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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该对林森感到气恼,实际上我也并不生气。只是有点冷却了的感觉。因为失望,从春假时一直延续至今那种一度莫名雀跃的心情,冷却了下去。
周末是个晴天,但依旧空气的湿度不减。林森第一次主动提出要来我的住处,因为我再也无法忍受干不了的衣物,买了烘干机。
如果是一周前的我,大概会很高兴吧。但此时我只觉得性意阑珊,甚至连房间都不想整理。
直到下午,林森才姗姗来迟。我站在阳台上看到穿著夹克的林森拎著两袋衣物,满头大汗地走进小区,暗自觉得有些好笑。他有点怕冷,并且有些时日没有出家门,完全低估了室外的温度。在四月底穿著夹克真的不是明智的选择,哪怕小区相隔不远,步行过来还是会很热的。我并没有立刻提醒他,只是看著他笨拙地四处确认楼号,几缕太久没修剪的头发湿漉漉贴在额头上。
狼狈不堪,就像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一样。不知为什麽,虽然是笑著,我却觉得心口微微发酸起来。
等了半天,不想再看到他团团转的样子,我忍不住喊他:“笨蛋,是这栋楼!”真是笨蛋,明明抬头就可以看到我。
为什麽一直看不到我?
林森抬头张望了一下才发现我,似乎想抱怨,但又不想与我在小区里喊话,只好快步走进了楼道。我连忙去开门。果然才几分锺,他就怒气冲冲地进门,把袋子一放:“你居然不去小区门口接我!”
“我去你家的时候,也不见得你接过我。”我关上门,落落大方道。
“哼,”林森不满地哼了一声,把夹克脱了,“真是热死。好渴,有没有水?”
我给他倒了一杯温水,他就坐在起居室里不动了。我只好认命提起两袋衣物去烘干,经过春假那段同居生活,他似乎依旧习惯了我多做一些家务。
虽然因为继兄婚礼的事情我自觉冷却了心情,但是直接面对林森的感觉还是不一样的。我们都没再提那件事,仿佛从没有发生过。
我们随意拿几本漫画杂志各自看了起来,偶尔交换一些意见。沈默的午後,翻书的声音和烘干机的噪音意外令人感到安心。我看了一眼正在认真看书的林森,突然觉得再次妥协的自己有点没出息。
因为是单人用的小型烘干机,林森的两袋衣服一直到傍晚才完全烘好。我把它们铺在床上折叠,而林森则站在阳台上看风景。
“这里看得到门口,我今天一定一进小区就被你发现了!”他显然还很在意这件事。
“那又怎样。”我敷衍。
他瞪了我一眼,又张望道:“这里可以看到我租的公寓!”
我倒是从没发现这件事:“你没看错?”
“真的,”林森把我拉到阳台,“看那边,被那栋楼挡住了一点,但是後面就是我那栋公寓楼。”
我的住处在四楼,他在六楼,有个微妙的仰角,周围还有半个小区楼房的遮挡。所以哪怕相距比较近,我也从没想过能从这里看到他的公寓。
他踩到阳台的护栏上,倾身出去:“我晚上亮灯的话你就会看得更明显啦……”
我并不关心远处的公寓楼,只是侧头看他。夕阳将他的侧脸染上淡淡的绯红,细软的头发也因为沾染著夕阳的光线变成了金栗色一般。我想伸出手去触碰他,却不知是该将他拉回来,还是揉一揉那金栗色的发丝。
似乎注意到我的视线,林森转头看我:“怎麽了?”
我握紧了栏杆,只是笑:“你怎麽像个小孩一样。”
他从栏杆上下来,有些不好意思道:“我只是……啊,算了,我来叠衣服吧。”他懊恼地转身走进了室内。
我看著被暮光染成玫瑰灰的天际,突然明白了冷却心情之後,浮上来的是什麽。
不知该如何说出口的心意,似乎也要随著暮色黯淡下去……
作家的话:
这一发有点文艺,大家凑合看吧,捂脸>
09心意(下)
林森的春季懒症发作,干脆让我下班以後上门去取分镜脚本。他还声称吃腻了外卖便当,要我给他带街口的饺子,因为那家饺子店不送外卖。我只好放弃避开下班高峰期回家的习惯,准点下班赶著去给他买晚餐。无可救药,我知道,但是起码今天我能和他一起吃晚餐。
林森喜欢胡萝卜玉米馅的水晶饺蘸甜辣酱,让我无力吐槽,虽然味道确实不坏。其实对於单方面沦陷的我,只要和他在一起,不论怎样都感到高兴。
林森给第二季度《ganyde》的稿子是《aneone》,看到标题我就开始担心,他这次又想干什麽呢。
“标题就不能写中文吗?”我皱眉。
他挠头:“写成中文有点怪,我担心被误会为莲花的一种什麽的。”
aneone我知道,是银莲花。传说中阿芙洛狄(aphrodite)所爱的少年阿多尼斯(adonis)在守猎时被野兽所杀,从他胸口流出的鲜血化为银莲花。
《aneone》的故事回归到了普通背景,让我甚是欣慰。
主角a君从来没有恋爱过,但有著自己明确的理想型恋人。他因为工作原因租了新的公寓,对门邻居是个热情的年轻人。邻居从发型到性格都不是a君喜欢的类型,但是恰巧在打工的花店再次相遇,又因为邻居热情的性格,两人很快熟识了起来。
而後,a君打工的时候遇到一个奇怪的顾客,那个人简直完全符合a君心中的理想型。他说要买aneone,但是当时店里并没有,而且a君也不知道aneone是什麽花。在一次聊天中,a君向邻居提起了这件事。邻居却笑著说,如果a君愿意和他约会,他就告诉他aneone是什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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