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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您好好的。”
“我好着呢。”她笑了笑,“你路上开车慢点。”
我点点头,转身下楼。走到楼梯拐角,回头看了一眼——她还站在门口,走廊的灯照着她的身影,瘦瘦小小的。
可不知为什么,我觉得那道身影前所未有的高大。
开车回去的路上,我忽然想起一个问题:人到底什么时候才算真正地老去?
是头变白?是走路变慢?还是儿孙满堂却无一人可依靠?
也许都不是。
也许是——当一个人终于现,自己的退让换不来尊重,自己的善良被人当成软弱,自己捧了一辈子的“家和万事兴”不过是一厢情愿。然后她站起来,说不。
从那天起,她就不再老了。
她开始真正地活着。
手机震了一下。
我低头一看,是公司同事林悦来的微信:“颖姐,明天那个合同你过一下哈。”
我回了个“好”。
然后又来一条:“对了颖姐,你上次说你妈那事,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怎么样了?
我抬头看了一眼后视镜,后面的路越来越远,前面的路灯火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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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啊,”我按下语音键,“后来我妈把房子捐了,一分没给我哥留。我哥到现在还不跟我们说话。”
林悦秒回:“啊?那你不觉得可惜吗?那可是一栋楼啊。”
我笑了笑,打字过去:
“不可惜。因为从那天起,我妈活了。”
完这条消息,我放下手机,继续开车。
路灯一盏一盏地往后退去,秋风从车窗缝里灌进来,有点凉,但很舒服。我忽然想起小时候,有一年秋天,我妈带我和我哥去镇上赶集。她给我们一人买了一个糖葫芦,我哥三口两口就吃完了,眼巴巴地看着我手里的。我妈说:“涛子,妹妹的你别抢,回去妈再给你买。”
我哥说:“那我要两个!”
我妈笑着答应了。
那时候,我们都以为,一家人永远不会变。
可是人会变,心会变。唯一不变的是——那个曾经给你买糖葫芦的女人,永远比你想象的更勇敢。
勇敢到,在六十四岁那年,她终于活成了她自己。
我到家停好车,熄了火,靠在驾驶座上了好一会儿呆。手机屏幕又亮了,是我妈来的语音。我点开,听见她说:“阿颖,到家没?”
刚想回,她又了一条。
“妈今天很高兴。”
五个字,简简单单。
可我听出了言外之意——那不是“我今天心情不错”的高兴,而是“我终于为自己做了一件事”的高兴。这种高兴,我等了三十二年,才从我妈嘴里听到。
我按下语音键,对着手机说:
“妈,到了。您早点睡。”
完,我靠在椅背上,眼泪就掉下来了。
也说不清为什么。
可能是终于放心了。
也可能是,我终于知道——我妈不需要任何人替她做主了。她这辈子,终于做了自己的主。
那栋楼捐了。
捐了就捐了。
可我妈,从此站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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