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闻月白捂着腿不让他捶,对方忍笑抬头的一瞬,他敏锐察觉到黎呈瑞眼底闪过的怜惜,陡然厌烦至极,狠心撕碎温存氛围,突然捏住黎呈瑞的脸。
他毫不收敛手指的力量,逼得对方抬起脸供他仔细审视,手指力道过大,捏得黎呈瑞眉心微蹙。
闻月白不了解黎呈瑞,也不想了解他,可偏偏这个人总是入侵他的亲密距离,带着满身茶树清香将他的思维和情绪饱满渗透……他讨厌、厌恶这样的感受。
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样令人讨厌的人。
任何情感,一旦浓烈就会失控,一旦失控……他就想摧毁掉这一切。
闻月白的手用力到颤抖,理智逼他毁灭,不明的情感令他克制。
初见时这人谨言慎行,生怕行差踏错连累全家,眼里藏着窘迫单薄的讨好——他司空见惯。
那时,黎呈瑞除了脸长得合他心意,其他方面和寻常人没有任何区别,他们对他有所图谋,他们各取所需、互相利用——他喜欢这样的模式。
黎呈瑞是何时入侵了他的思维?他们的相处又是什么时候变得这样令人厌恶?他不知道。
闻月白眼里的防备越来越浓,黎呈瑞洞悉他眼底更深层次的惶恐和不安,心中惊愕困惑,面上镇定地和他对视。
闻月白微微抬着下巴,倨傲不已。
都怪黎呈瑞太主动,第一次见面就默认要上床,还没说上一句话就扒他的裤子。
他没有错,是黎呈瑞扒他裤子,呵,都是黎呈瑞害的,他不会原谅黎呈瑞的。
呵,主动又如何,他和黎呈瑞在一起只是想摧毁他而已,只是享受他的窘迫和痛苦而已。
这种原本耀眼的人,他向来厌恶;这种深有傲骨的人,向来就是要被人折断的。
黎呈瑞这样的世家公子,只是脸长得乖,本质放荡yin贱,他定要好好教训他。
黎呈瑞决计不是个干净的老实人,总跟他耍小聪明,是根老油条,还会放肆地笑倒在他身上,真是放肆……!
失控,令人厌烦。
闻月白抿着唇,冷漠地甩开他,冷淡、缄默才让他心安,稳定的讨厌才会长久安宁。
闻月白错开视线,不去看黎呈瑞惊诧睁大的双眼——他……真的好讨厌黎呈瑞。
黎呈瑞搓搓脸颊,嘴巴都快被捂扁了,唇齿间满是闻月白手心的花香,闻月白真是奇怪,前一秒是温存,下一秒便是冰点。
一路上,气氛极为僵硬,司机从后视镜里和黎呈瑞对视,紧张地看他的脸色,黎呈瑞无奈摇头,难搞啊。
刚到目的地,闻月白冷冷地下车。
丰县链接着A市和S市,中间是连绵不绝的丘陵,黎呈瑞望着绵延的小山丘,绿意葱葱,这地方风水挺不错啊,闻月白昨晚说“换个地方”,竟然是直接离开丰县。
幸好路程不过几公里而已,上班不用早起。
有人气鼓鼓,走得飞快,黎呈瑞看着他的背影,扬声喊道:“我的行李都拿过来了?”
闻月白始终看着落地窗里的倒影,头也不回:“嗯。”
黎呈瑞愣在原地,这不是听得见吗……?他听得见?!
心脏突然飞速跳动,一阵阵刺痛,在外傲然凌冽的人此时懊恼无比,抓着头发快要发疯,他听得见!
对啊……只是会打手语而已,平时不理人不说话最可能是性格使然,他故意小声说话,闻月白也可能故意顺水推舟啊!他为什么突然料定闻月白听不见?
等下……那他说喜欢闻月白……也听见了……?
