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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生起了一股动力,让我拉住了叶泊则的手臂,带着他快步往前冲。
“我冷,我们走快点。”
于是我们边走边跑,但还是遇上了红灯。
叶泊则的脸在夜色里有种波光粼粼的感觉。皮肤像是精贵易碎的瓷器。
我悄悄挪到了他面前,帮他挡住风雨,他看着我换了个位置,正想说什么,就看到我伸手飞快的拉住了他的衣角,摸到拉链,扣上。
顺滑的拉到了领口。
夹克的领子可以立起来,叶泊则没什么表情地凝视着我。没闪躲,也没抗拒我的行为。
说:“李明鉴,你在干嘛。”
我没搭理他的话碴,而是说道:“你抬头。”
他定定的望着我,目光像是加热棒,我觉得自己耳朵有点烫。
我觉得自己的行为越界了。
在他的注视里,我发现自己不小心又回到了我们可以亲密无间的时刻。
如果叶泊则此刻甩开我的手,那我就可以没脸面地逃走,如果叶泊则纵容我……我的手指冷的颤抖,但我脸却在反常地发烫。
不,我是那一滩脏污的雨水,怀着不可告人的心思,想要得到不该妄想的宝物。
我是过期的三明治,卡在水沟的梧桐叶,我像个乞丐,又像个疯子。
在做着荒谬又越界的行为。
在我自惭形愧的时候,叶泊则稍稍扬起下巴,示意我把拉链拉上去。我的手指碰到了他的皮肤,我若无其事的收回手。心里却在吹起不合时宜的泡泡。
我就像一个偷情的人,在黑夜中,在雨伞下,水花如同火星般溅洒,我又冷又热,如同火中吞冰。
如果雨再下大一点,车子再远一点。
我们永远互相依偎着逃亡该多好。
回到车上,暖气也从四面八方飘出来。我从脑海的戏剧中脱离,觉得自己像个小丑。
手机又震动起来。
不是我的。
叶泊则看了眼,调了静音。
一晚上我都看到好几个被他忽视的电话了。我倒不意外,因为他一直都这样。
有时候接电话说的话比不接还气人。
可是恰恰别人都愿意舔他。
因为他是叶泊则。
是啊,因为他是叶泊则,所以他怎么都可以,随心所欲的过人生。而我只是照猫画虎,东施效颦。我难过的看向窗外,居然看到雨丝变成了雪花,洋洋洒洒地从天而落。
这是今年我看到的第一场雪。
街上的路人都纷纷停下了赶路的步伐,打开手机开始拍照录视频。
多么奇妙的时刻,偏偏和叶泊则在一起。
就像是老天爷故意安排来感应我的心情。茫茫的黑夜,望不到头的街道,铺天盖地的雪花,落到地上就变成了水。
就像我,就像我的爱情。
“伦敦也会下雪吗?”
我问道。
“会。”
“大吗?能不能堆雪人?”
我问。
叶泊则也没有嫌弃我的问题无厘头,而是回答道:“看地区。”
我噢了声,说:“我们可以开车兜一圈吗?我想看看雪。”
叶泊则听了我的请求,也不知想到什么,发笑又一本正经地说:“李明鉴,你是想看雪,还是想和我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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