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嘤嘤哭泣的赵公子一边拿手背去抹眼泪,一边小声骂骂咧咧,下马的时候腿脚发软,还差点摔了一跤。
小厮连忙过去搀扶住他,道:“公子,公子你没事吧?”
赵公子一脚踢过去,“你看我像是没事吗!”
“方才真是吓死我了。”禾晏道:“都是我不好,若不是我执意与公子赛马,公子也不会被惊吓。”她满怀歉意,十分诚恳的道歉,“还望公子不要计较。”
计较?他能计较什么?对方是他的救命恩人,他能怎么计较?赵公子勉强笑了笑,到底心中憋着一口气,再看那还在低头啃草皮的罪魁祸首坐骑,怒不可遏,一挥手:“这吃里扒外的畜生,差点害本少爷受伤,拖出去砍了!我要把他大卸八块,做成马肉干!”
禾云生眉头微皱,禾晏的笑容也冷淡下来。
马匹,对于一位将领来说,不仅仅是坐骑,还是同生共死的战友。它们不会说话,但会载着士兵冲锋陷阵。不会交流,却会在主人死后悲戚的嘶鸣,甚至绝食而去。
它们忠于自己的主人,正如主人疼爱它们。
富庶之地的公子哥儿不曾领略沙场的残酷,因此也无法明白人与战马之间同袍之谊。人尚且分贵贱,一个畜生,更不值得他为此犹豫,杀就杀了,还管其他做什么。
“……这是一匹好马,”说话的是禾绥,他劝慰道:“公子还是三思而行。”
“这是本少爷的马。”赵公子正愁气没处发,禾绥就这么撞上来,他狞笑一声,“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他从腰中摸出一把匕首拔出,寒光闪闪,道:“我不仅要杀,还在在这里杀!”
匕首刀柄镶嵌着一只鸽子蛋大的红宝石,刀鞘亦是金子打造,华丽无比。而今这刀尖对准了正在啃草皮的骏马,马儿还不知道主人已经对自己起了杀心,甩着尾巴,一派悠然。
赵公子眼中杀机毕现,自觉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既然这马让他受了惊,还落了面子,就在此地宰了它,一来为自己出气,二来也显得自己勇武,挽回一些颜面。
他冲小厮吼道:“给我抓住它!”
禾晏手心微动,不自觉的攀上腰间的铁头棍。
她不能……不能看见这马因她而死。如若动手,也没有理由。
马被几个小厮按住了,为首的小厮转头喊道:“公子,公子,我们按住它了!公子现在就动手吧!”
赵公子手持匕首,走上前来,对准马脖子,刀含着冷光就要落下——
“砰——”
清脆的一声,仿佛金石相撞,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禾晏悄悄缩回伸出的手。但见赵公子手中的匕首已经落下,赵公子正握着手腕,“唉哟唉哟”的叫起来。
“谁?是谁?”他一边疼的跳脚,一边不忘骂人,“谁他娘的弹我!”
“是我。”
有人的声音自身后传来。
这个声音……禾晏心头微动,转身看去。
但见身后不知何时又来了两人,俱是骑在马上。左边的那个少年穿着甘草黄的圆领斜襟长袍,这般挑人的色彩竟被他穿的极其灵动,唇红齿白,笑容奕奕,瞳仁亦是清亮,罕见的带着孩子气的童真,是个神采飞扬的小郎君。
而右边的那个年轻男子……禾晏眼前一亮。
适逢春日,柳色如新,冰雪消融,一城春色里,有人分花拂柳,踏花行来。
那黄衣少年已然生的十分俊秀,这青年眉眼竟比他还要秀丽几分。面如美玉,目若朗星,一双眼睛形状温柔,却在眼尾微微上扬,如秋水照影,本是撩人心动好颜色,却因目光显得冷若冰霜。
他不如少年跳脱,头戴银冠,青丝顺垂。穿了百草霜色的骑装,衣襟处以金线绣着精致朱雀,气势斐然。皂青长靿靴,腰间一把晶莹佩剑。白马金羁,英英玉立。此刻骨节分明的右手正把玩着一只暗青香袋,里头叮咚作响。
好一个丰姿俊秀,芳兰竟体的五陵贵公子!
