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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刚要直起身来,就感觉头疼欲裂。
昨日到了金光城,李翰林不顾自己又累又饿,便漫无目的寻找起来,可偌大的金光城便如大海捞针。
最后李翰林昏倒在地,被跟随的飞鹰以及他的一干属下给抬了回来。
李翰林推开房门,日出东方,太阳高挂,刺的他几乎睁不开眼睛。
这会儿他才感到嗓子冒烟,转过头拿起旁边小茶几上的一个茶壶,连倒茶都免了,直接用茶壶口对着嘴牛饮。
茶壶里的茶不像中州的茶叶,微微泛苦,但是散发着一股奇异的焦香,像是用炒熟的麦子泡的茶。
一旁床边他的衣服被迭的整整齐齐,武器则擦拭一新,斜挂在墙上。
这样细致的工作应该是某个女子的手笔。
李翰林打理好自己的衣服,走入了这个院落。
院墙很是粗糙,都是用泥巴铸成的墙体,但非常厚实。
除了自己住的这个小间,还有三个方向的门,只不过左右两边的门都用大锁锁上了。
李翰林索性推开前面的门,那木门一打开,一阵羊肉的膻味混杂着葱和盐的味道飘散出来。
只见一口大锅正在灶台上冒着热气,那羊肉的味道便是从里面冒出来的,一旁还有个人在炉膛里添柴火,听见有人打开门,不耐烦的转过头来。
“谁啊,把门关上!……唉!少主!飞鹰参见少主!”
“我说飞鹰啊,你就没有人帮你打打下手么,连烧羊肉都要自己来么?”
李翰林看到飞鹰忙活的样子,哭笑不得,他走上前去,就要帮飞鹰一起添柴火,却被飞鹰阻止了。
不过这时候李翰林才真正看清楚了他的样子:除了那标志性的两撇胡子,他皮肤黝黑,应该是经过岁月的洗磨;两鬓略微发白,双手长满了硬生生的茧皮,显然是常年练武的。
“此地粗陋不堪,这种粗活让属下去干,少主还是出去为妙。”
“没事,这种活我在正一派天天都做。”
“少主……”
飞鹰见到李翰林添柴、煽火,一开始还害怕自己的少主好心帮倒忙,可看到他如此熟练,便放心了下来。
不一会儿大锅中的羊肉汤煮开,飞鹰依次加入碎盐巴和切好的葱,很快这锅羊肉便已经咸香扑鼻,勾得李翰林的馋虫都要出来了。
“飞鹰!飞鹰!”隔壁的房间突然传来女人的声音:“麦茶煮好了,让肉铺的兄弟过来拿一下……算了我自己拿过来好了。”
“诶呀,魔蜂长老,这种粗活还是让下面的人来做吧!”飞鹰将拿在手中的柴火棒丢在地上,正要起身去隔壁房间,不料隔壁的那个被称为“魔蜂长老”已经走了出来。
那是个美丽的女人,大概三十多岁。
她的脸很精致,但是左脸上一道恐怖的伤疤却破坏了这份美丽。
长长的柳叶眉下的眼睛很大,睫毛长长的向上翻卷,但炯炯有神。
褐色的瞳孔散发出一种高贵气息,鼻子挺拔小巧像那极西的域外人一般人,还有那樱桃般的嘴巴,透着诱人的光芒,完美的唇形勾勒出无限遐想。
这会儿魔蜂长老正穿着一套伙房的粗布衣物,身上系的围兜上面都是血污和膻味,看起来更像是一套屠夫的衣物,一手提着一个马口铁水壶,里面正散发着麦茶的香味。
“飞……少主!魔蜂见过少主!”那女子将水壶放在地上正要对着李翰林跪下,可马上就被李翰林扶住了:“魔蜂长老劳苦功高,留在荒漠那么多年苦心经营,我感谢还来不及呢!快快起来吧!”
“那少主,先用早饭吧!飞鹰你也真是,干嘛把少主带到这里来,烟熏火燎的!”
飞鹰看着魔蜂长老一脸责问的样子,又看看灶台上那已经炖的热气腾腾的一锅羊肉,只能摇头苦笑。
魔蜂长老从角落里搬出一张木质的小桌子,又搬出两个木凳,飞鹰则拿出木碗和木杯,为两人盛上满满一碗手抓羊肉外加一杯酥油茶。
“长老,少主,飞鹰先给肉铺的兄弟送羊肉了。”
“好,你先去吧。我和少主还有一些事情要交代。”
等飞鹰走后,李翰林看着魔蜂长老脏兮兮的围兜:“魔蜂长老在金光城里卖牛羊肉么?”
“哈,这也算是冲云楼谋生的手段之一,当年在中州,冲云楼也有许多店铺商家,能给我们获取情报带来很多便利。”
“那不也和合欢宗差不多么?”李翰林笑道。
“少主莫非去过合欢宗?”
李翰林一边吃着羊肉,一边将这些年历经的事情与魔蜂长老细细的讲了一遍,魔蜂也乐意做一个旁听者。
听完这一切,魔蜂喝下一口麦茶,沉思了一会儿。
“看来合欢宗也不全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妖精,也有很多有情有义之人。”
“魔蜂长老,我这次来还有个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我未婚妻的下落!她被掳到金光城以后就消失不见,金光城我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她在何处。”
“这个好办,少主,魔蜂昨日已经想好怎么办了。冲云楼的这家肉铺乃是金光城里数一数二的,价格便宜肉质又好,很受欢迎。过一会儿肉铺里冲云楼的武师和少主一起去送肉,那块地方我们的弟兄一直没能进去看个究竟,这次正好乘机搜集一下情报。”
“去哪里?”李翰林问道。
“金塔区,就是那些法王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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