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叶田田一番话还未说完,霍启明突然打断了她:“对不起啊,我现在有事,先挂了。”
话音未落,话筒里已经嘀嘀嘀地响起了忙音声。叶田田也不以为意,霍启明忙也是正常的,他之前曾经忙得好几个月都没联系过她。
电话挂断后,在一旁听了半天的游星马上问:“霍启明打来的?”
“是呀,他倒还不错,想叫上我一起去s城把你接回来。”
游星却不领情:“听起来好像他这人真不错,不过霍启明和罗天宇关系那么好,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比罗天宇强不了多少。”
叶田田一怔:“为什么你会这么想?因为罗天宇不好,你就要把他的朋友也一并否定了?”
游星也说不清楚:“反正我就是觉得吧,他们俩关系那么密切,一根绳上的两只蚂蚱似的。一个不咋地的话,另一个也很难好得到哪里去。”
一挂断电话,霍启明就气咻咻地把手机摔出去。一肚子的闷气,全部发泄在那部倒霉的诺基亚限量版手机上了。
霍启明昨晚在某高级夜店玩通宵,天亮了才回家睡觉。一觉睡到下午醒来,手机一开机看到朋友发来的短信,才知道罗天宇在s城出事了,赶紧打电话过去表示关心。
罗天宇的手机是由他妈妈代接的,说是人已经抢救过来了,不过还在昏迷中,暂时不能接电话。
罗太太在电话里怨气冲天:“实在太不像话了。他以前一直都很乖,完全是被那些混账朋友带坏的。”
在罗太太心中,自己的儿子没有错,错的都是别人。如果不是别人带坏了罗天宇,他绝对还是好孩子一个。
和罗太太通过电话后,霍启明想起了游星。此时被抓进派出所的游星就肯定没人管了。虽说当时整批人一锅端,论理该会互相照应。但是其他人都不认识游星,应该没人会管她的。而且几个年轻人都是由家人出面去作保交钱领出来,都免不了要挨上一顿臭骂,谁还会有心思管素不相识的她呀!游星很可能还关在派出所没出来,他正好可以去上演一场“英雄救美”。
当然,这场“英雄救美”,霍启明意不在于游星,而是想着可以借此机会叫上叶田田一同前往,当着她的面不辞辛苦奔波两地特意去“拯救”她的好朋友,一定会让她大大感激一番。而这一感激,印象分绝对可以飚升,不愁叶田田不对他另眼相看。
霍启明越想越觉得这计划甚好,马上给叶田田打电话。谁知,她的回复有如冰水浇头,一下就让他整个人凉透了。连家骐!该死的连家骐居然抢在自己前头完成了“英雄救美”,又请两个女孩吃饭,又顺便开车载她们回g城。叶田田说起他时声音里满是感激——这感激,原本是他计划要收获的,现在却被别人摘了果实,而且还是他最讨厌的连家骐!
霍启明越想越气,气得快要疯了,为什么偏偏是连家骐?他凭什么那么好运抢在了自己前头?老天爷简直像在偏帮他。
生了半天闷气后,保姆来敲门唤霍启明下楼吃饭。他拉开房门走出去时,正好斜对面霍丽明也从自己卧室走出来。
一般情况下,霍丽明是不住这里的,她和她的母亲有自己的私宅。不过她的母亲前年病逝后,老头子就时不时地叫她回家吃饭,还专门为她布置了一间卧室,她也很温驯地常常应召回来做孝顺女儿。对此,霍启明冷着一张脸不置可否。只是暗中心想幸好他自己的母亲也不在世了,否则看到这般情景也会被活活气死——外室养的私生女儿居然也登堂入室了!
看见霍启明,霍丽明微微一笑停了脚步,示意让他先过去。对于这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她总是格外的礼貌周全。
霍启明对这个所谓的妹妹一向没好感。其实凭心而论,霍丽明是个很乖巧的女孩子,因为先天性聋哑,她不像一般女孩那么叽叽喳喳,每天总是安安静静的。如果她不是老头子和外头的女人生下来的,霍启明一定不会讨厌她。然而她是,他就没有理由也没有原因地讨厌上了她。
尤其是得知霍丽明喜欢上了连家骐,而老头子也想极力促成这门婚事,不惜以部分资产作陪嫁。这无形中等于动了霍启明的奶酪,他就更加不喜欢这个妹妹了。因为她的存在让他的利益受到了威胁。
平时霍启明是不太答理霍丽明的,但是今天他却主动开口问道:“丽明,最近有没有和家骐见面呀?”
