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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胜利家和李英家,都住在阳曹村的寨子里。
清末民初,张胜利的太爷是沙城县有名的驼商地主,富甲一方,家里良田千顷,骡马成群。
为抵御土匪强盗,张家就修筑了一座高大的夯土墙城堡,俗称寨子。
平常时候,寨子里只住着张家人和长工,一旦土匪强盗来袭,全村的人都进入寨子避难,成年男人就上到寨子墙头守卫。
民国时期,张胜利的爷爷当了青湖乡的保安队长,买了几条枪,看门守户,保境安民。
进入新社会,张家被划成了地主成分,寨子就让村里分给了好多户人家居住。
不过,张胜利家一直住在寨子中轴线上的正院里。
历经岁月沧桑,正院房屋早就破烂不堪,可张家兄弟姐妹们五个,连学都上不起,哪里有钱盖新房子?
张胜利兄弟俩骑车出门,来到了寨子外的南墙根。
这里有几棵歪脖子沙枣树,冬天能晒太阳,夏天可以乘凉,便成了村子里的“闲话中心”。
一帮人在树下乘凉,看张胜利兄弟俩骑车过来,便开起了玩笑。
“哟,公家人又要去上班了?”
“还是吃公家饭好啊,清闲自在还能挣工资!”
“今天打算给乡领导做啥好吃的啊?”
自从张胜利去乡政府做饭,张学文就到处嚷嚷他大哥成了公家人,村里的人便开玩笑叫张胜利“公家人”。
张胜利没有搭茬,张学文却得意叫道:“今天乡上领导吃的炒肉拉条子!”
所谓“炒肉拉条子”,就是带肉的菜拌面,是张学文能想到的最好的饭菜。
阳曹村离青湖乡有十五里路,张胜利快蹬着自行车,赶到乡政府,已经有些迟了。
张学文缩头缩脑紧跟在张胜利的屁股后头,像做贼一样走进了青湖乡政府,来到后院的伙房。
“大哥,我帮你烧火吧?”
张学文新奇地东张西望。
乡下人家的伙房顶上都是木头椽子和芨芨草席,被烟熏得黑漆亮,当年曾经被上山下乡的知青以为是刷了黑油漆。
而乡政府的伙房顶棚却是报纸糊的,整齐干净而阔气。
“不用你瞎添乱,乡政府伙房用的是煤炉子。”
张胜利从黄军挎包里取出围裙戴上,把炉子里的炉渣掏出来去外面筛了,又劈柴生火,炉子里的炭就红彤彤地燃烧起来。
不管什么时候,张胜利都把自己收拾得干净利索,把事情处理得井井有条。
张学文跑前跑后又想帮忙干活,张胜利却让他在伙房里老实呆着,不许出门。
乡政府里可都是大干部,不能让张学文乱跑。
张胜利在大锅里添了水烧,就从军挎包里掏出一本厚厚的书来看。
“《平凡的世界》?”张学文看着书名,好奇说道,“大哥,你又不上学了,还看书做啥啊?”
“这是小说...随便看看。”
张胜利随口回答,继续看书。
“哦...”
张学文本想来乡政府见见世面,却被张胜利关在伙房不能出门,又热又闷,就趴在伙房窗台上,隔着玻璃看院子里菜地边种的馒头花。
就见一个二十岁左右的俊俏大姑娘,骑着自行车来到后院,却左摇右晃地骑不稳...
“大哥,一个女的,在练车子!”
张学文惊奇叫道。
“嘘,别乱叫唤!”
张胜利扔下了书,也来到窗边,就见骑自行车的姑娘眉清目秀,皮肤白皙,身材苗条,穿着时髦的牛仔裤和花衬衫,一看就是城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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