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领头少年的声音还未落,就见一道人影带着风窜进了胡同里头,直接站在了沈留祯的旁边。
谢元的手压在腰间佩着的小剑上,一双丹凤眼带着天然的威势,问:“你们这是干什么呢?”
少年打眼一瞧,见来的这个小孩虽然看着就身手矫健,但是毕竟也是一个比他们低了一个头的小毛孩,所以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带着人上前了一步,低着头威胁到:“干什么?打劫!两人的钱都交出来!还有这把剑!”
他说着伸手就要去够谢元的佩剑。
谢元“铮”地一声就把佩剑抽了出来,顺势一划,那少年的手臂便被划了一个好大的口子。
少年捂着伤连忙退后了两步,警惕地看着她。
谢元抬手持剑,丹凤眼凛凛生威,反手甩了一个利落的剑花,接着就是一个游龙探海,跨步定在了那里。
她天赋本来就高,随随便便地武出来的架势就能唬人,更别说她认认真真地练了三年之后,一招一式尽显力道,嗖嗖带着风声。
领头的少年被吓着了,他从未想过一个小孩子会有这样的本事,愣了一瞬,捂着胳膊就带着人跑开了。
谢元见他们人都跑了,利落地将小剑入了鞘。刚站稳,沈留祯就一把抱着了她的腰,整个人软在地上,可怜兮兮地哭喊:“……阿元!幸亏你来了,他们说要把我卖了,还要扒我衣服!”
谢元见他那夸张的表情,还有那一对因为裂开了嘴而出现的酒窝,不耐烦地扭了下腰甩开他的胳膊,说:
“哎呀~又在这儿装可怜!你起来!”
沈留祯站了起来,抹了抹自己的眼泪说:“你看看,我真的害怕!”
“害怕什么?有我保护你呢,不用怕!”谢元很是豪气地说。
沈留祯很是高兴,又靠近了她,拉着她的手腕说:“好兄弟,全靠你了。别离我太远啊!”
“那你倒是快点啊!赶不上听《三国志》了!”谢元说完就跑,沈留祯死死的抓着她的手腕不松手,被拖着跑,生怕她再一转眼跑没影了。
两个孩子风风火火的登上了二楼的大厅。
正中的台子上一人一桌一本书,正在讲《诸葛亮传》:“……亮躬耕陇亩,好为《梁父吟》。身高八尺,每自比于管仲、乐毅,时人莫之许也……”
谢元坐在桌子旁边,松了一口气,说道:“还好还好,没有太晚。”
沈留祯一双眼睛转了转,四处看了看这里头满满当当的人,说:“……这有什么好听的,你家里头有全套的书不看,非要跑这里听人说?”
谢元坐的板正,眼睛都不移开,说:“字儿看着费劲,听人说多好。你别说话,好好听……”
沈留祯不再说话,也跟着认真地听了起来。他也喜欢三国志,虽然已经看过全文了,但是因为写的太好文采斐然,里头的故事还生动有趣,再听几遍也不会觉得腻烦。
酒楼里头的小二跑过来给他们上了一壶酒水和两盘小菜。热情地招呼说:
“我还以为两位小郎君今日不来了呢。”
沈留祯从怀里掏出了一把铜板往桌上一放,谢元则在目不转睛地间隙道了句多谢,就算是打招呼。
小二知道他们是远郊别院住着的人家的孩子,身份尊贵不好得罪,于是面色恭敬地笑着收了钱,就让开了。
又过了一会儿,楼下隐隐传来了骚乱声和马蹄声,沈留祯往下头一瞧,正好看见他爹带着亲兵骑着马从下头过去了。
他连忙缩回了头,跑回到了谢元身边说:“快快快,我爹回来了,肯定要找咱们两个。”
谢元一听,连忙就往下头跑,沈留祯追都追不上:“你等等我呀!”
“你快点!师父骑马很快的!”谢元的声音耳见的飘远了。
他们两个骑马来的,但是为了在人多的地上能跑快一点,就把马栓在了街市口。此时又要奔回去骑马,着实慌乱的够呛。
沈留祯一边在后头拼命地追着谢元,一边在心里头想,以后再也不跑出来了,太累人了!
