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桃墟村已经空了,大家本就是躲避灾难才聚在一起的。如今,外面风平浪静地肯定都各回各家了。
络腮胡子原本是打家劫舍的路匪,无父无母无处可去,藏在流民里,意外被桃墟村给庇佑逃脱了十二年。
季岚问他:“你是赵叔吧,我在村西头见过你。这是打算去哪里呢?”
络腮胡子见紫珠回到车里,才放松下来回答道:“再往前三十里地,便是杏林镇了。沿途听说,那里能淘到金子,打算去碰碰运气。不过小四,你这难不成也是跟我一道的。”
季岚的姓氏在桃墟村少见,大家没什么学识,听他介绍,都默认喊他小四,四季的四。
青芥抢先回道:“我们也是去杏林镇。小四,快点走,别耽搁时辰。”
青芥本意是甩开络腮,尽快走人,防止那三个修士追上来。但是没想到…
络腮胡子一路没个作陪的,眼下见都是一道,热情主动地拉过缰绳,充当免费的车夫。于是青芥转而盯上了络腮胡子的躯体,于是便由着他晃晃悠悠,风驰电掣地赶往杏林镇。
入夜,三月寒风凄冷。
由于白日种种事情耽搁,终究还是晚了一步进镇子。四人停在杏林镇外,找了一处废弃的民宅歇脚。四周还有在此流浪的乞丐,四仰八叉地随处躺着,看起来颇像一具具死尸。
赵络腮死死捂住胸前的包裹,生怕被乞丐抢了去。找了处避风的角落拴好马车,就沉沉睡去了。
紫珠自告奋勇要去守夜,不过三刻也被赵络腮的震天鼾声给传染,抱着柱子睡着了。
季岚握着桃木剑,肩膀微颤,憋着一口气,抬眼看着月亮,故作坚强地不落下一滴眼泪。
在他往前十七年的人生里,几乎全部的印象就是桃墟村。不管村里人怎么看这里,但是季岚是真的把这里当做家的。现如今,他们一路逃亡,前途未卜,背井离乡,家园破碎,短短三天季岚就经历这么多意外波折。
青芥目光一会看一下,一会看一下季岚,如此反复,犹犹豫豫,欲语还休。说实话,对于这个孩子,最优抉择是丢下。他不会武功,内心敏感,在这动荡的世间,很难活下去。况且,他们之间还隔着一个破碎的仙元。桃夭的托付,青芥未必一定要遵守。如果青芥再自私一点,甚至连紫珠也抛下,独身一鬼,前往南朝。
这岂不是……更方便了!
他都成鬼了,何必担负这么多责任,比做人还累。
想通的那一刻,青芥飘的飞快,恨不得立马就飘回家。低空中匆匆碰见了好多鬼魂,他们残缺不全的灵魂一路跟着青芥,反而引起了青芥的怀疑。这些魂也太碎了,有的没了四肢,有的没了五脏,有的没了六腑,想凑个完整的鬼魂说句鬼话都没有。
“各位鬼兄鬼姐,劳烦别跟着我了。”
越来越多的鬼魂像飘杨絮似的冲青芥飞来,他们也不知道青芥是谁,只是下意识跟着鬼气最强的人走。
青芥原地一刹,看向鬼气的源头,竟然是从大门禁闭的杏林镇飘出来的。砖缝处,窗柩口,有的是一两跟指头,有的是形状难辨的肌肉,总而言之,一团团的,很碎。
“你不是有钱吗,来给兄弟们吐出来点金子看看。哈哈哈哈!”
近处,那些躺在地上的乞丐不知何时爬起来,成包抄之势,正在以多欺少。中间那人枯黄着头发,乱糟糟地用一根木枝束在后面。身上是跟乞丐同样的破洞披风。他呲牙咧嘴妄图吓走乞丐,却遭到背后一脚,跌在地上。骨骼断折的声音在半夜很是清脆。
一名乞丐上前从背后托起那人的双臂,好让其他人方便搜身。竟然真的从他身上摸出来了几点碎金。那人半死不活地憋口气,扭头死咬乞丐的手腕,逼得对方松手放人。
青芥本不欲多管闲事,一个侧目,对着月光,看清了那人的面容,那被包围的居然是黄槐!
南朝最有钱的商人,留园里的顶梁柱,家里的一切花销流水都有槐叔在运作。也是最最包容溺爱青芥的亲人。
青芥刚燃起鬼火就要烧上去救人,心下突然从疑问转为犹豫。
鬼火就在青芥的犹犹豫豫中熄灭,黄槐也挣脱了桎梏,踉跄着逃跑了。
通天苑那场大火里,死去亲人的惨状还历历在目。他有何颜面,有何立场去见他们?
青芥没有追上去,突然他甩了自己一巴掌:“废物。”
承诺
乞丐们轮流抢着用牙咬着抢来的碎金,笑呵呵地勾肩搭背往废宅走去歇息。
风吹草动,细小的萤火从根底向上飘,像饿狼的绿色眼睛紧紧盯着乞丐。
突然,萤火快速聚积成团,冒出数团青色鬼火跟着他们。乞丐恐惧地大叫着,屁滚尿流地四散逃跑,碎金掉了一地。总有些不怕死的慌乱间把抢来的金豆子给吞了下去,金属本就有毒,没一会他们便化作这荒郊野外的一具具孤魂。
青芥收回手,驱散飘在身边的鬼魂残肢。
青芥想,还是别回南朝去了吧。自己害的他们还不够吗?通天苑那晚,如果不是他,所有人都能平安活下去的吧。现在这样,大家都还活着,不好吗?青芥自己说服自己,一个已经死了的人,就安生呆在地下吧。不该再出现在他们面前。
还没等青芥先内疚自责,转头面前居然站着一个人,那面容活像是故意半夜出来,兴师问罪的。
于是本就心里有鬼的青芥,还没刚冒出一点对故人的内疚就先羞愧到无地自容地对上了季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石牛对石鼓,金银万万五,谁人识得破,买到成都府,这是成都关于张献忠藏宝沉银的民谣。根据这一民谣,结合史载和传说,人们一直相信张献忠确实埋有宝藏。那么,张献忠是何许人?他仅仅是史书上记载的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吗?或仅仅是蜀人传说的屠杀四川的恶魔?张献忠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呢?他带领义军,都干了些啥呢?在亡明历史中,他和李自成,谁的功劳大呢?欲知张献忠的故事,请看此书。...
