都是有头有脸的家世,就算再没本事和智商,为人处事这方面多少耳濡目染会受到影响。难以信任他人也很正常。
姜之烟撑着下巴想了想,这可不行,她需要夏以沫的信任呢。不然怎么去十月份的“fendi长城大秀”。
陈最伤害了她唯一的妹妹,那她总得礼尚往来吧,毕竟朋友之间有来有回,友谊才持久啊。
上完课她照旧去店里工作,刚到那看见副店长安排人清点款式。
姜之烟很有眼力劲,放了东西走过来冲副店长问好:“这是新款吗?赵姐。”
副店长性格直爽,她笑说:“是啊,你下课了?正好,给客人打电话或者发短信通知一下。这事就交给你了。你说话我放心。”
她点点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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