谢元跑着跑着,就想起来刚刚来时沈留祯被人堵着要钱的事情,于是连忙返回去拽着他跑。
终于,两个人骑上了马就快马加鞭的往回赶。
谢元的爹在忙郡守的公务坐衙门,他们两个此时说好了在沈留祯家里头练射箭。但是为了出来玩,又跟沈家的人说要在谢家读书,所以是这么两头骗着出来的。
要是让家里头大人发现他们两个胆子这么大的跑出来,肯定要挨双份的打。
骑着马奔驰的沈留祯,一张嘴就灌了一口的风,但他还是努力跟超前一个马头的谢元说道:
“我爹一般回来都会先去你家里头看看,咱们应该还有机会!”
这时候他们正好从树林里头拐了出来,远远的隔着一条河,就看见沈父在谢家门口停下进门去了,他的亲兵正牵着马往沈家的大门去。
“哎呀……你快点,我爹不在,他不可能呆久的,咱们来不及了!”谢元说。
说着两个人就又加紧跑快了些。
等他们终于快到了谢家门口的时候,沈父刚刚进了自己家门。
“完了……”沈留祯傻眼的说。
此时谢元却迅捷地下了马,像个小豹子似冲着谢家大门就奔了过去,一边跑一边说:“先别管马了!咱们从我家翻过去还有机会!”
沈留祯眼睛一亮,连忙跟着往里头跑。
谢元本来平时就经常像风一样四处跑,谢家的仆从们见她这样早就见怪不怪,结果沈留祯也跟在她屁股后头,跑的跟鬼追似的……看见的人不由地纷纷露出了奇怪的表情。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军婚三胞胎灵泉先婚后爱双洁苏浅浅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七零年代的一个野蛮无脑,凶悍泼辣的女人身上,还要养三个孩子,结果孩子们都怕她,整个大队都嫌弃她。消失五年的军官老公突然有了消息,上面派人来接她去大院照顾受伤的老公,糙汉男人却要跟她离婚,结果腿伤好后,他死活不同意离婚,将她堵在墙角我可以再受伤的,左腿...
...
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少年时的一见钟情,成年后的再次相遇,她在他的心底始终是最深刻的独家记忆。他说如果人的一生如果有999次运气,我愿997次留给你,2次留给自己,一次遇上你,一次陪你走完这辈子!没了她,他以为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过去这么久,他试着爱过的别人,试着用工作麻痹自己,试着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可这里面没有她,就算幸福又有什么意义?...
林青痕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他生母早逝,脸上带疤,修炼天赋不好,很不受家族待见,于是自小就学会谨慎行事低调过活,就算突然绑定一个炼药系统,也没敢出什么风头,就想老老实实种菜炼药养活自己。直到一桩天雷狗血替嫁情节落他头上了。同族嫡姐林清霜作为天之骄女,厌恶自己落魄的婚约对象,退婚不成,而后脑子一抽,要把他替嫁过去。嫡姐的婚约对象是殷家殷九霄,听说他年少时候很是风光,天生剑骨,只是可惜功法反噬,毁其修炼根本,双眼已瞎,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婚前,他见了那人一面,觉得对方与自己同病相怜,且看起来人挺不错的,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我长得丑,你看不见,我们俩天生一对,新婚当夜,林青痕拍拍自己新婚夫婿的肩膀,不怕,我以后种菜养你。林青痕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男主逆袭的退婚流小说。他看起来可怜兮兮话不多的落魄夫婿,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而且,这已经是殷九霄的第二世。攻视角上一辈子,殷九霄天才陨落之后受尽白眼,又遭退婚羞辱,他在困境之中觉醒魔骨,一路逆袭成了剑魔双修的举世之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尽匍匐脚下,该报的仇也加倍奉还。重生之后,所谓实力倒退是装,眼瞎也是装,就看那些人暴露本性,丑相毕露,直到林家像上辈子一样试图悔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但殷九霄没想到,婚约这事变得和前世大不一样。嫁进来的是一只乖乖的抱着他说别害怕我们俩好好过的丑小鸭。倒是挺有意思。须知1非常会装占有欲强攻X温柔天使努力坚韧受,攻重生受穿越,互宠,日更。2小甜饼文,受技术流,不走武力值路线,有金手指且有占比较重的种田事业线,一边谈恋爱一边变强,他的脸会慢慢恢复,丑小鸭其实是个大美人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