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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个糟糕的消息。
原本他还想借少女的手机,给小智发送定位,如今倒好,没有信号,一切免谈。
不知道暴风雨什么时候过去。
另外,他担心自己耽搁太久,绑匪会发现他跑了。
少女的话提醒了他,他的银发太引人注目了。
“那个……你的帽子能借我戴一下吗?”秦小游的视线落在少女头顶的棒球帽上,见少女满是疑惑,他连忙难为情地解释,“我头晕,戴帽子或许能缓解,等船不颠簸了,我马上还你。对了,我叫……李小游,你呢?”
他在心里向李先生说了声对不起,借他的姓用一下。
“哈哈,早说嘛!”少女摘下棒球帽,递给他,“我叫黄佳语,住在十二层的客房。”
秦小游戴上帽子,尽量把银发藏进帽子里,别开视线,不敢与少女明亮的眼睛对视。“我……住在十五层。”
又扯了一个谎,太抱歉了。
“哇,原来你住在贵宾舱,怪不得之前都没见过你。”黄佳语惊叹。
秦小游身上的运动服是罗管家为他准备的,价格和质量非同一般,黄佳语乘得起游轮,自然识货,所以对秦小游的话深信不疑。
尴尬地笑笑,秦小游转移话题:“这小提琴……拉得真好听。”
“哈哈,可不是!”黄佳语刹时兴致,双手交握,眼睛里冒出可疑的小红心,“我跟你说,我就是在房间里无聊了,才出来碰碰运气。”
秦小游刚才匆匆一瞥,完全没有注意舞台的演奏者是男是女,这会儿看黄佳语绯红的小脸,可以确定,拉小提琴的人绝对是一位帅哥。
“走,我们坐近一点听。”黄佳语自来熟地拉他。
秦小少被动地起身,目光在她细嫩的脖子盯了两三秒,坚定地移开。
他是血族,不是吸血鬼,绝不会受食欲控制,失去理智。
尽管饥饿折磨着他的肠胃,却也在磨砺他的意志。
压了压棒球帽的帽檐,他随黄佳语走到舞台附近的观众席。
观众席上没什么人,台上演奏的青年却十分投入,他微闭眼睛,倾注情感,将一首《精灵之夜》拉得生动活泼,时而轻快,时而悠扬,美妙的琴声令人畅想神往,脑海里不断地浮现出一幅幅鲜活的画面。
天籁般的琴音,勾起了秦小游的回忆。
仲夏的傍晚,夕阳染红了小河,知了在树上懒懒地叫着,干农活的村民在河边洗脚,新来的养鸭人手忙脚乱地挥舞竹竿。
身穿白色短袖的少年,站在河边的榕树下,孜孜不倦地拉着白色小提琴,从断断续续到流畅,从流畅到优美,日复一复,年复一年,每天都在练习,从不间断。
秦小游不禁想,哥哥比自己有天赋还勤奋,活该他拿奖无数。
这首《精灵之夜》他哥也曾演奏过,为了拉好它,足足练习了一个月。
那段时间,秦小游耳边天天缭绕着这首曲子,对哥哥拉琴过程中的小习惯,都一清二楚了。
比如,拉到某一段曲调时,哥哥加入自己的小技巧,使琴音更加活泼,体现精灵的可爱。
秦小游的手指有节奏地晃动,等待第三乐章的精灵之舞。
一、二、三——
琴音从舒缓进入轻快,精灵之舞开始了。
秦小游凝神聆听,突然,他身体一震,抬手将棒球帽的帽檐往上一顶,露出一双血红色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台上的青年。
当他看清青年的模样时,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
舞台上的青年身穿一套黑色的尾燕服,肩膀上搭着一把精致的白色小提琴,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右手腕系了一条红色丝带,随着拉琴的动作,丝带随之飘荡。
他是纯正的崇夏国人,却拥有立体的五官,棱角分明,线条流畅,仿佛天然雕琢般完美无瑕,及肩的墨黑发丝披散,像一匹上好的绸缎,柔顺光滑。他眼眸半垂,神色淡然,似乎对台下有多少听众漠不关心,只是专注地沉浸在曲子里,孤独地享受艺术的魅力。
眼前这张成熟俊美的青年脸庞,与记忆中的冷然少年完美重叠。
秦小游抑制不住心里的激动,仰着头,眼里含着晶莹的泪光,深深地凝望舞台上的人。
仿佛有感应般,台上演奏的青年掀起眼皮,看了过来。
四目相对,彼此心中顿生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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