一夜醉酒醒来,陌生的环境,复古的装修,还有那励志的口号,无疑不是在提醒余生这是在那特殊的年代!脑海中那模糊却又悲壮的记忆,让余生心有余悸却无比的愤怒!原生的家庭,原生的经历家暴霸凌欺辱每日都在上演!不过新时代的我来了!遇神杀神,遇佛杀佛,是新时代余生一惯的作风!颠呗,大不了就发疯!吹吹人间发财风...
穿进花市虐文的楚招星,即将拿下最快穿书记录奖一睁眼,就被红衣女鬼贴脸,生命直接进入倒计时!接收完原主剧情的楚招星,眼前一黑好消息他不是主角坏消息他是攻受play的一环那个被渣攻各种虐身虐心的抹布受,是!他!哥!不仅如此,按照剧情,五分钟后他就将死于非命,成为本书出场的第一具尸体不幸中的万幸,他的吃瓜系统也跟着穿来了!生死一线之际,楚招星在系统瓜田里一通狂翻,握着厉鬼的手,真情倾诉姐啊,多的话不必说,我懂你!惊魂一夜过后,所有人都惊恐的发现,那个沉默寡言内向自闭的楚招星变了!他神出鬼没,无处不在,在这本集各种法制行为于一身的花市文里,头顶吃瓜系统,狂秀极限操作,上能打击贩毒集团,下能举报不法明星,于生死之间左右横跳,把各路渣攻创得人仰马翻楚招星(围笑)谁说只会吃瓜就捅不死人一日,某富商经人介绍,上门求助第一天师。门被打开,冰雪一样俊美的天师手里拿着削了一半皮的苹果,屋内一个穿着校服的男生正捧着高考必刷题喊司空锦,快帮我看看这道题怎么做!富商谁竟然敢对天师这么说话?!可下一秒,他就看到眼前尊贵的青年面上冷色瞬间如冰雪消融,嗓音竟还有些宠溺的回应好,马上来。富商!!!没人知道,这样简单寻常的一幕,司空锦等了一辈子。日常精神状态很美丽的受×早都不正常了但无一人看出来的攻食用指南1日更,每天晚上6点不见不散2正文是第三人称,除主角攻受和个别反派外大家都是直的3全文无未成年性行为,上学的都没上过床4更多秘密看了故事就发掘出来啦...
空降‘野火’战队之前,左陶做足了有关男神的所有功课。男神喜欢游戏打得好的,安静的,话少的,要乖一些的,左陶只符合第一点,以上,得出结论,想要追到男神,他得装。为了俘获男神的芳心,左陶每天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生怕忍不住飙出不合人设的话。直到某日比赛结束,维持好乖巧人设参加完赛后复盘会议,等队友都走完了之后,左陶再也忍不住,他点燃一根烟,打算再次欣赏一下男神绝美操作。隔着屏幕,他不屑地看向敌方对手恕我直言,在座各位在我老公面前,都是菜鸡。看到情不自禁处,抱着比赛视频舔屏流泪,各种荤话不经脑子呜呜呜,我老公今天好厉害,我好想亲亲老公。啊,老公请正面太阳话落,嘚瑟一抬头,刚好撞见去而复返的男神宋时寒。左陶僵硬在原地,从嘴里呛出了一个烟圈,他脑袋一抽,下意识乖巧递烟老公来一口?像是发现什么有趣的事,宋时寒倚着门框,眉峰微剔正面太阳什么?宋时寒发现了他们新辅助的小秘密,就在他来战队报到的第一个月。小辅助在自我介绍时,重点保证自己‘很乖安静,话且少’,才几句话而已,一张脸就已经红的要滴血。看起来确实挺乖的。直到某天,他在阳台抽烟的时候,就看见那乖巧的小辅助,将基地外守了好几天的私生一个利索的过肩摔掀翻,行云流水的一套下来,一看就是惯犯。神色张扬,眼神不屑,说话也像是个刺头呸,傻逼。一点也不乖。还挺会演。阅前小提示1双初恋。2没原型没原型没原型,重要的事说三遍。3没打过游戏也不影响阅读,主要还是搞甜甜的恋爱啦4本人各大MOBA类游戏万年黄金选手,很菜,涉及到游戏的部分可能写的不好,大家不要计较哈!...
一觉醒来,楚曦梦成了小说中大祈王朝丞相嫡女。在此之前,她和竹马萧羽刚睡着。搞什么?作者是我闺蜜。但我小说只看了前几章楚曦梦两眼一黑。好好的古建筑,里头有智能马桶?!这是什么老破小带智能家居?楚曦梦震惊。不是,凭什么萧羽是有系统的?楚曦梦深觉不公。为什么他有系统,要我去攻略别人?!楚曦梦崩溃。大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