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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整个孟家都格外热闹。
富家子弟们各种称赞着孟蕊诗和傅言绍。
“蕊诗,你和三哥真是般配,我们还记得以前在高中的时候,三哥经常接送你回家对吧?”
“我还记得三哥为你把一群小混混都揍了,在你们出车祸的时候,三哥不顾危险护着的人都是你,你是他唯一特例的人。”
孟蕊诗的闺蜜紧跟着说:“三哥对我们蕊诗好,我们蕊诗对三哥也不差啊。多年前三哥受伤,蕊诗还把自己的肾都给了三哥。”
“哇,三哥和蕊诗真的是难得的真爱啊。”
“还是两情相悦。”
在上流社会,在资本家中,爱情是奢侈品,难能可贵。
我一个人坐在属于我自己的一方小天地里,有些想笑。
因为他们口中的孟蕊诗,都是我。
三哥比我大。
我高中的时候,他已经读大学了。
看我可怜,他每次回家,会让傅机特意等我一起回。
我经常被小混混骚扰,三哥会为了我脱下西装,和他们打架。
有一次坐车回家,出车祸,三哥抱住了我,没让我受一点的伤。
这也是为什么,我会义无反顾爱上他,甚至把自己的肾给他。
可是……
以前那个喜欢我,维护我,以我为主的三哥死了。
现在坐在孟家的三哥,不再是当初那个满身是光的少年。
所以,我决定不要他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夜晚到来,傅言绍为孟蕊诗燃放了一城的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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