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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吸血鬼脑洞(一)
宋栀栀最近看多了电影,全都是吸血鬼题材的。
江影由于被她拖着看,所以也耳濡目染看了许多。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所以当晚上宋栀栀抱着江影睡觉的时候,想象力丰富的她进入了一个漫长的梦境——
夜里,一轮残月高悬,树叶被拨动的沙沙声传来。
一人脚踏皮质短靴,踏上了落满树叶的地,他的胸口处洇着鲜血,显然是受了极重的伤。
但是,即便他受伤了,他也取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
身为灵祁城执政官的江影,夺回了灵祁城所辖的最后一块失地。
他虽然负伤而归,但也肩负了荣耀。
月光透过枝桠,稀疏落在江影的身上,他失血过多的苍白手指捂着心口,鲜血连绵成线,不断落下。
那血液渗入大地,濡湿了土壤,隐隐被深埋在地下的某一样东西吸收了。
江影并没有发现这个情况,他离开了树林,回到了灵祁城的主城中。
而在他离开后不久,他曾经站立的大地有了异动,布满落叶的土地微微蠕动。
在这片树林的大地深处,埋藏着一颗“种子”,是千年之前曾经生活在世界上的一个物种最后的遗裔。
这个物种就是血族,通俗意义上的吸血鬼,昼伏夜出,以人血为食。
随着人类力量的愈发强大,血族逐渐无法捕猎到人类,于是逐渐灭绝。
血族绵延后代的载体是一枚长得如同种子一般的魔核,埋藏于这个大地下的那枚魔核极为弱小,沉睡了千年,直到族裔全都灭绝了,她还没醒来。
但在这一天,当人类的鲜血滴落大地,接触到这枚魔核,不知道沉睡了多少年的她,终于苏醒了过来。
她是世界上最后一名血族。
宋栀栀一把掀开棺材板,从地底里爬了出来,魔核一般被存放在地下的匣子里,等到血族苏醒之后,就会从里面走出。
这名初生的血族没有先辈的教导,光凭本能,她只知道自己是血族,以吸食人血为生。
即便她与人类有着相似的外貌——因为这方便血族可以混入人类中央捕猎,但她与人类终究是不同的。
古老先辈传承下来的记忆埋藏在宋栀栀的脑海深处,以她现在的能力,想不起来更多的了。
苏醒之后的宋栀栀下意识地朝着食物最为丰富的地方——人类城市走了过去。
那里是灵祁城,是执政官江影所辖之下最为繁荣富庶的一座城市。
花了三天的时间,宋栀栀成功融入了人类社会,她是血族,不能接触阳光,于是她找了个24h便利店晚班的工作。
融入了人类社会的宋栀栀原本觉得人类的食物就已经很好吃了,她对于吸食血液的欲望并没有那么深刻。
但宋栀栀不知道,当初将她唤醒的那几滴鲜血,来自于现在世界里最强的人类之一,所以吸收了几滴他的血液,她可以坚持很长一段时间不用进食。
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宋栀栀开始饿了,这是无论吃了多少食物都无法填满的空虚感。
仅仅是饱腹感的缺失,并不是最可怕的,宋栀栀感觉到自己愈发没有了力气。
午夜时分,她坐在二十四小时便利店的柜台后,一手托腮,目光直视前方,觉得自己的身子发软,似乎随时都会昏倒过去。
饿,是真的好饿,不论吃多少食物都无法填满她的饥饿感。
“栀栀,我下班了哦!”另一位便利店的员工是一个阳光帅气的小伙子,是隔壁大学的大学生,过来这里勤工俭学的。
“好……”宋栀栀应了一声,抬起眼睫,在他的脖颈处流连片刻。
想吃,但是她不敢下手,这人一米八几的个子可以直接把她撂倒。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对于自己体能的开发不断深入,千年前就已经灭绝的血族在大多数人类面前显得很弱小。
“栀栀你似乎身体不太舒服?”同事从抽屉里拿了一块面包给她递过去,“吃点儿?”
“嗯。”宋栀栀乖巧点头,将面包拆开,塞进嘴里。
她怕她不塞,就会嗷呜一口咬上他的手腕。
同事离开了,宋栀栀一直守着店,守到了换班的时候。
此时是半夜两点,宋栀栀踉跄着走出店门,她打开自己包里的手机,搜索定位了最近的一个医院。
血族的隐匿能力极强,她受不了了,她要去医院的血库偷点血喝,不然她今晚非得饿死不可。
宋栀栀跟着地图导航,运用起自己身体里剩余的最后一点力量,朝医院飞了过去。
她盘算着就喝一点点,也不多,够她活下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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