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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上将军再有耐性,这一回也不免扼腕:“可恶的妖怪!又让它给逃走了!!”
一直不曾有所表示的摇光忽然站起身来,定定地看著那片宽广的岛屿。
“妖怪还在这里。”
“什麽?!”丈螭大吃一惊,抬头左右观察,然而附近海域除了海浪之声外,当真是什麽都没有。
“你乃是东海水将,应知外海岛屿几何。”
丈螭虽不明其意,但亦点头应道:“自是知晓。”
“那我来问你,东海之上,除蓬莱、方壶、瀛洲尚在海上,我却不知还有如此大的一座海岛。莫非岱舆或是员峤从极北之地又逆水飘了回来不成?”
丈螭恍然大悟,对这海岛细作打量,当即道:“仙君所言不错,这岛并非我东海水域该有之物!”他一声令下,十万水族当即将这片岛屿团团围住。
余靖低头小声问那摇光:“是什麽妖怪?”
摇光瞥了他一眼,莫非以为他降妖五百年是瞎混的不成?这小小把戏,还瞒不过他的眼睛。
“是鲲。”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昔天气蒙鸿,萌芽兹始,遂分天地,肇立乾坤,首生盘古,垂死化身,气成风云,声为雷霆,左眼为日,右眼为月,脂膏为江海,毛发为草木,齿骨为金石,精髓为珠玉,汗流为雨泽,身之诸虫,因风所感,化为黎氓。精血於西陆化狰狞,於北海化巨鱼。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静如浮水之洲,动似翻江蹈海,以鱼为食,一吞一吸,百里无鱼。
若当真是鲲妖作怪,那也无怪为何肆虐之处,鱼虾不生,海床铲平。
果然,在虾兵蟹将将那海岛团团围住之後,岛面的土地开始剧烈地震动起来,它这麽一动,整个海面都掀起汹涌大浪。水军早是训练有素,纷纷在海上战稳阵脚,挥舞旌旗大声呐喊。
就闻一声自水中发出的兽类轰鸣,岛开始向上爬升,但见原本露在海面的部分抖落泥沙碎石,海水如同瀑布哗啦哗啦顺著岛身滑落,掩盖其下的居然是一层光滑坚厚的青黑色鱼鳞,硕大的岛屿原就是妖怪的身躯!
鲲不愧是上古巨兽,其身之巨,足让一众虾兵蟹将弃械奔逃,然东海龙军素有军纪严明之称,丈螭麾下十万水军,更是其中表表,故此即便面对上古恶兽,竟未有一兵一卒退後半步。摇光见状,心中不由暗地佩服,眼中闪过一丝离光,这东海之军,看来确实有与天军抗衡的能耐。
丈螭面对大於其数百倍不止的妖物,并未露出惊惶神色,稳立浪尖之顶,喝道:“本将奉东海龙王敕,镇守东海水域,凡水族类有兴妖作怪、伤害生灵者,必加逐除!尔亦为水族,为何要肆虐东海,大灭同宗?!”
看不到头尾的大鱼,忽然裂开了一个巨大的裂缝,从里面发出低沈的笑声,轰鸣震耳:“笑话……吾乃鲲族,凭什麽听区区鳞虫之言?!”
丈螭闻其言语无状,不由怒起:“龙乃水族之长。天下水族,乃有鲭、鮨、!、!、鲔、鳐、!等无数种分,尚且受龙王所辖,尔等鲲鱼,岂有例外!”
巨鲲翻动双鳍,扬起滔天浪涌,语中恶性大起:“鲲巨於龙,数万年前便该为水族之长!岂料龙族狡猾,欺吾等徒有身巨,不悉兴风司雨,驱於北冥苦寒之海!北冥海深而黑,无日森寒,鱼食又少,教吾鲲族几乎灭绝!刻骨之恨,焉能忘怀?!”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且始於轩辕黄帝败蚩尤时,乃千古不变之理!”
“如今说什麽都没用!龙族已霸占东海富饶之域数万年之久,如今也该换个主了!!”
“放肆!!”
眼见那边热闹非常,摇光转过头,瞅了瞅旁边那人,见余靖好整以暇,好像此事跟他半点关系没有,坐在马车上随波荡漾,就像坐在画舫上观乐一般轻松自在。
摇光终於忍不住:“喂!妖怪找到了,你不是该有些什麽表示吗?”就算不打算冲出去打架,至少也得高风亮节地亮个相,表示表示诚意吧?
余靖打了个哈欠:“不著急。叫阵是个力气活,既然丈螭将军愿意代劳,何乐而不为?”
“你倒会借机摸鱼躲懒!”摇光翻了个白眼。
余靖不以为忤,乐呵呵一笑:“我看那妖怪才是浑水摸鱼的能手,瞧著应该是趁著锁妖塔破,妖邪作乱之机,从北冥之海跑了回来,到处捣乱,打算把龙族驱出海域,好自己做大王。”边说边惋惜地摇头,“竟然敢打那条老龙的主意,真是不知死活,莫怪险些灭族了。这种鱼大概就是体型大,脑袋却很小。”
“你知道什麽?不懂装懂。脑袋小不小,得剖开头壳看看才知道。”
两人在一旁的对话显然对那边叫阵的双方都有诽谤的恶意猜测,通常来说,声音要有多低就压多低,尽量不要给人听得到,不过这两位显然没有将这个常识放在心上,说的那个是响亮,响得足够让附近的当事人都听个一清二楚。
丈螭总算是脾气好,加上碍於身份,除了脸青了一下倒没有即刻发作,但那条脑袋太小,脾气够大的巨鲲当即翻浪而起,如同岩石一般的脑门上爆开一个个碗大的小眼,大概有数百之多,那些黑溜溜的眼球咕噜转悠盯住了那两个人。
“好大的胆子,区区两个凡人,竟敢大放厥词!!”
余靖悠然一笑:“原来不止是脑袋小,这鱼看来在北冥海里待了太久,都冻昏头了。”
作者有话要说:後语:关於老宋和小摇的故事,或许有些拖沓有些偏冒险系了,倒乏了情爱之类的描写,不过我觉得虽然说我写的是bl,但一天到晚你追我赶,你误会我我原谅你的情情爱爱,有的时候还真不如去看bg,不过这也是我一家之言吧,当然也不是说情爱不好,以前的文也以谈情说爱为宗旨来写,但是很快就自己乏味了,所以就想首先得自己觉得有趣,然後把兴趣保留了下来才能在写作的路上走得更远更长,所以有了现在的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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