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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想管。”我说,“我就想问问,建国哥到底哪里对不起你?你们好歹夫妻一场,他现在那样,你非要赶尽杀绝?用那种理由起诉他,你晚上睡得着吗?”
林秀的脸白了,又红了,猛地提高音量:“我怎么就赶尽杀绝了?我守着他一个废人两年了!我够对得起他了!我还年轻,我难道要被他拖死一辈子吗?感情破裂了就是破裂了,法律允许离婚!我怎么就睡不好了?我追求我的幸福有错吗?”她的声音尖利,引得旁人侧目。皮夹克男人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示意她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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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我看着她的肚子,那里还平坦,却已经孕育了一场风暴,“你的幸福,就是建立在往一个瘫在床上的人心口捅刀子上?就是带着别人的孩子,来逼他承认自己是个没用的丈夫?林秀,你摸摸良心,当初结婚时,他是怎么对你的?他摔下来之前,这个家是谁在撑着?”
“你别跟我提以前!”林秀激动起来,眼圈却红了,不知道是气的还是别的,“以前是以前!现在他是瘫子!他什么都给不了我!我要生活,我要钱,我要一个正常的男人!他给得了吗?你告诉我,他给得了吗?!”她的质问一声高过一声,带着哭腔,却又无比残忍地直白。她不再是那个羞涩的新娘,生活的磨盘和内心的欲望,把她碾成了另一个样子。
“所以,孩子是他的?”我看向那个皮夹克男人。
男人这才开口,语气慢条斯理:“这位妹妹,话不要说得这么难听。我和秀是真心相爱。建国兄弟的情况,我们都同情,但总不能道德绑架,让秀陪葬吧?法律是讲事实和感情的。”
好一个“真心相爱”,好一个“陪葬”。把自私和背叛包装得如此清新脱俗。
“那你爸呢?”我转回目光,紧紧盯着林秀,“舅舅他知道你怀孕了吗?知道孩子不是建国的吗?他就这么支持你?用他当了一辈子老师的嘴,去法庭上说那些话?”
林秀的眼神闪烁了一下,避开了我的直视。“我爸……我爸他是讲道理的人。他知道我过得苦。法律上的事,我们听律师的。”
“律师不就是他吗?”我逼问。
“那又怎么样?”林秀像是被逼急了,豁出去般喊道,“我爸帮我天经地义!难道要他帮着一个外人,来为难自己女儿?陈建国他现在就是个外人!拖累我的外人!”
“外人……”我咀嚼着这两个字,心彻底凉了。夫妻情分,两年病榻前的煎熬,最终就换来“外人”二字。
我站起身,不再看他们。“林秀,你会后悔的。不是所有事情,都能用‘追求幸福’和‘法律允许’来遮羞的。人在做,天在看。”
离开茶馆,镇上街道喧嚣,我却觉得浑身冷。那不仅仅是林秀的变心,那是一种全面的崩塌——伦理的,情感的,甚至……人性的。
我去找了林茂才舅舅。他住在镇中学的教职工宿舍里,屋子收拾得整齐,书架上摆满了书。他戴着老花镜,正在看一本《婚姻法》相关的书籍,旁边摊着稿纸,写着什么。
看见我,他有些意外,取下眼镜。“小颖?你怎么来了?坐。”
我没有坐,就站在他书桌前。“舅舅,你真的要替秀表姐打这个离婚官司?告建国哥……没尽家庭义务?”
林茂才的脸色严肃起来,他重新戴上眼镜,像是要隔着一层玻璃看我,也隔开那些纷乱的情感。“小颖,我知道你替建国不平,感情上,我也很痛心。但是,”他敲了敲桌上的书,“我们处理问题,不能只凭感情。要讲法律,讲事实。建国瘫痪是事实,他们夫妻长期无法过正常生活也是事实,感情确已破裂。秀儿还年轻,她有权利开始新的生活。我这个做父亲的,于情于理,都应该帮助她争取合法的权益。”
他的语调平稳,用词准确,像在课堂上分析一道阅读理解题。
“那孩子呢?”我打断他,“那孩子不是建国哥的!这是出轨!是过错方!”
林茂才的眉头皱紧了,他取下眼镜,揉着鼻梁,显出几分疲惫和挣扎。“孩子的事……是秀儿糊涂。但一码归一码。出轨,是道德问题,可以作为情感破裂的佐证,但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必然导致对方在离婚诉求中处于不利地位。重点是感情是否破裂。而且,建国现在的状况,确实无法维持一个正常的婚姻家庭。从实际出,分开对双方,或许都是一种解脱。”
“解脱?”我觉得荒谬至极,“舅舅,你这是用法律条文,给秀表姐的背叛开路!建国哥躺在床上,他需要的是解脱吗?他需要的是不被自己最亲的人从背后捅刀子!你是老师,你教了一辈子书,教学生做人要正直,要讲良心。你的良心呢?看着你女儿这样对待一个为你家付出过、现在毫无还手之力的人,你的良心不会痛吗?你就用这些冷冰冰的‘权益’、‘实际’来糊弄自己?”
