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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抱上了池墨戎那么粗的大腿,干嘛还要受南夏婉那个铁公鸡的压榨。”
唐琳苦口婆心的劝道。
私心里,也是实在不想和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去讨价还价,有那时间和精力,还不如带着手下的艺人们去跑剧组来得轻松些。
“几百万,对我们来说是一大笔钱,可对于池先生而言,只是毛毛雨而已。”
“况且,你不是最不喜欢参加那些饭局了吗?”
“你只要讨好一个人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干嘛要去讨好一群油腻的老男人,不仅要被灌酒,还要提防着被别人揩油。”
唐琳看着面前还在犹豫不决的人,继续加码,
“楚菲瑶那么好的酒量,都被灌的送进医院洗胃了,你这小身板能扛得住?”
“而且,你确定你能忍受得了一群男人不停的骚扰和揩油?”
在唐琳不断的游说下,元歌内心的天平彻底的向狗男人倾斜。
是啊,有楚菲瑶的前车之鉴在,如果向公司预支这笔钱,就要无偿参加饭局。
饭局的质量有好有坏,但是就自己所在的这个公司而言,也接触不到资源很好的饭局。
以老板那铁公鸡的性格,还不知道要被怎么压榨呢。
而且如果到时候在饭局上被灌醉了,又怎能百分百确保自己可以全身而退。
与其这样,倒不如直接找狗男人借这几百万。
这一世,自己的命运已经改变了,就不能让父母和哥哥再受人笑话一次。
讨好一个人与讨好一群人,这个选择题还是很好选择的。
以前是只有一条路,别无可选,而现在,有的选,当然选择对自己有益,而且付出的少的。
求人办事总得先带点礼,所以接下来的时间里,元歌哪也没去,每天就待在别墅里,和王姨学做饭。
这天下午,元歌在王姨的指导下,炖了羊肚菌花胶鸡汤。
冬天,喝些汤汤水水的,再滋补不过了。
刚炖好,元歌拿了个小勺子凑到嘴边,准备尝一尝味道,就看到一辆汽车缓缓驶入院中。
厨房的窗户,正对着院子,向外望去,一眼就看到了从车上下来的男人。
隔着玻璃,两人四目相对。
几秒钟后,元歌抿了抿唇,垂下眼帘,躲开了男人那极具侵略性的目光。
“王姨,麻烦你盛两碗汤端出来。”
元歌将手中的勺子放入水池中,洗了洗手,转身往客厅走去。
“别忘了再单独切一份香菜放盘子里啊。”
已经走出厨房的元歌忙出口提醒。
做为香菜重度爱好者,喝汤,怎么能少得了香菜呢。
至于单独切一份香菜盛在盘子里,只因为自己不知道马上要讨好的男人是否喜欢吃香菜。
保险期间还是单独放一边的好。
因为就自己知道的,有些人是非常讨厌香菜的。
别人不提,自己这一世未过门的嫂嫂,就不喜欢香菜。
在哥哥还未结婚时,因为自己喜欢吃香菜,爸爸妈妈会在家中院子里的菜地里,专门种一片香菜。
但是上一世,自从嫂嫂嫁给哥哥后,因为嫂子不喜欢香菜,所以家里的饭桌上,再也没有出现过香菜。
院子里的菜地里,再也没有种过香菜了。
想到这里,元歌的心情有一丝丝的低落。
哥哥结婚后,从小长大的家,再也不是记忆中的家了。
“怎么,看到我就这么不高兴?”
玄关处,池墨戎正脱着外套,扫了眼向自己走来的女人。
只一眼,就察觉到她情绪并不高。
被男人这么一说,元歌立刻就收拾好心情,扬起唇角,浅浅一笑,
“您看错了。”
说着,伸手接过男人手中的羊绒大衣,挂到衣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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