禾晏心中正低低赞叹,忽然间觉得不对劲,电光石火间,猛地低头,白纱微微晃动,遮住了她失措的目光。
只听得那头赵公子谄媚而畏惧的声音响起:“原来是肖都督……失礼了。”
禾晏的脑海中,忽然浮现起很多年前,亦是这样一个春日,莺啼燕舞,杨柳秋千院,她懵懂的抬头,白袍锦靴的英俊少年自树梢垂眸,纵然神情满是不耐烦,仍挡不住满身英姿。
春光懒困,风日流丽,他如画中璧人,黯淡了一城春色。
肖珏,肖怀瑾,她前生的对头,昔日的同窗,也是声名赫赫的右军都督,封云将军。
------题外话------
珏:jue,二声
舅舅出来了,你们还要潜水吗【皱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军婚三胞胎灵泉先婚后爱双洁苏浅浅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七零年代的一个野蛮无脑,凶悍泼辣的女人身上,还要养三个孩子,结果孩子们都怕她,整个大队都嫌弃她。消失五年的军官老公突然有了消息,上面派人来接她去大院照顾受伤的老公,糙汉男人却要跟她离婚,结果腿伤好后,他死活不同意离婚,将她堵在墙角我可以再受伤的,左腿...
...
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少年时的一见钟情,成年后的再次相遇,她在他的心底始终是最深刻的独家记忆。他说如果人的一生如果有999次运气,我愿997次留给你,2次留给自己,一次遇上你,一次陪你走完这辈子!没了她,他以为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过去这么久,他试着爱过的别人,试着用工作麻痹自己,试着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可这里面没有她,就算幸福又有什么意义?...
林青痕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他生母早逝,脸上带疤,修炼天赋不好,很不受家族待见,于是自小就学会谨慎行事低调过活,就算突然绑定一个炼药系统,也没敢出什么风头,就想老老实实种菜炼药养活自己。直到一桩天雷狗血替嫁情节落他头上了。同族嫡姐林清霜作为天之骄女,厌恶自己落魄的婚约对象,退婚不成,而后脑子一抽,要把他替嫁过去。嫡姐的婚约对象是殷家殷九霄,听说他年少时候很是风光,天生剑骨,只是可惜功法反噬,毁其修炼根本,双眼已瞎,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婚前,他见了那人一面,觉得对方与自己同病相怜,且看起来人挺不错的,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我长得丑,你看不见,我们俩天生一对,新婚当夜,林青痕拍拍自己新婚夫婿的肩膀,不怕,我以后种菜养你。林青痕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男主逆袭的退婚流小说。他看起来可怜兮兮话不多的落魄夫婿,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而且,这已经是殷九霄的第二世。攻视角上一辈子,殷九霄天才陨落之后受尽白眼,又遭退婚羞辱,他在困境之中觉醒魔骨,一路逆袭成了剑魔双修的举世之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尽匍匐脚下,该报的仇也加倍奉还。重生之后,所谓实力倒退是装,眼瞎也是装,就看那些人暴露本性,丑相毕露,直到林家像上辈子一样试图悔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但殷九霄没想到,婚约这事变得和前世大不一样。嫁进来的是一只乖乖的抱着他说别害怕我们俩好好过的丑小鸭。倒是挺有意思。须知1非常会装占有欲强攻X温柔天使努力坚韧受,攻重生受穿越,互宠,日更。2小甜饼文,受技术流,不走武力值路线,有金手指且有占比较重的种田事业线,一边谈恋爱一边变强,他的脸会慢慢恢复,丑小鸭其实是个大美人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