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下午奶茶店的工作结束,卫恒轩和秦姐打了声招呼便直奔对面的火锅店,迅速换上工作服,火锅店其实要比奶茶店累一点。
其一是总会遇到一些挑刺的顾客,其二是跑的不歇,这边刚上完菜,那边就得加汤。
旁边和他一起的小哥累的叹了不知道多少口气,但卫恒轩气都不喘一下,收拾残局的那架势利落,保洁阿姨看了都得愣一愣。
晚点吃火锅的大学生比较多,附近除了G大也有不少其他学校,这地界可谓是黄金区域,做生意稳赚不赔,不过租金也足够吓人就是了。
好不容易熬到十点打烊,旁边那小哥嘴里直念叨着,“不来了不来了,明天再来我是狗……”
卫恒轩轻轻摇了摇头,推开店门戴上卫衣帽子,慢慢悠悠的沿着小道走向G大,他记下了最近的路线,所以也不像昨天那样急匆匆的了。
这里的路灯一直延伸到G大门口,树影婆娑,印在地面上让他走进了光影斑驳。校内每隔几米就有一盏落地装饰灯,三三两两的情侣手牵着手漫步在校园里,对他投来好奇的视线,卫恒轩后知后觉的有些尴尬,这才不得已加快脚步。
轻手轻脚打开宿舍的门,迎面而来一股烧烤的味道,俞陌指了指他的桌子,但眼神没好意思看他,故作随意道,“夜宵放你桌上了,还是热的。”
“我们都吃过了,很不错。”林仁怕他不好意思,特地补了一句。
卫恒轩看见桌上的烧烤特地用保温袋裹了起来,他其实不怎么吃这些,一是没那个条件,还有就是太油腻了怕吃了胃不舒服。
但此刻他莫名来了食欲,来到俞陌的床边抬起头说,“谢谢。”
俞陌在上铺,闻言低头看去,宿舍熄了灯,昏暗的光线显得卫恒轩的眼睛亮晶晶的,这人还特地跑到这里来跟他道谢。
“没事,喜欢就行。”俞陌摆摆手,神色有些不自然,见卫恒轩回去了,又忍不住看了他两眼。
他吃东西也是斯斯文文的,大晚上的也不发出一些奇奇怪怪的声音,周知君那盏暖调的台灯让他看上去也暖乎乎的。
俞陌“歘”的翻了个身,面无表情的关掉手机,他一定是太困了才会想那么多莫名其妙的东西。
卫恒轩小口吃着烧烤,打开手机翻看了一下,明早八点有两节课,不影响兼职。
一天下来他多少有点困倦,看了一眼身旁手速惊人的周知君,卫恒轩默了默,将垃圾扔进垃圾桶,放轻动作洗漱休息。
————
“嗡——嗡——”
几乎在手机振动的瞬间,卫恒轩就醒了过来,他蹑手蹑脚的下床洗漱,几乎没有发出声音,待他从洗漱间出来时,发现杨书义也起来了,穿着件酒红色衬衫。
他顿了顿,小声道,“早。”
杨书义瞥他一眼,似乎有些起床气,眼神有些烦躁,随意的点点头,擦着他的肩膀进了洗漱间,卫恒轩往旁边让了让,拿过昨夜准备好的背包,走出宿舍轻轻掩上了门。
今早的两门课是文学概论,卫恒轩来的比较早,选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下,带上耳机自己翻看课本。
临近上课,人也越来越多,卫恒轩下意识想戴上帽子,但手指动了动,最终却摘下了耳机,上课戴帽子……对教授好像不太尊重。
教授走进课堂,是个和蔼的小老头,点完名后就开始自我介绍,讲课的风格也偏向幽默风趣,卫恒轩坐在角落,听的很认真。
不知觉得,外面的阳光悄悄落在他脸上,有些烫,人群陆陆续续骚动起来。
教授笑着摇了摇头,讲完最后一个知识点,便拿起保温杯喝了口水,让他们下课了。
卫恒轩缀在人群的末尾,随着人流不紧不慢的走在后面,大家这时候大多都在往宿舍的方向走,他脚步一转去了拐角的卫生间,预备上个厕所就去兼职。
卫生间里光线有些惨淡,显得十分阴森,卫恒轩出来顺便洗了把脸,突然听见一声女孩的尖叫,他猛的抬头,手迅速关了水龙头。
“别喊,我又没做什么。”带着流氓气息的声音传来,腔调拖得有些长,卫恒轩拧眉。
这个声音……
“你宿舍那帮人可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嘛……也不是不能帮帮你。”
“你自己说说,还想被欺负吗?”
