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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年,他和安知意两人好像真的生疏了许多,每次见她的时候,她不是戴着耳机自顾自的走路,就是手里捧着一本书边走边看,他知道她这个习惯,她从小,看的书奇奇怪怪的,好像每次的都不一样。
再后来,她高一时,先后拿了两个奖项,一个是作文的,一个是绘画的,其实安知意高一那一年她写的小说已经登载在小说月刊上了,海城市级的作文比赛第一对她根本不是难事,回到家,父母总是在他面前夸她,她成了这些父母眼中那个别人家的孩子,父亲眼里仿佛她才是黎家的孩子,总是会拿他和安知意比,总是说:“看看人家小意多优秀,人家她哥就不说了,你再看看你们俩,一个个的,有哪个让人省心的。”
好似在他爸眼里,他和妹妹都是无用的废物,他的心魔大概就是那时做下的。
从那时开始,他看安知意的眼神就有了些许变化,她为什么那么优秀,他自己不得不承认,在她面前他太自卑,为什么她轻轻松松就能拿第一,画个破画,就能拿奖,小时候的她多可爱,那时的她可可爱爱,白白胖胖的好看得象个洋娃娃。
小时候的她可厉害了,力气大得很,有次在幼儿园,几个男孩仗着个子高欺负他,被她过来三、两下就打服了,那回她叉着腰,指着那为的男孩吼叫道“不许你们欺负他,不然我告诉我爸,给你们打屁屁针。”
她还真是个聪明的小女孩,幼儿园里都是本厂子弟,大家最怕地就是每年厂医务所的叔叔、阿姨来打预防针。
“呵呵!”男人自顾自的傻笑着,眼角眉梢都是对往事的回忆,心中荡漾着甜蜜的滋味,眼角却湿了,他伤了她,她终究还是丢下他,走了。
“琛哥,你笑什么!是不是想起什么了?”苏楠的手不自觉地伸过来,攀上男人的胳膊,被男人冷淡地推开。
“没什么!一些往事。”黎墨琛揉了揉眼角。
“琛哥,你看,嫂子都走了这么多年了,我们也好了这么多年,你看,叔叔阿姨也一定想抱孙孙了吧,琛哥,你看,我们要不把婚礼提上日程吧。”
苏楠殷勤地将身子靠过来,头即将挨着男人的肩膀,车厢里立刻充斥一股浓郁的香气,那是一种廉价香水和女人身体的气味混合的味道。
“咳咳,咳!”男人立刻皱起眉头,知意也喷香水,可为什么他从来不反感,那个小女人好像还自己研制过一款香水,那是一种让人魂牵梦绕的味道,混杂这丁香、小豆蔻,麝香等的味道,那味道仿佛是春天里傍晚的花园,清甜淡远,她曾说过,“丁香味道重,比例极其不好调配!”总是问他:好闻不。
他每每总是眼睛都不抬的回应他,“还行吧!”
其实,他那会已经在心里嫉妒她,为什么她的天赋那么高,后来据说有好几个国内外的香家都高价要求配方,但她却因为他的反对,他一句“黎家是破产了吗,要靠你布香水来赚钱。”
所以,她只好默默地收起了那个配方,从此再也没试图开这个香水的配方。明珠深埋,自己都干了些什么。
苏楠还在不屈不挠地贴在他身上乱摸,黎墨琛用力将苏楠推开,僵直了身子,头扭向车窗,“苏楠,我不会和你结婚的,我不喜欢你的,你要非要这样,那就请你下车,我心里只有我太太。”
“太太?”苏楠的脸瞬间面白如纸,“可她已经死了,我到底哪里不如她!”
“下车,下车!你下去,我说过的,不想跟你展那种关系。”男人不耐烦的皱着眉道,眼睛看着窗外。
搞得司机也被迫放慢了车,苏楠见状立刻怂了,可怜巴巴地看着黎墨琛,眼泪汪汪地道:“墨琛哥,我……我不是故意地,我……只是太喜欢你了,你可以不喜欢我,但不能阻止我喜欢你,你是知道的,我从咱们第一次见面就喜欢上你了,别赶走我好吗,我没地方去,求你了。”
苏楠这点没说假话,至少有一半算真的,她临出家门时,苏凌添提醒她:“闺女,你身上可背着人命的,这事将来一旦被人揭开,你知道什么后果,这回不管用什么方法,一定要怀上他们黎家的种,咱家才能有一线生机。”是啊,她没退路了。
黎墨琛终归还是心软了,“行了,好吧,到我家,别乱动东西,司机,你一会到家,去附近市给她买些日用品,对了,再给她买些家居服,内衣什么的。”
“琛哥,你真好!”女人得意地嫣然一笑,你爱她又怎么样,还不是得砸在我手里呢!男人,哼!
黎墨琛家别墅,进了大门,径直地走进自己的书房,那里摆放着几件当年被安云卿砸烂的知意的旧物,分别是一副油画,一瓶被砸碎后,被他收集起来的香水瓶,玻璃瓶身被他重新粘起来,但瓶身里的液体早已没了,还有一枚被安知意时常挂在耳朵上的挂耳耳机,也是坏的,因为被随手塞在抽屉里,掉进了抽屉的后面夹层,才幸免了安家大哥的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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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烂的画作是安知意当年给他画的一幅肖像画,背景是当年他俩一起去苏州拙政园拍的一张照片,背景是一个月亮门,肖像画的面部被安云卿用烟头戳烂烧毁了,肖像的上身被打火机烧穿一个大洞,还用刀子戳了很多个洞,已经无法复原,可见这位大舅哥当年的怒火有多大。
黎墨琛用手抚摸着画布上的油画颜色,喃喃地道:“知知,你在哪儿啊,还活着吗?你是不是生我气了。”
“嘶!”胃部突然一阵翻江倒海,这两天酒喝的有点多,夜里又睡不着觉,他知道着胃疼的老毛病又犯了。
以前她在的时候,每天除了正常的饭菜,还会煲汤、煲粥,他现在都在怀念那股米糊的谷香味,煲的粥里会放一些绿叶菜,有时是放一些海米,有时是青菜瘦肉粥,煲的汤里,会放一些山药、枸杞之类的,反正从没重复过,过去他只觉她烦,弄这些干什么,但她死后,家里换了好几个佣人都做不出当年她的手艺。
还是一次他把那个味道说给一个做宴席的大厨,那厨子叹道:“这怕是,我也做不出那味道,这粥怕是要从选米那时候开始就用心的吧,肯定是倾注了尊夫人的关爱吧,有谷香是因为是新米,还有煲粥时,米肯定经过泡水,泡多了就糟了,得定时,不能多泡,但时间短了也不行,米粒还没泡开呢,还有煲粥时,人要站在火炉前不停的搅拌,以免糊锅。这粥要是熬煮的软烂落胃,怕是要这样小火煮熬三、四个小时,才得煮好。”
其实,谁都明白,不是粥的问题,是人的问题,用心煲出来的粥,和饭店里的粥是两个概念,你就是做的再好,人不对也没用的。
如今再也没有这样的味道,家里的仆人做出的味道再也没有以前的样子。他也吃不惯。
男人坐在沙上捂着肚子适应了一会儿,他站起来开门,冲楼下厨房正在干活的佣人刘妈喊道:“刘阿姨,有吃的吗,给我熬点粥,我胃疼,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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