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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似是听不懂汉语的南国白族女孩,这会儿也已经紧张得互拥在一起,惊恐望向狄仁杰。
盖因为,狄仁杰已然左手提剑,右手轻压于剑柄之上。
神色虽是不甚狰狞,但若有若无的杀意已然溢出。
哪怕是普通人都能感觉到些许寒意。
不顾三名女孩的娇柔之状,狄仁杰只是冷漠开口。
“阿底路老爷两处伤,分别为额与颈。若我想得没错,额上眉心才是致命伤。阿底路老爷是死后才被枭首!”
“枭首之后,你们三人中一人,身覆黑袍,头顶阿底路老爷之头,裹兜帽,出了门现于程龙眼前!”
狄仁杰与这三名白族女仆的对峙自是早就引起众人围观。
听不懂汉语的,此刻当然还是满脸疑惑。
而那听懂的,全都重重一颤,脸色煞白。
“狄大人,我见的阿底路老爷,是她们中一个顶着阿底路老爷的头假扮的?”
狄仁杰轻轻点头,不屑摇头,“我本以为是何等奇妙手法。细想一下才发觉,竟是这等拙劣之计。”
“也是,你们三人不过豆蔻年华,怕是也想不出好手法。”
话虽如此,狄仁杰心中也略感庆幸。
要不是他办案经验在大唐内无人能出其右,他还真不一定能看穿。
毕竟,一名面容娇好,体娇面柔的少女,头顶他人之首,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人面前,确实有些匪夷所思!
“枭首而顶,假扮他人之计。说来确实简单易行,需要费些手脚的唯有一处。也正是这一处,是你们最大的破绽。”
三名少女抱作一团,在狄仁杰的逼视之下瑟瑟发抖。偶尔微微抬头,才看了一眼又惊恐的垂眉。
“还不肯承认?”狄仁杰覆着剑柄的手微微用力,改覆为握。
“要想假扮阿底路老爷,必要放其头颅之血。这便是尔等破绽。”
“若是枭首,任其头颅掉落,自流其血。头颅之血,应以断口处为源头。又应有头颅阻挡,流血之后的血迹应是椭圆不规则之状。”
破案万宗,有被害者被人砍头而死之案件,狄仁杰不知道见识过多少宗了。
只要头颅并未移动过,其血迹定如他而言。
“可是阿底路老爷头下血迹,却平均规整,几成圆形。为何会如此?”
狄仁杰自问自答,紧接着说道:“因为你们要捧起阿底路老爷的头颅,使伤口向下,加速其血液流出!”
“新死之人,血液未变得粘稠。故而血液流出之后,若无阻挡或是引流,必是规整流向四方,几近圆状!”
早在狄仁杰说话时,听懂了的人纷纷朝着屋内眺望而去。
程龙亦是斜眼望去。
果然,阿底路老爷的人头,就躺在那如红玉石盘般的血迹之下。
破案难吗?肯定难,若无线索,再神的神探也休想破案。
但简单也简单,有绝大部分案件,只需要一个小小的线索,便能扯开线头,一步到位。
现在,便是如此!
超乎寻常的血迹,足以让狄仁杰看透案情,并顺势找出凶手。
“头领!”恰好这时,两名在屋内搜索的大汉窜出了屋子。
他们手中,各自拿着一件黑袍。一件大,一件小。只不过不管大小,其上都隐隐有血迹出现。
只看了一眼,狄仁杰便笑道。“小的内衬,用以护住自己不被鲜血所浸。大的外穿,用以假扮阿底路老爷,是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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