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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岁那年,她搬进东厢房的第一个夏日。
毕竟从未住过这样精细的屋舍,她起初在屋里小心翼翼,生怕磕碰坏了什么,就连踩在楠木铺设的地板上,都时常觉得自己这双脚不配。
后来好容易习惯了,夏日里便赤足在屋里走动。
没关门,被三公子望进来瞧见了。
年幼的她笑吟吟跑到门边,少年郎却蹲下身,直直将她抱起,放到玫瑰椅上。
“地上凉,再当心弄脏了脚。”
“不脏的!院里姐姐每日勤勉打扫,亮得都能照镜!”
至于凉,上京的夏日闷热难忍,又怎会凉呢?
闻蝉记得三公子那时没说什么,只是还不待入秋,院里几个姐姐便将屋里陈设挪出去,在床边,桌子边,妆台下,铺上这层厚重又柔软的地衣。
“是公子交代的。”
她当然知道是公子交代的,那日她就坐在门槛上,痴痴摸了这地衣很久,很久。
那么漂亮的芍药花,那么金贵的东西,送到自己脚下踩?
她当真舍不得呀。
直到入夜时,少年郎又瞥见她小小的身形,走到门槛边,低头问她:“不喜欢吗?”
“喜欢!当然喜欢!”
小闻蝉两手托着下颌,费劲仰头看人,“可是这么好的东西……要不还是挂起来看吧。”
那日的三公子又被她逗笑了,劲瘦的手臂穿过她腋下,轻而易举将半人高的她托起来,要往那绣满芍药花的地衣上放。
“不行不行的!不然我先去沐浴……”
小小的她蹬腿抗拒,却还是架不住,被人抱着放到了上头。
真软啊。
足底肌肤触到上头的那一瞬,舒服得她热泪盈眶,但心里又很抗拒,像是拿脚踢着黄金在玩儿。
“走两步。”
身后少年将她放稳,又轻推着她催促。
那时的足不过五寸长,细得很,她不忍踩芍药花,每一步都踏得小心,避开织花,足底落在暖白的间隙上。
好似这样,便不算糟蹋这宝物。
谢云章记得那日,她走迷宫似的踱到床边,转过身,遥遥对着自己咧嘴笑。
在换牙,上牙缺了一颗,但实在纯真可人,叫他跟着一起扬唇笑。
“杳杳记住,这么好的东西,才配给你踩在脚下。”
也不知那话,到底谁听进去了。
自那之后,他什么都想给人最好的。
稍逊一些,好但不是最好的,他都觉得配不上她。
或许也包涵了……自己。
登科那年,他是冲着做状元去的。
可惜圣上出于考量,将榜给了一个寒门子弟,他屈居第二。
放榜那日,他甚至有些无颜面对身边人。
她都十四了,亭亭玉立的小姑娘,却还如幼时那般澄澈明媚,听完两只眼睛都亮了,欢喜到围着他打转。
“乐什么,我都不是最好的。”
“怎么会!三公子就是最好的,没人比你更好了!”
……
细细想来,他还是疏忽的。
不曾觉后来,那件事后,她眼底的澄澈被搅浑了。
他的杳杳,一日比一日美,他像守着一朵花开,被花瓣绽放的艳光迷晕了眼,不曾看清那花蕊,正含血而泣。
也并非为自己开脱,十九岁的他真心以为,做自己的妾,要好过做妻。
不必那么端庄,更不必那么操劳,她永远这样就好了。
哪怕会有些麻烦,他可以去挡,所有风雨落到自己肩头,她永远明媚鲜妍。
可是,可是……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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