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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亏你力气大,看来这次放假的时间不短啊,带这么大一个箱子,要在我这儿长住?”步梨朝她笑着眨眨眼。沈思筝一边回答一边将她上下打量了一番,“长不了,下周就得回去,你最近气色不错啊,好像还胖了点。”她开着玩笑。步梨的笑容僵了僵:“没胖!可能是衣服显的,你下周就走,干嘛带这么多东西。”“都是给你的。”沈思筝此刻很像一位挥金如土的霸道总裁。步梨受宠若惊,“都都都是给我的?什么东西啊?”她好奇道。沈思筝顺了顺她的马尾,“等回家你就知道啦。”“那边还有麦当劳啊,这地方比我想得繁华得多嘛,你家在哪?”步梨帮她拉了行李箱,“先去吃饭,然后坐大巴去花溪镇。”沈思筝瞳孔地震,“还要坐大巴?”两人在附近的餐馆吃了顿午饭,之后步梨一手拉着行李箱,一手拉着沈思筝的胳膊,大步流星朝车站方向走去。两人好久没见了,她之前回江北,沈思筝也总是工作没空聚会,所以这次见面,步梨显得异常兴奋。一直到上了大巴,步梨神情激昂地跟司机张叔打了个招呼,沈思筝也跟她鹦鹉学舌一般喊了一遍。“张叔好!”“好好好。”张叔被两人整蒙了,边回应边心想着这俩姑娘真洋气,一看就是城里来的。车上位置挺多,步梨和沈思筝挑了两个靠后的位置,车子启动,驶入宽阔的沿海大道,窗外一片蔚蓝,两人开始互相给对方拍照。初来此地的明明只有沈思筝一个人,步梨却也像是第一次见到大海一样,两眼亮晶晶的兴奋得不行。步梨忽然就想起之前她在县城坐公交碰上的两个小姐妹,好像跟她们一样,也是一路新奇,一路狂欢。“花溪镇到了——”熟悉的广播声响起。步梨下了车,接了下沈思筝手里的行李箱。她的小电驴就停在旁边海鲜面馆的对面,她拿着钥匙一贴,小电驴欢迎地嗷了一嗓子。“坐吧。”她朝沈思筝招招手。“你每天的通勤工具就是这个啊?”沈思筝略显嫌弃。“对啊,是不是挺方便的,而且我也不需要通勤,我现在是无业游民,不过马上就要当老板了。”“恭喜恭喜。”沈思筝敷衍两声,抬脚一跨坐上去,把箱子放在一侧拉着。步梨在狭窄的乡村小路上平稳地行驶,虽然速度缓慢,但不妨碍四个轮子磨着地面,发出咯噔的声音,像是痛苦的呻吟。等到了绿柳街,四个轮子每个都被磨掉一半,合算下来约么只剩两个。沈思筝心疼地吸了口气,“我新买的行李箱,真是出师不利,早知道我就给你带这些东西了,直接送你一辆车好了。”步梨哈哈笑了两声,“工作了就是不一样,出手都变阔绰了,最近添置新车了?”沈思筝缓声答道:“没有,从前温故的车,他有好几辆,他走后,那辆红色法拉利归我了。”步梨一愣,特意去看了看沈思筝的表情。她刚刚说的是温故?这个名字是沈思筝的伤痛,她很少提及。“怎么会突然提起你表哥?”步梨带了点小心翼翼。沈思筝口中的温故是她表哥,她初三那年,温故高考考入了江北大学数学系,虽然没见过,但步梨一直很崇拜数学好的大神,也一直努力向温故学习,只是她脑子不好,再努力也没考上江北大学,后来,听说温故在大学期间参军入伍了,又进了特种兵大队,但世事难料,他在一次任务中牺牲,永远留在了雪山上。沈思筝和温故感情好,这件事对沈思筝的打击很大,所以在温故牺牲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都不敢在沈思筝面前提起这个名字。没想到这次见面,沈思筝自己提了,还是以这般淡定轻松的语气。也是,温故都离开有七年了吧。活着的人总要往前走,尽管有时是被迫的。沈思筝摇摇头,继续话题:“昨天晚上,我莫名其妙就梦到他了,你猜我梦到啥了?”步梨认真地猜测:“你表哥又复活了?”“差不多!”沈思筝重重点头,“可能是因为要来这边比较兴奋吧,我梦到花溪镇有个鬼屋,鬼屋里有个男鬼对我穷追不舍,我一直跑,他就一直追,后来我不跑了,那男鬼也不追了,你猜怎么着?”沈思筝缓了口气,继续道:“那男鬼长得跟温故一模一样,见我一直跑就骂我,说我没良心,还不让我吃泡面,然后我也骂了他,骂他短命鬼走得早,丢下我,等我俩都骂累了,就去旁边的小卖部买了两根冰柜,坐在海边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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