“你身上落了虫子吗?”闻月白等他三分钟了,居然还没跟上来,搁哪儿上蹿下跳干什么呢?烦人。
听到呵斥,黎呈瑞瞬间收敛情绪,再回首又挂上了营业式微笑,“来了。”
闻月白瞥他一眼,在心里暗骂几句“真讨厌”。
他已经两三年没有回过铭德,不能被黎呈瑞影响心情。
穿过前院,内庭院里种着银杏,秋冬落了满地金黄,黎呈瑞跟在闻月白身后,他们一起去过很多地方,或大气或简约,而这处的氛围跟其他地方都不一样。
这边格外冷清,只有定期过来打扫的叔叔阿姨,他们忙完了手头的事情,庭院的门合上时,所有的动静都会消失,仿佛世界上只剩下他和闻月白两个人。
闻月白摘下围巾,今天是周日,本不该有工作,都怪黎呈瑞,害得他也要到处奔波,易感期本就难熬,还要跟着受累……
他瞥了黎呈瑞一眼,高傲地要一个台阶,幸好这人很快明白他的意思,往他手里塞了一颗小番茄,他笑得露出一颗虎牙:“我特意挑了一颗最漂亮的留给你。”
闻月白捏捏紧实的小番茄,他看不出这颗小番茄为何是最漂亮的,它和其他小番茄没有任何区别,脆弱、易爆……
黎呈瑞居然藏了个这样的东西在身上,不值钱、还容易惹麻烦。
闻月白不屑一顾,小口吃掉了它,只在心里想着:我是不会原谅你的。
黎呈瑞去冰箱拿东西时,闻月白抱着枕头斜倚在沙发上,他有些难受,腺体热一直抨击他的神经,疲惫又痛苦,眼前人身高腿长,剪裁得体的衣裤衬出他比例良好的身材,他穿得干练,做事毫不拖泥带水,在闻月白眼前走来走去,不知道在忙什么……
“黎呈瑞?”
他闭上了眼睛,没有看到回应,也没在意他的回应,竟就这样安睡了。
等到黎呈瑞忙完手里的午餐,外面一片寂静,只剩下暖风呼呦呼呦的声音在耳边盘旋,他摘下围裙随意搭在臂弯里。
沙发上的人习惯性蜷着腿,黑色仪器冒着雾化气体,闻月白阖着眼,发梢微乱,堪堪遮住眼尾的红痣,看样子睡得很舒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军婚三胞胎灵泉先婚后爱双洁苏浅浅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七零年代的一个野蛮无脑,凶悍泼辣的女人身上,还要养三个孩子,结果孩子们都怕她,整个大队都嫌弃她。消失五年的军官老公突然有了消息,上面派人来接她去大院照顾受伤的老公,糙汉男人却要跟她离婚,结果腿伤好后,他死活不同意离婚,将她堵在墙角我可以再受伤的,左腿...
...
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少年时的一见钟情,成年后的再次相遇,她在他的心底始终是最深刻的独家记忆。他说如果人的一生如果有999次运气,我愿997次留给你,2次留给自己,一次遇上你,一次陪你走完这辈子!没了她,他以为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过去这么久,他试着爱过的别人,试着用工作麻痹自己,试着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可这里面没有她,就算幸福又有什么意义?...
林青痕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他生母早逝,脸上带疤,修炼天赋不好,很不受家族待见,于是自小就学会谨慎行事低调过活,就算突然绑定一个炼药系统,也没敢出什么风头,就想老老实实种菜炼药养活自己。直到一桩天雷狗血替嫁情节落他头上了。同族嫡姐林清霜作为天之骄女,厌恶自己落魄的婚约对象,退婚不成,而后脑子一抽,要把他替嫁过去。嫡姐的婚约对象是殷家殷九霄,听说他年少时候很是风光,天生剑骨,只是可惜功法反噬,毁其修炼根本,双眼已瞎,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婚前,他见了那人一面,觉得对方与自己同病相怜,且看起来人挺不错的,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我长得丑,你看不见,我们俩天生一对,新婚当夜,林青痕拍拍自己新婚夫婿的肩膀,不怕,我以后种菜养你。林青痕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男主逆袭的退婚流小说。他看起来可怜兮兮话不多的落魄夫婿,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而且,这已经是殷九霄的第二世。攻视角上一辈子,殷九霄天才陨落之后受尽白眼,又遭退婚羞辱,他在困境之中觉醒魔骨,一路逆袭成了剑魔双修的举世之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尽匍匐脚下,该报的仇也加倍奉还。重生之后,所谓实力倒退是装,眼瞎也是装,就看那些人暴露本性,丑相毕露,直到林家像上辈子一样试图悔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但殷九霄没想到,婚约这事变得和前世大不一样。嫁进来的是一只乖乖的抱着他说别害怕我们俩好好过的丑小鸭。倒是挺有意思。须知1非常会装占有欲强攻X温柔天使努力坚韧受,攻重生受穿越,互宠,日更。2小甜饼文,受技术流,不走武力值路线,有金手指且有占比较重的种田事业线,一边谈恋爱一边变强,他的脸会慢慢恢复,丑小鸭其实是个大美人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