霍丽明看着他翕动的嘴唇,明白了他的意思,有些赧然地一笑:“没有,连氏企业有意明年在香港上市,他最近比较忙。”
霍启明皮笑肉不笑:“家骐忙吗?那他今天中午怎么还有空请叶田田吃饭啊?丽明,家骐恐怕是不太想见你吧?所以故意找借口推托你。”
霍丽明脸色一白,整个人顿时就僵掉了。看着她这副模样,霍启明却心情大好地吹起了口哨。给别人制造了不痛快后,他的心里就没那么不叫痛快了。
周一早晨八点左右,叶田田接到连家骐打来的电话。一如既往的言语简洁:“你今天有空吗?我让人带你去新工作地点报到。”i
“下午吧,我下午没课。”
“那下午两点,你到校门口等我的车。”
在约好的时间,叶田田等到了要等的车。车里坐着一个司机模样的中年人,下车替她拉门:“叶小姐是吧?连先生让我来接你。”
司机驾车载着叶田田一路南行,很快出了城,开上了近郊的—处山岭。进山的路口有自动铁门应声开合,车子一进去,就如同进了绿色的海洋,修得平坦宽敞的山路两旁植满葱笼绿树,繁茂青翠的枝叶有如绿云出岫般族拥在一起,形成一片蔽日绿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军婚三胞胎灵泉先婚后爱双洁苏浅浅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七零年代的一个野蛮无脑,凶悍泼辣的女人身上,还要养三个孩子,结果孩子们都怕她,整个大队都嫌弃她。消失五年的军官老公突然有了消息,上面派人来接她去大院照顾受伤的老公,糙汉男人却要跟她离婚,结果腿伤好后,他死活不同意离婚,将她堵在墙角我可以再受伤的,左腿...
...
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少年时的一见钟情,成年后的再次相遇,她在他的心底始终是最深刻的独家记忆。他说如果人的一生如果有999次运气,我愿997次留给你,2次留给自己,一次遇上你,一次陪你走完这辈子!没了她,他以为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过去这么久,他试着爱过的别人,试着用工作麻痹自己,试着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可这里面没有她,就算幸福又有什么意义?...
林青痕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他生母早逝,脸上带疤,修炼天赋不好,很不受家族待见,于是自小就学会谨慎行事低调过活,就算突然绑定一个炼药系统,也没敢出什么风头,就想老老实实种菜炼药养活自己。直到一桩天雷狗血替嫁情节落他头上了。同族嫡姐林清霜作为天之骄女,厌恶自己落魄的婚约对象,退婚不成,而后脑子一抽,要把他替嫁过去。嫡姐的婚约对象是殷家殷九霄,听说他年少时候很是风光,天生剑骨,只是可惜功法反噬,毁其修炼根本,双眼已瞎,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婚前,他见了那人一面,觉得对方与自己同病相怜,且看起来人挺不错的,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我长得丑,你看不见,我们俩天生一对,新婚当夜,林青痕拍拍自己新婚夫婿的肩膀,不怕,我以后种菜养你。林青痕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男主逆袭的退婚流小说。他看起来可怜兮兮话不多的落魄夫婿,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而且,这已经是殷九霄的第二世。攻视角上一辈子,殷九霄天才陨落之后受尽白眼,又遭退婚羞辱,他在困境之中觉醒魔骨,一路逆袭成了剑魔双修的举世之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尽匍匐脚下,该报的仇也加倍奉还。重生之后,所谓实力倒退是装,眼瞎也是装,就看那些人暴露本性,丑相毕露,直到林家像上辈子一样试图悔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但殷九霄没想到,婚约这事变得和前世大不一样。嫁进来的是一只乖乖的抱着他说别害怕我们俩好好过的丑小鸭。倒是挺有意思。须知1非常会装占有欲强攻X温柔天使努力坚韧受,攻重生受穿越,互宠,日更。2小甜饼文,受技术流,不走武力值路线,有金手指且有占比较重的种田事业线,一边谈恋爱一边变强,他的脸会慢慢恢复,丑小鸭其实是个大美人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