卫恒轩不动声色的走到墙边朝外看,果不其然看见一片熟悉的酒红色衣角。
女孩害怕的往后缩了缩,神情惊恐的有些不对劲,脸色也变得惨白,“不……你别过来……”
杨书义隐隐觉得她表情有些奇怪,但也没当一回事,要不是看她长得确实不错,谁乐意浪费时间哄着。
不过欲擒故纵这种东西,玩多了可就没意思了,杨书义一把攥住她的手腕往自己怀里带,“你躲什么……”
“啊啊啊啊啊——!”女孩抱住头蹲下尖叫,声音刺耳嘶哑,吓了杨书义一跳。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军婚三胞胎灵泉先婚后爱双洁苏浅浅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七零年代的一个野蛮无脑,凶悍泼辣的女人身上,还要养三个孩子,结果孩子们都怕她,整个大队都嫌弃她。消失五年的军官老公突然有了消息,上面派人来接她去大院照顾受伤的老公,糙汉男人却要跟她离婚,结果腿伤好后,他死活不同意离婚,将她堵在墙角我可以再受伤的,左腿...
...
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少年时的一见钟情,成年后的再次相遇,她在他的心底始终是最深刻的独家记忆。他说如果人的一生如果有999次运气,我愿997次留给你,2次留给自己,一次遇上你,一次陪你走完这辈子!没了她,他以为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过去这么久,他试着爱过的别人,试着用工作麻痹自己,试着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可这里面没有她,就算幸福又有什么意义?...
林青痕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他生母早逝,脸上带疤,修炼天赋不好,很不受家族待见,于是自小就学会谨慎行事低调过活,就算突然绑定一个炼药系统,也没敢出什么风头,就想老老实实种菜炼药养活自己。直到一桩天雷狗血替嫁情节落他头上了。同族嫡姐林清霜作为天之骄女,厌恶自己落魄的婚约对象,退婚不成,而后脑子一抽,要把他替嫁过去。嫡姐的婚约对象是殷家殷九霄,听说他年少时候很是风光,天生剑骨,只是可惜功法反噬,毁其修炼根本,双眼已瞎,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婚前,他见了那人一面,觉得对方与自己同病相怜,且看起来人挺不错的,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我长得丑,你看不见,我们俩天生一对,新婚当夜,林青痕拍拍自己新婚夫婿的肩膀,不怕,我以后种菜养你。林青痕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男主逆袭的退婚流小说。他看起来可怜兮兮话不多的落魄夫婿,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而且,这已经是殷九霄的第二世。攻视角上一辈子,殷九霄天才陨落之后受尽白眼,又遭退婚羞辱,他在困境之中觉醒魔骨,一路逆袭成了剑魔双修的举世之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尽匍匐脚下,该报的仇也加倍奉还。重生之后,所谓实力倒退是装,眼瞎也是装,就看那些人暴露本性,丑相毕露,直到林家像上辈子一样试图悔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但殷九霄没想到,婚约这事变得和前世大不一样。嫁进来的是一只乖乖的抱着他说别害怕我们俩好好过的丑小鸭。倒是挺有意思。须知1非常会装占有欲强攻X温柔天使努力坚韧受,攻重生受穿越,互宠,日更。2小甜饼文,受技术流,不走武力值路线,有金手指且有占比较重的种田事业线,一边谈恋爱一边变强,他的脸会慢慢恢复,丑小鸭其实是个大美人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