我的声音有些抖,是气的,也是悲的。
林茂才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他猛地站起来:“田颖!注意你说话的态度!我是你舅舅!我怎么做事,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我正是凭着良心,才要帮秀儿尽快摆脱这个无望的泥潭!难道要看着她被拖垮,一辈子就毁了?建国可怜,但秀儿的未来就不是未来了吗?法律保护的是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包括离婚的自由!”
“她的自由,就是伤害别人的理由吗?用这么恶毒的理由?”我毫不退让地瞪着他。
我们僵持着,屋子里只剩下粗重的呼吸声。他书架上那些厚重的书籍,此刻像一块块冰冷的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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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他颓然坐回椅子,挥挥手,声音苍老了许多:“你走吧。法律程序会走下去。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我知道,说什么都没用了。在他心里,那套逻辑已经闭环了。女儿的未来高于一切,至于手段是否光彩,对另一个几乎算是儿子的人是否残忍,都可以用“法律”、“实际”、“解脱”来合理化。知识分子的冷酷,有时候比文盲的愚昧更让人胆寒。
回到村里,消息已经像风一样刮遍了每个角落。同情陈建国的,骂林秀没良心的,鄙夷那个“野男人”的,还有少数嘀咕“林秀也不容易”、“守着活寡是难”的……各种声音嘈杂。陈建国的老母亲,我的姨婆,哭得眼睛都快瞎了,拉着我的手:“颖啊,我们建国是老实人啊,老天不开眼啊……那个杀千刀的林秀,她不得好死啊……”
村里的舆论,更像是一把双刃剑,在给陈建国些许微弱支持的同时,也在反复切割他已经鲜血淋漓的尊严。每个人看他的眼神,都带着怜悯,好奇,或许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审视——一个男人,落到被妻子以“不尽义务”起诉离婚的地步,无论如何,都是一种彻底的失败。
法院的传票还是送到了陈建国手上。林茂才作为诉讼代理人,提交的证据条理清晰:陈建国的伤残鉴定,证明其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邻居的证言(不知如何取得的),描述夫妻长期分居(陈建国住里屋病床,林秀住外间),少有交流;林秀自己的陈述,强调夫妻感情因丈夫伤病早已破裂,身心备受煎熬,婚姻名存实亡。诉求:判决离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所破败的房子和一点点存款),并要求陈建国支付林秀“生活困难帮助费”(理由是陈建国受伤获得的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林秀为照顾他耽误工作,暂无收入)。
最刺眼的是那行字:“被告因病瘫痪,长期无法履行夫妻间互相扶助及共同生活的义务,导致原被告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
每一个字,都像烧红的烙铁。
陈建国拿着传票的手抖得厉害,纸张哗哗作响。他死死地盯着,眼睛红得吓人,胸膛剧烈起伏,却不出声音,只有喉咙里咯咯的响动,像破旧的风箱。我怕他一下子背过气去,赶紧给他顺气,倒了水。他推开,依旧盯着那张纸,忽然,他咧开嘴,无声地笑了起来,笑得眼泪大颗大颗往下砸,砸在印着国徽的传票上。
“好……好……好一个……没尽义务……”他嘶哑地,断断续续地说,“扶助……共同生活……哈哈……林老师……教得好……写得好啊……”
那是一种精神世界彻底崩塌的声音。曾经相信的夫妻情分,曾经尊敬的师长,曾经作为男人、作为丈夫的自我认知,在这一纸诉状面前,被碾得粉碎。
我不能让他这样坐以待毙。我必须做点什么。我联系了城里的朋友,咨询律师。律师听了情况,也直皱眉头:“从证据和常理看,女方是铁了心要离,而且她父亲作为代理人,很懂怎么抓重点——感情破裂和男方丧失婚姻实质功能。男方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法院可能不会判离,但六个月后女方可以再次起诉,那时判离的可能性就极大。至于‘不尽义务’的理由,虽然残忍,但在法律框架下,作为感情破裂的一种表述,很难直接认定为诬蔑或侵权,除非男方有证据证明女方存在重大过错且导致感情破裂,比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重婚?同居?林秀和那个男人,目前看还差一点。但孩子……那个孩子是关键!
“孩子!孩子不是男方的,这不算证据吗?”我问。
“这能证明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关系并怀孕,属于过错。可以主张女方少分或不分财产,也可以在道德层面谴责,但对于‘感情是否破裂’这个核心离婚要件,法院仍然会综合判断。而且,孩子还没出生,需要亲子鉴定来证实,程序上比较麻烦,对方也可能不配合。”律师顿了顿,“不过,这确实是男方手里最重要的一张牌。如果能证明女方存在重大过错,对于男方在财产分割和舆论上,会比较有利。更重要的是,可以反诉,要求女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反诉?精神损害赔偿?我眼睛一亮。对,不能只挨打,要反击!哪怕力量悬殊,也要让挥刀的人知道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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