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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一个小伤口需要三四天时间结痂,一场感冒需要一周的时间痊愈,一个习惯需要二十一天的时候适应改变,伤筋动骨需要一百天能恢复,全身细胞更新一遍的最长时间是六七年……
所以我需要多长时间。
我告诉自己不能太久。
三天,一周,半个月,一个月,实在不行,就再久一点……
後来这段时间,我梦到过慕帆很多很多很多次,可没有一次是好梦。总是会在半夜惊醒,会梦到心梗难受然後醒来莫名流泪。
然後醒来会骂一句,你在梦里都不放过我,还要惹我生气……
在一段关系结束之後再回过头用第三视角看当初的事,才意识到之前我或许过于较真,过于完美主义了。
就像慕帆说的,我这人自我又固执,总觉得自己什麽都是对的。
这样的我,确实让人觉得很窒息。我爱一个人的方式可能真得的不对,让人觉得喘不过气,很抱歉。
我想他应该已经在接触新的人了,可能已经回家认识了合适与他结婚的对象了,可能在用新欢来忘记我这个旧人了。应该不会因为我伤心太久。毕竟他很忙,他有朋友和家人,他与我不同。
我努力的调整情绪,我看各种鸡汤,我告诉自己,暗示自己,慕帆欺骗了我,他是个坏人,是个渣男。
他总是无视我的情绪,他忽冷忽热他权衡利弊,他背叛欺骗……
我在脑海里将他骂了千遍万遍,可总有几个瞬间会想起他的好。回忆总是带着美好滤镜,後来,就只剩下了好。
他起初的温柔他的关心爱护,他摸着我的脑袋叫我小朋友,他委屈的红过眼眶,他喝多了抱着我说想娶我,每一次晚上每一次亲吻,还有和他在一起所有开心的点点滴滴……
罢了,罢了。
有一个博主说过,如果你实在忘不掉放不下一个人,那就去直面,去想,不要逃避,去把南墙撞倒。
我脑海里甚至会闪过一些危险的念头,很快都被我掐灭了。
我是一个有尊严的人,我要最後留下的是我潇洒的背影……
回老家时候,我翻到了自己十年前的日记,我写了很多年,那时候的我在日记里写,我喜欢记录每一天的事情,这样几十年後的我再看,会不会想起我这一天里做了什麽。
我确实因为那些稚气的文字,回忆起了那些被尘封在大脑深处的记忆。
于是我开始记录我们之间的故事,我想改成小说故事,可是转念一想,比起艺术加工过的小说,还是选择像日记那样,简单的记录下我们之间的真实故事吧。
本想在明年在一起一周年时给你,但还没来得及写完,我们之间的故事就戛然而止了。
就仿佛看了一部高开低走的烂剧,忍不住骂两句。但我还是选择将故事写完,虽然故事也烂尾了,可我不想编写一个不符合事实的结局。
短短几万字,不连贯的记录了大多数我们之间的见面。
其实我的记性其实还不错。
这些从脑海里扒出的一句一景,在故事里又重新上演了一遍。
文字是能治愈我的,是我宣泄的出口。
还记得我们最後一次见面,你说,我们还会再见的。我是一个很容易把话当真的人。
就当,还能再见吧。
梦里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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